佛山市禅城区建投恒福壹号项目住宅区二期7#8#楼公区、户内精装修及架空层挂砖工程

发布时间: 2024-08-30
摘要信息
招标单位 佛山建投恒裕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地区 广东佛山
发布时间 2024-08-30 项目编号 2012-440604-04-01-387306
投标截止时间 2024-09-20 开标时间 2024-09-20
项目分类 招标 行业分类 市政,房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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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2收起
邱石琦 0757-82283601
唐沛仪 0757-82298632
正文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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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投资项目代码  2012-440604-04-01-387306
投资项目名称  佛山市禅城区建投恒福壹号项目
招标项目名称  佛山市禅城区建投恒福壹号项目住宅区二期7#8#楼公区、户内精装修及架空层挂砖工程
标段(包)名称  佛山市禅城区建投恒福壹号项目住宅区二期7#8#楼公区、户内精装修及架空层挂砖工程 公告性质 正常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招标项目实施
(交货)地点

佛山市禅城区石湾镇街道季华路南侧、湖景路西侧、彩虹路北侧

资金来源 其他 资金来源构成 其他:347306.00000万元
招标范围及规模

本项目用地面积73817平方米,建筑面积约41万平方米,装修面积约为25505.04平方米。“贵”在手工,“成”在细节;把“产品”变成为“作品”,打造高端社区。

招标内容

佛山市禅城区建投恒福壹号项目住宅区二期7#8#楼(即:营销编号为7座8座)公区、户内精装修及架空层挂砖工程施工设计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施工总承包,包括招标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竣工验收及缺陷责任期阶段的装修总承包管理全过程施工。具体以发包人提供的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招标文件及合同附件1“承包工程施工内容及承包范围”等相关资料为准。

工期(交货期)
(单位:日历天)
270
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单位:元) 50945613.38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
(包括但不限于资质人员、业绩等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工程施工的资格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1.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2.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
2.1 投标人须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
2.2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投标人须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的要求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
5.投标人应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中办理登记并获得对应类别(企业类别:建筑业企业(施工))的建筑行业诚信档案。
5.1 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的考评等级为D级或以上且状态显示为“正常”(以资格审查当天的查询结果为准)。
5.2 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须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截图。
6.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
6.1 对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须具备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的建筑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投标人可提供所在省份相关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截图或电子证照扫描件)。
6.2 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 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 登记的人员中选取,并且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资格审查当日未被锁定。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
6.3 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
6.4 需提供投标人近期(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即2024年2月至2024年7月)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扫描件为准。
6.5 投标人应慎重考虑选派一名工程项目负责人参加多个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如拟派项目负责人在两个及以上工程项目均中标的,只能按照不同工程项目中标通知书发出的时间先后,担任本企业最先中标工程项目的投标项目负责人。如本招标项目为后确定该企业为中标人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
7.专职安全人员2名,均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或《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综合类C3证)》(投标人可提供所在省份相关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截图或电子证照扫描件),且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登记的人员中选取。需提供投标人近期(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即2024年2月至2024年7月)为拟派专职安全人员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扫描件为准。省外进粤企业,拟派专职安全人员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
8.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
8.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此处所指的“冻结”,是指被“冻结”的财产影响到投标人或潜在投标人的履约能力。其中财产被全部冻结的,应当不具备投标资格;财产被部分冻结,但投标人可证明财产被冻结不影响其对本项目履约能力的,具备投标资格)。
8.2 目前没有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此处所指的“处罚”,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作出的有关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且该行政处罚信息已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公开,除此之外,其他以通知、通报等形式或依据规范性文件对投标人投标资格作出的限制,不属于此处所指的“处罚”范畴)。
8.3 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此处“骗取中标”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所认定的违法行为;“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则以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予以认定,其中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是指生效文件认定的“重大”事故等级达到《关于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的通知》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标准;“最近三年”是指该项目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以《行政处罚决定书》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为准)。
8.4 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不得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8.5 根据《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8部门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事项中进行信用信息查询和实施联合奖惩的通知》(佛发改信用〔2019〕1号),对被佛山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列入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8.6 根据《佛山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等10部门关于深化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制度改革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佛政数〔2022〕14号)规定,因在工程建设领域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瞒报、谎报、迟报生产安全事故、拒不缴纳罚款、拒不执行政府部门指令等行为,或在投标过程中不按招标文件要求如实汇报生产安全事故情况,或在广东辖区内发生较大及以上建筑施工安全事故的企业,或在佛山辖区内发生死亡2人及以下一般事故的企业,或频发事故的企业等情况,被应急管理部门、行业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实施行政处罚,并限制其一定时限内参与我市工程建设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限制投标期内不得参加投标。





是否采用电子
招标投标方式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方式 下载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网络地址

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 (https://jy.ggzy.foshan.gov.cn/TPBidder/login.aspx?)

获取纸质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方式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于2024年8月30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进行投标确认及下载招标文件等资料。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开始时间 2024年08月30日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4年09月20日 09时30分

递交资格预审/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4年09月20日

09时30分

资格预审/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前将加密的投标文件通过“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成功上传。

开标时间

2024年09月20日

09时30分

开标地点 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禅城分中心指定开标室(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季华西路131号B1座,具体开标室详见交易综合平台“日程安排查询”)。开标当日,投标人可结合实际选择是否到场参加开标会。投标人如到场参加开标会的,其参加开标会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须具有交易员资格。
发布公告媒介 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佛山市);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
招标人
(异议受理单位)
佛山建投恒裕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 佛山市禅城区季华六路11号
招标人(异议受理单位)联系人 邱石琦 联系电话 0757-82283601
招标代理机构 广东德正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 佛山市禅城区祖庙路22号之一
招标代理联系人 唐沛仪 联系电话 0757-82298632
招标监督机构
(投诉接收部门)
佛山市禅城区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 联系电话 0757-83105864

其他依法应当载明的内容

1.工程编号:GC2024(CC)WZ0050
2.招标条件
佛山市禅城区建投恒福壹号项目 已由佛山市禅城区发展和改革局 以 广东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2012-440604-04-01-387306】备案建设,招标人为 佛山建投恒裕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
3.计划工期:270日历天,自本项目开工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止,上述总工期已考虑包括但不限于公休日、法定节假日停工及恶劣天气、停电、停水、设计变更、工程量增减等不确定因素。
4.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工期、包安全、包文明施工,综合单价包干。
5.工程质量要求:执行国家、省或行业现行的工程建设质量验收标准及规范,须达到合格标准。
6.安全文明施工要求: 符合国家、省、市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相关规定。
7.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的获取
7.1具体操作方法请浏览“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佛山市)”网站中的“服务指南”,网址:https://ygp.gdzwfw.gov.cn/ggzy-portal/#/440600/index。业务咨询电话:0757-83990765、0757-83991581。
7.2 招标文件一经在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佛山市)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各投标人应及时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及图纸(供下载的招标文件有PDF和WORD版本时,若有不一致,以招标人盖章的PDF版本招标文件为准)。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8.投标保证金
8.1 本工程要求投标人提交30万元的投标保证金。
8.2 投标人可自行选择采用现金或投标担保的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禅城分中心以及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佛山市)发布。公告内容和时间不一致时,以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佛山市)发布的为准。
10.其他
10.1 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10.2 参加开标会的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须具有交易员资格。
10.3 本次招标采用的评定标办法是综合评估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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