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家灌庄城中村改造项目室外配套工程公开招标公告
招标单位 | 山东省泰安市泰山区上高街道范家灌庄村村民委员会 | 地区 | 山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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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 2024-08-27 | 项目编号 | SJ-GC-20240827-01 |
投标截止时间 | 2024-09-19 | 开标时间 | |
项目分类 | 招标 | 行业分类 | 市政,房建,水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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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家灌庄城中村改造项目室外配套工程公开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范家灌庄城中村改造项目室外配套工程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国有资金,招标人为山东省泰安市泰山区上高街道范家灌庄村村民委员会。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交易中心项目编号:SJ-GC-20240827-01;
2.2项目名称:范家灌庄城中村改造项目室外配套工程;
2.3建设地点:位于唐訾路以东,南湖大街以北;
2.4建设规模:本工程为范家灌庄城中村改造项目室外配套工程,工程内容包括:室外铺装,围墙,室外雨污水管线,灌溉工程,绿化工程等,具体内容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5工期要求:90日历天,注:具体开工日期以招标人的书面通知为准;
2.6质量目标:符合《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合格标准;
2.7招标范围:施工图纸范围内工程的施工及其保修(具体内容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8标段划分:本工程不划分标段;
2.9招标控制价:1404.790948万元;
2.10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合法经营者,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相应专业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须符合《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招标投标监督管理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3.3根据《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规定,投标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获取
4.1获取时间:自2024年8月28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为止;
4.2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
各投标单位通过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注册通道”入口进行免费注册(用户类型选择“投标人”)。完成系统注册的投标单位可直接登陆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系统”入口针对本项目领取招标文件。
本项目实行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需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不见面开标系统进行远程解密投标文件。
本项目实行全流程电子化招投标,投标人须办理CA数字证书,办理要求见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首页右侧“CA办理”工具栏,网址链接:http://www.taggzyjy.com.cn/ca_apply/ca_apply.html。因未及时注册主体库信息或未办理CA数字证书导致无法投标的,责任自负。CA数字证书办理咨询电话:0538-6288116;移动CA锁鲁证通办理咨询电话:400-998-0000。
5. 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
5.1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9月19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5.2递交方式: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请通过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不见面开标”入口远程解密投标文件。
本项目实行网上电子投标、网上不见面开评标、网上远程异地评审方式。需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不见面开标系统进行远程解密投标文件,相关资料操作手册在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精细化服务,按照交易主体性质点击进入不同的栏目下载对应的操作手册。
5.3投标截止时间以后系统不再接收任何投标文件。
6.公告发布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山东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山东省泰安市泰山区上高街道范家灌庄村村民委员会
地 址:泰安市泰山区上高街道办事处范家灌庄村
联系人:刘兵
联系方式:0538-6803369
招标代理机构:山东龙润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泰安市擂鼓石大街东段畜牧局东综合楼三楼
联系人:李苹
电话:0538-8588685
8. 异议和投诉
依据《关于明确在线提出异议(质疑)、投诉有关事项的通知》(泰公管联席办【2021】6号)要求,投标人在满足异议与投诉条件下,可在线提出。
8.1线上异议。投标人满足异议可通过泰安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向招标人、代理机构提出异议;异议应符合本项目招标文件“异议与投诉”章节有关要求;线上与书面异议具有同等效力;出现线上线下同时提出时,招标人或代理机构应同时答复。
接受异议的联系人:李苹 系方式:0538-8588685
8.2线上投诉。满足投诉条件的投诉主体可通过泰安市公共资源电子监管平台向同级有管辖权的行政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投诉书应符合本项目招标文件“异议与投诉”章节有关要求;线上与书面投诉书具有同等效力;线上线下同时提出时,投诉处理部门应同时答复。
本项目行政监督部门:泰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方式:0538-53312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