苍梧九号院西区工程总承包(EPC)
招标单位 | 连云港市苍梧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地区 | 江苏连云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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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 2024-08-27 | 项目编号 | 3207062408260001001001 |
投标截止时间 | 2024-09-27 | 开标时间 | |
项目分类 | 招标 | 行业分类 | 市政,房建,民航/水运 |
相关产品 |
苍梧九号院西区工程总承包(EPC)招标公告
标段编号:3207062408260001001001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苍梧九号院西区项目连云港市发展改革委以连发改备〔2024〕69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连云港市苍梧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苍梧九号院西区工程总承包(EPC)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连云港市博瑞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连云港市海州区三元路南、杏坛路东。
2.1.2建设规模:苍梧九号院西区占地约7.6437公顷,总建筑面积约208181平方米,其中:计容面积约122299平方米,不计容面积约85882平方米,主要建设住宅、物业用房、幼儿园、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用房、体育健身设施、托育服务设施等。
2.1.3招标控制价:97269万元【其中建安工程(含设备费,不含精装工程、景观工程、智能化工程、风机及配电箱设备费)控制价为83595万元,设计费控制价1911万元,精装工程控制价3312万元,景观工程控制价4601万元,智能化工程控制价440万元,风机及配电箱设备暂估价750万元,暂列金额2660万元】,超过该控制价(含分项控制价)的将否决其投标。
2.1.4工期要求:总工期1095日历天(其中设计工期60日历天内完成设计)。
2.1.5质量要求:
1.工程设计质量标准:各阶段设计成果文件内容及深度应满足国家设计文件相关规范深度的要求,且设计文件除必须通过图审机构审查外,还必须征得招标人审查批准以及招标文件其他要求。符合国家现行相关技术规范要求,且符合当地公安、消防、人防、供电、民政及相关政府主管部门具体技术规范和验收要求,取得相关合格证书。设计使用年限满足规范要求,满足项目使用要求。
2.工程施工质量标准:合格并达到发包人要求中的标准(详见发包人要求),符合现行的工程施工及质量验收标准、规范要求。施工质量要求按国家现行相关技术要求和施工验收标准、规范及规程执行,并保证工程通过质监站、当地公安、消防人防、供电、民政及主管部门及相关政府部门具体验收要求,并一次性达到城建档案馆存档要求。
3.工程设备材料须符合国家相关规范要求、质量合格,并通过相关产品认证。工程所用器材、设备、材料品牌及规格须满足招标人的要求,同时满足当地相关部门对设备、材料的品牌、技术要求。所有设备、材料采购质量需符合有关标准规范的要求,合格率达到100%。
4.绿色建筑要求:本项目须满足现行国家及地方绿色建筑相关要求并达到绿建2星级及以上要求。
2.2招标范围:具体以发包人要求为准。
2.2.1设计范围:
完成红线内所有设计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工程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专项设计、施工过程设计控制及设计跟踪、工程设计变更、施工现场配合服务、专业设计配合服务以及配合审核竣工图及质量缺陷处理等后续服务。其中专项设计包括但不限于桩基设计、基坑支护、土建及水电安装设计、人防工程设计、消防工程设计、智能化设计、自来水设计、燃气设计、供电设计、精装修设计、景观园林设计、海绵城市设计、BIM设计、装配式设计、日照分析复核、广厦奖评定、绿色建筑设计与咨询、综合管线、景观小品、电动汽车充电桩、电动自行车集中充电、标线标牌标识标志灯。
红线外设计工作:包括但不限于现状红线和市政接驳位置改造设计(红线与市政道路间土方开挖回填、铺装、绿化、亮化、路缘石、雨污管网接驳市政管线、开道口、绿化迁移等)。并确保各阶段设计均通过政府主管部门相关报批及审核工作。
同时负责配合与本工程相关的自来水、供电、燃气、通信基础设施(含三网)等接入工程的设计、报审、报批、施工期相关工作及后续相关工作。并通过政府主管部门的相关方案、设计审查。
2.2.2施工范围:
完成红线内所有施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场内三通一平、临时施工道路、开设道口(临时和永久)、临时围挡、桩基(含试桩)、基坑支护及降水、大门及围墙(含亮化)、土石方、建筑、结构、装配式、公区精装工程、单体及地库出入口雨棚、智能化、楼宇亮化、电气、燃气(含工程安装、增容、报警器、保险、自闭阀等费用)、给排水(含自来水运行维护管理费即托管费)、暖通、消防、消防报警、电梯采购安装、电梯精装、水泵供货安装、同层排水、大区和单体智能化、人防门和人防设备、地库地坪、幕墙、保温、涂料、门窗、内外遮阳、纱窗、栏杆栏板百叶格栅、入户门、电子锁、防火门窗、单元门、太阳能、供电(环网柜出线端以后部分,含高可靠性费)、电动轿车充电桩供货安装(配建停车位应100%具备充电设施安装接入条件,包括预留电力容量,建设配电分支箱、管线、桥架、计量表箱,表后桥架及线缆敷设至每一停车位。按照配建停车位10%车位数的比例完成充电设施配建,并于居住区整体配电验收前,同步完成充电设施的装表接电)、电动自行车充电桩供货安装、配电箱及相关元器件、通信基础设施(含三网)、信号覆盖(包含地下室、电梯等公共区域)、暖通工程(包括但不限于中央空调、地暖、新风、防排烟)、景观工程(包含但不限于小品、种植土、苗木、景观绿化铺装、景观照明、体育游乐设施等)、道路工程、道路照明、地上地下的标识标牌及标志标线、地上地下交通设施、海绵城市等、信报箱、综合管线(小区内室内给水、水泵房设备、雨污分流排水、消防水池及小区内强电管网、配电房进出线电缆、配电房设备、雨水回收等)、智慧工地等所有设备采购及安装、调试(含相关主管部门的远程联网、专项验收及竣工验收)、示范区工程(包含景观及精装修施工和改造)、会所样板间售楼处软装等工程。完成项目所有相关工程,达到竣工备案、交付政府验收标准及业主相关要求。
如下项专项设计:智能化设计、亮化设计、装配式构件的二次深化设计、三网合一设计、外装修含幕墙设计(玻璃、铝板、干挂)、门窗深化设计、栏杆、百叶深化设计、电梯深化设计、中央空调、新风系统、外遮阳深化设计、抗震支架深化设计、保温深化设计、信报箱设计、太阳能深化设计、泳池水处理及热水系统深化设计。设计费不再单列,由施工方完成专项深化设计及施工。
红线外施工包括但不限于现状红线和市政接驳(红线与市政道路间土方开挖回填、铺装、绿化、亮化、路缘石、给排水及雨污水接驳市政管线、燃气接驳市政管线、强电接驳市政环网柜、通信基础设施(含三网)接驳市政管线、开道口、绿化迁移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具有有效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
3.2工程总承包单位应当同时具有以下工程设计资质和施工资质,或者由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
(1)设计单位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或建筑行业甲级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设计资质;
(2)施工单位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施工资质且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
3.2投标人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具有有效的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或建筑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其中注册建造师须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B类,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经理。
(2)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3投标人及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具备其他要求:
3.3.1总承包项目经理承担过类似工程:
2021年7月1日(含)以来,投标人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须作为项目负责人承担过单项合同建筑面积100000平方米及以上房屋建筑工程(不含厂房、仓库)的工程总承包项目或设计项目或施工项目。
1)类似工程如为工程总承包或施工项目:类似工程的认定以提供的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为准,缺一不可;竣工验收证明须由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共同盖公章,否则不予认可;工程总承包或施工类似业绩认定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面积以竣工验收证明为准。
2)类似工程如为设计项目: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通知书)、设计合同、施工图审查合格证,三者缺一不可,设计类似业绩认定时间及面积以施工图审查合格书为准。
3)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能清晰地表明类似工程的投标人名称、工程规模、工程内容、时间、项目经理姓名等需要明示的内容。若提供的合同、竣工验收证明等不能明示,则需提供建设单位书面证明文件,证明文件上需加盖建设单位公章,否则不予认可。
4)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类似工程业绩不是投标人承担的项目,不作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类似工程业绩。
5)若以联合体方式投标的,仅认可参加本次投标联合体牵头人承担过的业绩。
3.4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5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以联合体投标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是联合体牵头人的企业员工,人员配备满足项目需求的技术、施工、质量、安全等专业管理人员。组成联合体投标的,由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不超过2家(含2家)的联合体,联合体申请人必须明确牵头人,联合体双方必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成员应具备上述设计或施工资格要求)。申请人为联合体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参加资格申请;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的规定。
3.6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6.1本工程执行“江苏省清理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连云港市清理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领导小组办公室”相关通报文件精神,凡是出现在文件中以及在招标项目所在地被行政监督主管部门限制准入的投标单位和项目经理,且未解禁的资审时将不予通过。
3.6.2本工程招标工作遵照苏建建管(2013)508号文、苏建招函〔2017〕12号、连建管函[2021]202号执行。对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不出借挂靠资质、申请材料的真实性、投标人企业及总承包项目经理未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投标等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承诺书)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总承包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记录,由投标人自行承诺并扫描上传(格式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承诺书)。说明:无行贿犯罪承诺必须反映投标人(3年内)、法定代表人(5年内)、项目经理(5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
3.6.3授权委托人必须是拟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投标单位拟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提供在投标单位缴纳的2024年3月-2024年8月社保机构出具的社保缴纳证明(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等证明材料(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军事管理等部门从事工程设计、施工的技术人员不能提供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由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本工程投标人确定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须全程参与招投标过程(含开标、异议投诉等)。
本工程执行苏建建管〔2016〕214号文、苏建建管(2017)236号及相关问题解释的规定,依法应当进行招标的工程,招标投标时,除项目经理外,其他现场人员资格审查不再要求明确;总承包合同备案时,项目经理随招投标系统自动导入总承包合同备案系统,其他关键岗位人员需在企业已注册(或备案)的人员库中勾选后自动生成。
3.6.4本工程执行苏信用办【2018】23 号文《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公布的信息为准。
3.6.5本工程执行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工作的公告》([2018]第6号)、苏建招办[2022]2号,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不处在不合格状态。招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登录“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和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检查投标人的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状态,对动态监管处于不合格状态的投标人进行截图保存提供给评标委员会。
3.6.6资格审查申请书的内容不得失实或者弄虚作假。对于弄虚作假的企业,将按规定记录失信行业,并取消其投标、中标资格,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
4. 招标文件的获取(如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方报名下载完成)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4年8月27日至2024年9月3日;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选用: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售后不退。投标申请人可登录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获取招标文件,请投标单位在上述规定时间内支付招标文件费用(如有)并下载招标文件。
5. 投标截止时间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4年9月27日 9 时 00分。
5.2本工程采用不见面开标交易模式,逾期上传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 评标、定标方法
本工程采用评定分离方式择优选择承包人,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定标办法采用集体议事法。本项目招标采用两阶段评标。具体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
一、定量评审:采用综合评估法。
分值构成 (总分100分) | 方案设计文件:35分 工程总承包报价:53分 项目管理组织方案:9分 项目管理机构:3分 | ||
序号 | 评审项 | 评分因素 (偏差率) | 评分标准 |
1 | 方案 设计 文件 (35分) | 1.设计说明 (4分) | 1.设计说明能对项目解读充分,理解深刻,分析准确,构思新颖。(0-0.5分) 2.项目规划设计各项指标满足任务书及规划设计要点并科学、合理。(0-1分) 3.技术指标满足任务书要求,符合规划要求,包括但不限于住宅地库单车位面积、住宅下沉式会所面积、住宅架空层面积等均不得小于设计任务书要求。(0-2分) 4.各专业设计说明。(0-0.5分) |
2.总平面布局 (8分) | 1.功能介绍、规划构思与布局新颖、合理。(0-1分) 2.功能布局与景观有机结合,并充分考虑老人与儿童活动空间,示范区景观面积不得低于设计任务书等要求。(0-2分) 3.是否满足交通流线及开口要求,住宅人车流线设计是否合理,住宅按完全人车分流设计。(0-2分) 4.停车位布局合理可行,且考虑未来实际使用的需求及便利性。(0-1分) 5.消防车道,消防间距等是否满足消防要求。(0-1分) 6.总平面布局、竖向设计符合规划要求。总平面布局满足国家、江苏省及连云港市的相关规范、政策要求,包括且不限于日照间距、公建配套及附属设施等(0-1分) | ||
3.建筑功能 (9分) | 1.项目功能要求是否满足设计任务书要求,且设计理念先进合理。(0-0.5分) 2.对项目的设计思路把握准确,分析透彻且先进合理。(0-0.5分) 3.建筑平面功能布局与空间有机组合。(0-0.5分) 4.效果图质量,是否可不同角度展示设计效果。(0-2分) 5.主要建筑的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展示区、会所、外立面、风雨连廊等)深度是否符合要求,是否能完整表达设计意图。(0-3分) 6.住宅设计体现高品质属性,地下室方案布置合理,满足地下会所、机动车库、非机动车库、下跃等各个功能空间的使用要求。(0-2.5分) | ||
4.建筑造型 (4分) | 1.建筑造型富有创意、空间处理合理等方面综合评分,能够表达设计意图的效果图文件。(0-0.5分) 2.与周围环境相协调,能够很好的体现建筑风格,立面具有较好的城市形象和天际线,住宅外立面采用干挂石材工艺。(0-0.5分) 3.对设计的规划分析图、鸟瞰图、透视图、平立剖面图、交通分析图、模型等综合进行评比。(0-3分) | ||
5.结构方案 (3分) | 1.结构方案的选型合理可行、对结构选型做出经济性分析,并且满足设计任务书要求(包括不限于住宅标准层层高不小于3.1米、东西山墙全砼外墙设计等)等方面综合评分。(0-2分) 2.结构布置及基础设计满足国家规范、标准要求。(0-1分) | ||
6.设备方案 (2分) | 设备方案的选型合理可行、满足设计任务书要求的基础上,根据配置综合评分。(0-2分) | ||
7.绿色建筑 (含建筑节能) 与装配式建筑设计 (3分) | 1.采用科学合理的绿色建筑(建筑节能)措施。(0-1分) 2.提出切实可行的生态建筑理念与措施。(0-0.5分) 3.是否符合国家及地方的有关绿色建筑标准(不低于绿建2星级标准)。(0-1分) 4. 工程采用装配式技术,满足相关规范要求。(0-0.5分) | ||
8.设计深度(2分) | 1.符合设计任务书及国家规定的《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0-0.5分) 2.规划建筑设计方案满足设计任务书要求。(0-1.5分) | ||
方案设计文件得分应当取所有设计评委的平均分为最终得分。 | |||
2 | 工程 总承包 报价 (53分) | 报价评审 (工程总承包范围内的所有费用) (53分) | 以进入第二阶段的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进行算术平均,该平均值下浮(具体数值为3%、3.5%、4%、4.5%,开标时由招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通过现场摇号机进行抽取确定一个数值)为评标基准价。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每低于评标基准价1%扣0.1分;每高于评标基准价1%扣0.6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评标结束后,除确认存在评委评审及计算错误外,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 |
| 说明: 1.评标价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 2.有效投标文件是指未被评标委员会判定为无效标的投标文件。 | ||
3 | 项目 管理 组织 方案 (9分) | 1.总体概述 (2分) | 对工程总承包的总体设想、组织形式、各项管理目标及控制措施、设计与施工的协调措施等内容进行评分。 |
2.设计管理方案 (1分) | 对设计执行计划、设计组织实施方案、设计控制措施、设计收尾等内容进行评分。 | ||
3.施工管理方案 (2分) | 对施工执行计划、施工进度控制、施工费用控制、施工质量控制、施工安全管理、施工现场管理、施工变更管理等内容进行评分。 | ||
4.采购管理方案 (1分) | 对采购工作程序、采购执行计划、采买、催交与检验、运输与交付、采购变更管理、仓储管理等内容进行评分。 | ||
5.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1分) | 对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的使用等内容进行评分。 | ||
6.安全文明施工方案(2分) | 针对本项目特点,对现场文明施工计划,环境保护措施,且计划措施内容应达到“安全文明示范工地”标准进行打分。 | ||
注:1、项目管理组织方案采用暗标制,具体暗标要求详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项目管理组织方案总篇幅(不含封面、封底及目录)不得超过100页,每多一页扣减0.1分。 3、项目管理组织方案各评分点得分应当取所有技术标评委评分中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和最低评分后的平均值为最终得分。项目管理组织方案中(项目管理机构评分点除外)除缺少相应内容的评审要点不得分外,其它各项评审要点得分不应低于该评审要点满分的70%,如果得分小于设定分值的70%时请评委文字描述具体原因。 | |||
4 | 项目 管理 机构 (3分) | 项目管理人员: (1)设计负责人1名,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同时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的,得0.5分; (2)建筑专业负责人1名,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同时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的,得0.5分; (3)结构专业负责人1名,具备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同时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的,得0.5分; (4)电气专业负责人1名,具备注册电气工程师(供配电)执业资格,同时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的,得0.5分; (5)暖通专业负责人1名,具备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暖通空调)执业资格,同时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的,得0.5分; (6)给排水专业负责人1名,具备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执业资格,同时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的,得0.5分。 注:①请将上述相关证书原件扫描上传至投标文件中,专业认定以注册证书或执业注册资格为准,否则不得分。 ②各专业负责人不得重复,否则不得分。 ③投标时拟派项目组成员需要提供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为其缴纳的2024年3月-2024年8月社保机构出具的社保缴纳证明(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等证明材料(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军事管理等部门从事工程设计、施工的技术人员不能提供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由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社保证明原件扫描上传至投标文件中,否则不得分。 |
定标方案:定标办法采用集体议事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 投标保证金
人民币伍拾万元整(投标保证金具体递交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9.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 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上发布。
10. 联系方式
招标人:连云港市苍梧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连云港市博瑞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连云港市海州区花果山大道22号 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通灌南路102号观筑大厦A座10楼
联 系 人:蓝部长 联 系 人:于工
电 话:15961396343 电 话:0518-85602023
11. 其他要求
11.1本次招标要求网络上传投标文件,不再要求投标人准备纸质文件(设计文件和资格审查资料须提供纸质文件)。
11.2开标过程中,投标人用网络投标CA密码锁对其加密的网络投标文件进行解密,解密不成功的,视为撤回其投标文件,由此造成的后果和损失由投标人自负。
注:“江苏省网上开评标系统”故障是指非投标人原因造成所有投标人电子投标文件均无法解密的情形。部分投标文件无法解密的,不适用该条款。
11.3电子标书制作(本项目为工程总承包招标,标书制作采用货物模板):
(1)广联达、国泰新点招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均已衔接国泰新点 7.0版招投标系统平台,投标人可自行选择使用。
(2)投标人下载招标文件后,请下载广联达或国泰新点投标制作工具,网址为
http://218.92.36.85:8186/PSPBidder/memberLogin,用于打开招标文件并制作投标文件。
注:如果您是第一次在连云港地区进行网络投标报名(网络系统7.0版),请您先联系江苏CA公司和江苏翔晟办理网络投标密码锁和企业电子签章,然后联系国泰新点软件公司及广联达软件公司进行密码锁的激活,用密码锁登录相关网站会员系统进行诚信信息库的操作,以上步骤不进行或操作不完善,可能导致无法报名进场交易。
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凌州东路9号市政务服务中心3号楼。
江苏 CA、江苏翔晟(连云港办事点):连云港市海州区凌州东路9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CA证书窗口。
密码锁激活:国泰新点软件公司负责激活。
登录网站: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公司名称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广联达 | 郑磊 | 13812332568 |
刘书丹 | 18651253807 | |
国泰新点 | 客服技术支持 | 400-998-0000 |
连云港本地技术支持黄 工 | 0518-85861319 15896100880 | |
企业名称 | 中国金融认证中心 | 江苏省国信数字科技有限公司 |
CA名称 | CFCA | 国信CA |
联系人 | 孙丽丽18005133017(微信同号) 耿立珍17751872787(微信同号) | 周梦雪15298603303 魏 飞18261319191 |
客服电话 | 4001662366 | 4000251010 |
办公地址 | 连云港市海州区凌州东路9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大厅CFCA窗口 | 连云港市海州区凌州东路9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国信CA]窗口 |
12. 特别提醒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递交纸质投标文件(设计文件和资格审查资料)并完成网上投标文件上传(全部投标文件)。中标单位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根据招标文件要求提供书面及电子版投标文件。如因投标人未按要求执行造成的一切后果(包括废标)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依据苏建招办[2013]4号文相关规定, 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因招标投标平台故障导致投标人无法提交投标文件;或者在投标截止时间后,因招标投标平台故障导致电子开、评标活动无法进行;或者开标结束后,因招标投标平台故障导致无法评标时,招标人可以选择暂停招标投标活动,或者使用应急开标、评标系统导入未加密的投标文件进行开标、评标活动。
3、本次招标文件采用最新制作工具进行制作,投标人务必采用最新制作工具进行制作,投标单位制作投标文件时如遇投标工具中投标格式与招标文件不一致,以本招标文件的内容为准,投标人可按招标文件所附的投标文件格式填写投标所需内容后全部上传至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中并生成投标文件上传。如因投标人未按要求执行造成的一切后果(包括废标)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