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塘镇龙西社区城中村现代化治理道路改造工程(施工)
招标单位 | 厦门市同安区洪塘镇人民政府 | 地区 | 福建厦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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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 2024-08-26 | 项目编号 | |
投标截止时间 | 开标时间 | ||
项目分类 | 招标 | 行业分类 | 房建,市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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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修改、澄清(答疑)纪要(一)
工程名称 | 洪塘镇龙西社区城中村现代化治理道路改造工程(施工) | 招标阶段 | 施工招标 | |
修改、澄清(答疑)纪要内容如下: 1、 (1)本招标项目的招标文件第2章-投标须知前附表40/34.2/其他第5点本工程招标文件第 2 章-第 1 节投标须知前附表第29.1 条款号“履约担保金额和形式”-编列内容-履约担保金额“厦门市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 A 级企业:为中标合同价的 5 %;厦门市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 BB+级企业:为中标合同价的 7.5%;”第24页修改为:“2023 年度厦门市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 A 级企业:为中标合同价的 5 %;2023 年度厦门市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 BB+级企业:为中标合同价的 7.5%;)修改为:本工程招标文件第 2 章-第 1 节投标须知前附表第29.1 条款号“履约担保金额和形式”-编列内容-履约担保金额“2023 年度厦门市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 A 级企业:为中标合同价的 5 %;2023 年度厦门市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 BB+级企业:为中标合同价的 7.5%;。 二、(1)本招标项目的招标文件第2章-投标须知前附表40/34.2/其他第6点修改为:“6、①享受厦门市建设局等 5 部门关于减轻建筑业企业负担优化工程建设领域保证金政策措施的通知(试行)(厦建规〔2022〕6 号-筑)优惠政策的企业,应在投标文件-资格文件-九其他资料中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提供完整的厦门市建设局官方网站相关截图或相关证明文件)并加盖单位电子公章。②享受厦门市建设局等 5 部门关于减轻建筑业企业负担优化工程建设领域保证金政策措施的通知(试行)优惠政策的企业,若出现法律法规规定的没收投标保证金或履约违约情形的,应按招标文件要求的金额缴足投标保证金或履约保证金。招标人发现以上企业出现违约情形的,应及时向招投标监管部门报告。监管部门依法依规对违约企业进行处理。新招标项目违约企业不再享受保证金的优惠政策,并被列为重点监管对象。③本项目投标时未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若出现招标文件或法律法规中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情形时,投标人应在收到招标人通知后 7 日内缴足投标保证金 8万元。” (2)删除投标须知内容修改表第2点:b.投标人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评价中,市政类 2023 年度四个季度信用分均高于 (含)85 分。 三、本招标项目的招标文件第7章 其他要求-第 49点 本工程双方约定投保内容如下:①建筑工程一切险(合第三者责任险)及自身的财产险、施工现场内的自身员工的人身伤害及财产险、从事高空危险作业员工的意外伤害及其它一切险,费用均由承包人承担。②建筑工程一切险(合第三者责任险)的第一受益人为发包人,保单原件由发包人保管;承包人必须确保投保金额按合同总价足额投保,投保时间和保险期起始时间不得迟于开工令颁发之日,保险期限结束日期应晚于项目龄工验收备案并完成本工程移交日期,否则承包人需在到期日前完成续保;若承包人拒不投保或迟干上述规定时间投保,由此引起的一切损失及责任等均由承包人自行承担,发包人有权独立投保,相应保费直接自应付承包人工程款中代为扣除,承包人对此不持异议。修改为“①建筑工程一切险(含第三者责任险)及自身的财产险、施工现场内的自身员工的人身伤害及财产险、从事高空危险作业员工的意外伤害及其它一切险,费用均由承包人承担。②建筑工程一切险(含第三者责任险)的第一受益人为发包人,保单原件由发包人保管;承包人必须确保投保金额按合同总价足额投保,投保时间和保险期起始时间不得迟于开工令颁发之日,保险期限结束日期应晚于项目龄工验收备案并完成本工程移交日期,否则承包人需在到期日前完成续保;若承包人拒不投保或迟干上述规定时间投保,由此引起的一切损失及责任等均由承包人自行承担,发包人有权独立投保,相应保费直接自应付承包人工程款中代为扣除,承包人对此不持异议。
四、本招标项目的招标文件第7章第50点补充增加“附件12及附件13”
附件12 工程项目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登记表 工程名称:洪塘镇龙西社区城中村现代化治理道路改造工程(施工) 工程编号: 一、管理人员 分管领导 姓名 联系电话 邮箱 联系地址 二、现场人员 施工管理人员岗位 职务 文化 程度 技术职称(技术等级) 专 业 专业 工龄 资格证书编号 发证机关 项目经理 项目技术负责人 施工员 质检员 安全员 材料员 资料员
附件13 项目建设廉洁承诺书 项目名称:洪塘镇龙西社区城中村现代化治理道路改造工程(施工) 厦门市同安区洪塘镇人民政府: 为加强项目党风廉政建设,规范、约束项目建设公务活动,正确对待和行使权力,防止违规违纪违法行为发生,确保廉洁、安全、高效开展项目建设工作,本单位在此郑重承诺: 一、严格遵守国家关于市场准入、项目招标投标、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工程施工、设备安装、市场经营活动等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严格遵守贵单位各项规章制度。 二、严格执行建设工程项目的施工合同、监理合同、勘察设计合同、采购合同、代理合同等合同文件,自觉按合同办事。 三、严格遵守党规党纪、廉政建设有关规定和贵单位廉政建设要求,落实廉洁责任,自觉接受监督。 四、坚持公开、公平、公正、诚信、透明原则(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不得为获取不正当利益损害国家、集体和贵单位利益。不以任何名义向贵单位、相关单位及其工作人员馈送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物品和购置或提供通讯工具、交通工具、高档办公用品等;不以任何名义安排贵单位、相关单位或个人组织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健身、娱乐等活动;不为贵单位、相关单位的有关工作人员及其配偶、子女及其他特定关系人谋取私利,不为对方及其配偶、子女和其他特定关系人从事工程、劳务分包、机械设备租赁等营利性经营活动提供便利条件,谋取不正当利益等。自觉防止可能侵害公共利益、损害国有资产权益的行为。 五、自觉加强疫情防控管理,筑牢风险防范意识、紧绷安全生产思想、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做好抗疫情、稳经济、谋发展各项工作。 六、其他需要保证的事项。 本单位将恪守承诺、坚守底线,若我单位违背上述承诺,自行承担有关机关责任追究后果;致使贵单位受到党政处分或组织处理的,自处分、处理确定生效之日起三日内,本单位自愿支付贵公司违约金(《项目建设廉政承诺书》中涉及的违约金数额,按原项目合同估算价的10%计取);由此给贵单位造成其他损失的,按另行约定予以赔偿。 七、本承诺书一式贰份,由贵单位和本单位各执壹份。 承诺单位: (公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 承诺日期: 年 月 日 四、招标文件原内容如与本纪要表述不一致的,一律以本纪要内容为准。 (以下无正文) | ||||
招标人(项目法人): 厦门市同安区洪塘镇人民政府(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 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2024年08月26日 | 招标代理机构: 福建省国业兴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 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2024年08月2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