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浦县文体中心项目-室外配套及景观工程监理答疑纪要和补充通知
招标单位 | 漳浦金瑞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 地区 | 福建漳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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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 2024-08-26 | 项目编号 | E3506230601100116002 |
投标截止时间 | 开标时间 | ||
项目分类 | 招标 | 行业分类 | 房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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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浦县文体中心项目-室外配套及景观工程监理
答疑纪要和补充通知
关于漳浦县文体中心项目-室外配套及景观工程监理(招标编号:E3506230601100116002),现招标人发布答疑纪要和补充通知如下:
一、投标人提问:
1.根据闽发改规[2023]7号文及明发改民营[2023]282号文要求:“对依法必须招标且招标标的金额在1000万元以下(含1000万元)的政府投资项目,免于收取无失信记录企业投标保证金”,本项目标的额在1000万元以下,免收取无失信记录企业投标保证金。该项目要求提交保证金,是否与政策不符?
答: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48项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第一点:“1.根据《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5部门关于印发保障各类经营主体平等参与招投标竞争九条措施的通知》{闽发改规[2023]7号}文件的通知:“对依法必须招标且招标标的金额在1000万元以下(含1000万元)的政府投资项目,免于收取无失信记录企业投标保证金。”投标人提供无失信记录证明资料(可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查询结果截图)即可免缴投标保证金。若投标人存在招标文件规定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情形的,应当无条件足额补缴投标保证金。”
二、补充通知:
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23项:“(1)建设工程施工阶段监理服务费:可将《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发改价格【2007】670号)文件规定标准下浮50%作为参考依据......”修订为:“(1)建设工程施工阶段监理服务费:可将《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发改价格【2007】670号)和《关于福建省建设工程监理行业服务收费指导意见》的通知(闽监管协[2015]13号)文件规定标准下浮50%作为参考依据......”
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25项:“□要求,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10000.00元。”修订为:“?要求,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10000.00元。”
3.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七)《项目监理机构人员到位承诺书》因格式固化,投标人自行按下列格式修改:“2.工程开工后,因我单位自身原因,经招标人同意,我单位变更项目监理机构总监理工程师,每人每次向招标人交纳 1.7 万元的违约金,承诺变更后的项目监理机构总监理工程师的执业资格和业绩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变更项目监理机构其他人员,每人每次向招标人交纳 0.5 万元的违约金。”
注:①招标文件与本答疑纪要及补充通知不一致的,以本答疑纪要及补充通知为准,其余条款不变。
②各投标人应在开标前随时登录发布本项目招标公告的相关网站查看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若因投标人的疏忽而未及时发现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的,由此引发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招标人:漳浦金瑞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盖公章)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朱雀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盖公章)
日期:2024年0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