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无为市农村公路养护工程(Y031柘东路、Y071古隆路等7条路预防性养护项目)
招标单位 | 无为市交通运输局 | 地区 | 安徽芜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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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单位 | 南京路友道路工程有限公司 , 安徽丰林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项目编号 | WH810GL24SG2938 |
中标金额 | 1135.14706万元 | 发布时间 | 2024-08-23 |
项目分类 | 中标 | 行业分类 | 公路,房建,市政 |
相关产品 |
项目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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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
WH810GL24SG2938 (任务书编号:FS34022520240862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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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名称 |
2024年无为市农村公路养护工程(Y031柘东路、Y071古隆路等7条路预防性养护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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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编号 |
WH810GL24SG2938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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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 |
名称 |
无为市交通运输局 |
地址 |
芜湖市无为市无城镇金塔路与凤河路交叉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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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及电话 |
刘秀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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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 |
名称 |
安徽江风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地址 |
芜湖市无为市水景怡和花园9栋102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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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及电话 |
张景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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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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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标时间 |
2024年08月2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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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中标 |
单位名称 |
南京路友道路工程有限公司 |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
路基路面养护甲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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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报价(元) |
1135147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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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 |
宋启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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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书编号:苏132201020120023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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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书名称:公路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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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期(天) |
90日历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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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承诺 |
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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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定公示的单位业绩 |
无 | |
规定公示的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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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中标 |
单位名称 |
安徽丰林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
路基路面养护甲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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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报价(元) |
11357407.6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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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 |
张云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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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书编号:皖2341920288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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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书名称: 公路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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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期(天) |
90日历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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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承诺 |
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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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定公示的单位业绩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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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定公示的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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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中标 |
单位名称 |
安徽虹达道路桥梁工程有限公司 |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
路基路面养护甲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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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报价(元) |
11362024.9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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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 |
席劲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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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书编号:皖2341919091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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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书名称:公路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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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期(天) |
90日历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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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承诺 |
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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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定公示的单位业绩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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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定公示的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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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标被否决单位及原因 |
1、江西甲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 ,作无效投标;2、甘肃天翔路桥有限责任公司:建造师证书未签名,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作无效投标;3、安徽先河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未缴纳投标保证金,作无效投标;4、内蒙古瑞通路桥工程有限公司:投标函中工期未响应招标文件要求;5.江西聚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未提供“无为市政府投资项目工程变更管理办法“的政策承诺书;6、江苏润扬交通工程集团有限公司:投标函中工期未响应招标文件要求;7、安徽省华轩交通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未提供“无为市政府投资项目工程变更管理办法”的政策承诺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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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时间 |
公示发布次日起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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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招标文件规定的公示项 |
1、抽取的系数:A值:84,B值:93 ; 2、基准价:11354572.9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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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示 |
1、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在线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网址:http://whsggzy.wuhu.gov.cn),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同上。 2、若投标人对异议处理结果不满意的,可根据《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投诉接收转办暂行办法》(公管办[2018]11号)规定,在规定时间内在线向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投诉受理中心提出投诉(网址:http://whsggzy.wuhu.gov.cn),联系电话:0553-3121232。 3、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原件)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