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华区2024年第二批次老旧小区改造项目—护国街道设计施工总承包

发布时间: 2024-08-21
摘要信息
招标单位 昆明市五华区人民政府护国街道办事处 地区 云南昆明
发布时间 2024-08-21 项目编号 0dae041f-4f13-4a0a-9f47-94204bfd7eda
投标截止时间 2024-08-28 开标时间
项目分类 招标 行业分类 市政,房建,水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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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皓天 15969402895
正文内容

五华区2024年第二批次老旧小区改造项目—护国街道设计施工总承包

招标概况

招标项目名称: 五华区2024年第二批次老旧小区改造项目—护国街道设计施工总承包
资金来源: 国资 100.0% 自筹 % 贷款 % 外资 %
建设规模: 本项目实施内容为对昆明市五华区护国街道办事处辖区范围内的15个老旧小区进行提升改造。建设内容包括建筑外墙、楼梯、供水、供电、供气、消防、安防、小区内道路、生活垃圾分类设施改造;绿化、照明、适老设施、无障碍设施、停车场、充电设施、文化休闲设施、体育健身设施提升等,总建筑面积约12.54万平方米。
公共资源交易行业分类: 房屋建筑工程 工程类型: 设计施工总承包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 网上获取 交易地点: 昆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公告性质: 正常公告 是否对外发布:
公告发布开始时间: 2024-08-21 17:00 监督部门及联系方式: 五华区政务服务管理局(0871-64152513)
备注: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规定时间(北京时间,下同)),登录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址:http://ggzy.yn.gov.cn/ynggfwpt-home-web/#/homePage),凭企业数字证书(CA)在网上获取电子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含电子招标文件,格式为*.BZBJ);未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的企业需要按照昆明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认证的要求,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并在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完成注册通过后,便可获取招标文件,此为获取招标文件的唯一途径。 2.招标文件(含电子招标文件,格式为*.BZBJ等)供投标人下载使用。 3.招标人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4.本项目招标计划于2024年5月16日发布 5.本次招标划分为2个标段,投标人可就多个标段同时投标,但只可在1个标段中标,已在先评标的标段被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的,在后续标段评审过程中可参与评分,但不再被推荐为中标候选人(不参与排序)。

招标人与招标代理

建设单位: 昆明市五华区人民政府护国街道办事处 经办人: 全文
办公电话: 13987110144
招标代理机构: 云南鼎鑫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经办人: 张皓天
办公电话: 15969402895 移动电话: 15969402895

详细公告内容

标段 1

标段编号: GC530100202400835001001
标段名称: 五华区2024年第二批次老旧小区改造项目—护国街道设计施工总承包(一标段)
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2024-08-28 23:59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4-09-13 09:00
开标地点: 昆明开标室5
开标方式: 网上智能开标
标段合同估算价: 384.36 万元
本次招标内容: 对护国街道办事处辖区青年路242号(国防厂宿舍)、青年路376号(水利水电宿舍)等2个老旧小区进行提升改造,建设内容包括建筑外墙、楼梯、供水、供电、供气、消防、安防、小区内道路、生活垃圾分类设施改造;绿化、照明、适老设施、无障碍设施、停车场、充电设施、文化休闲设施、体育健身设施提升等。本标段项目招标规模为384.36万元,其中建安费376.64万元,施工图设计费7.72万元,总建筑面积5.38万平方米,涉及2个小区,楼栋数18栋,户数581户。
项目现场的具体位置和周边环境: 本项目位于昆明市五华区护国街道办事处辖区,由投标单位自行踏勘。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要求: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单位不得超过2家,并且须满足下列要求: (1)牵头人必须是联合体协议中负责施工的一方,联合体各方应匹配职责分工,联合体中的各成员至少具备一项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质,联合体资质应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及法律法规的规定; (2)联合体成员之间必须订立有效的联合体协议书,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联合体协议书连同投标文件一并提交给招标人; (3)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4)订立联合体协议书后,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标段中投标,否则各相关投标均无效。
资质要求: 投标人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1)设计资质: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丙级及以上资质和工程设计市政行业(道路工程或给水工程)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 (2)施工资质: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项目负责人资格: 项目负责人要求: (1)设计负责人资格:具备有效的二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资格,且为本单位人员。 (2)施工项目经理资格: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专业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为本单位人员,并且未担任其他正在建设工程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项目经理。 (3)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资格: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专业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为本单位人员,并且未担任其他正在建设工程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项目经理。 注:施工项目经理与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可以为同一人担任。
业绩要求: 投标人企业业绩要求: (1)设计业绩:投标人2021年1月1日至今承担过1个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的设计项目(业绩证明材料为中标通知书或合同或业主证明); (2)施工业绩:投标人2021年1月1日至今承担过1个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的施工项目(业绩证明材料为中标通知书或合同或业主证明)。
其他: 投标人资格要求(每个标段均要求) 3.1 第一中标候选人的行贿犯罪档案信息查询,招标人等可以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相关信息。 3.2 本项目对失信被执行人,按照《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执行。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查询投标人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提供给评标委员会。对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处理方法和评标标准:作否决投标处理;对严重失信主体按照《昆明市严重失信主体公共资源交易领域惩戒实施细则》(昆政规【2019】2号)、《关于规范失信行为的行政处罚信息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失信联合惩戒运用的通知》(昆政务通〔2020〕9号)执行。 3.3 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实施意见》(云政办发【2016】68号)的规定,在工程项目招投标过程中,若中标人有拖欠工资重大违法行为,取消其中标资格。 3.4其他: 3.4.1 投标人具有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类似的法定证明文件)。 3.4.2投标人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1)设计资质: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丙级及以上资质和工程设计市政行业(道路工程或给水工程)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 (2)施工资质: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3.4.3 投标人(施工单位)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投标人名称与安全生产许可证一致。 3.4.4财务状况良好,提供2021年度至2023年度连续三年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及审计报告(未经审计的,提供公司内部自行编制的财务会计报表;新成立的公司,提供成立至今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会计报表及审计报告或加盖公章的公司财务情况说明;若为联合体投标,只需由牵头人提供)。 3.4.5项目负责人要求: (1)设计负责人资格:具备有效的二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资格,且为本单位人员。 (2)施工项目经理资格: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专业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为本单位人员,并且未担任其他正在建设工程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项目经理。 (3)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资格: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专业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为本单位人员,并且未担任其他正在建设工程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项目经理。 注:施工项目经理与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可以为同一人担任。 3.4.6施工技术负责人资格:具有建筑工程或市政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且为本单位人员。 3.4.7投标人企业业绩要求: (1)设计业绩:投标人2021年1月1日至今承担过1个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的设计项目(业绩证明材料为中标通知书或合同或业主证明); (2)施工业绩:投标人2021年1月1日至今承担过1个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的施工项目(业绩证明材料为中标通知书或合同或业主证明)。 3.4.8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证),项目管理人员中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提供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扫描件。 3.4.9拟派施工人员要求:须按云建标【2014】678号文、DBJ53/T-69-2014《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专业(管理)人员配备标准》进行配备项目组成员,拟派项目组人员岗位证书(资格证书)的单位名称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且拟派项目组人员(项目经理除外)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人员:技术负责人1名,施工员不少于1名,安全员不少于1名,质量员不少于1名,标准员、材料员、机械员、劳务员、资料员各不少于1名(可兼任),以上人员需提供上岗证或资格证。 3.4.10投标人信誉:①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今)无因投标人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的合同中止、纠纷、争议、仲裁和诉讼记录被项目所在地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列入黑名单;投标人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无因企业不良行为记录被项目所在地行政主管部门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无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态,没有被项目所在地政府或国家部委禁止市场准入等情形;以上内容提供承诺书;②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址:https://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址:http://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投标人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网址:http://www.yngp.com/)”中没有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
是否缴纳保证金:

标段 2

标段编号: GC530100202400835001002
标段名称: 五华区2024年第二批次老旧小区改造项目—护国街道设计施工总承包(二标段)
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2024-08-28 23:59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4-09-13 09:00
开标地点: 昆明开标室5
开标方式: 网上智能开标
标段合同估算价: 310.79 万元
本次招标内容: 对护国街道办事处辖区如意苑16幢(1-5单元)、如意苑16幢南苑、正义路31号、、景星街10号(消防大队)、审计厅(民生街171)、康居苑、供电大厦、农贸大厦、威远大厦、盛迪花园、盛迪石油住宅、青年路149号、致果巷5号等13个老旧小区进行提升改造,建设内容包括建筑外墙、楼梯、供水、供电、供气、消防、安防、小区内道路、生活垃圾分类设施改造;绿化、照明、适老设施、无障碍设施、停车场、充电设施、文化休闲设施、体育健身设施提升等。本标段项目招标规模为310.79万元,其中建安费304.54万元,施工图设计费6.25万元,总建筑面积7.16万平方米,涉及13个小区,楼栋数15栋,户数769户。
项目现场的具体位置和周边环境: 本项目位于昆明市五华区护国街道办事处辖区,由投标单位自行踏勘。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要求: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单位不得超过2家,并且须满足下列要求: (1)牵头人必须是联合体协议中负责施工的一方,联合体各方应匹配职责分工,联合体中的各成员至少具备一项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质,联合体资质应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及法律法规的规定; (2)联合体成员之间必须订立有效的联合体协议书,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联合体协议书连同投标文件一并提交给招标人; (3)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4)订立联合体协议书后,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标段中投标,否则各相关投标均无效。
资质要求: 投标人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1)设计资质: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丙级及以上资质和工程设计市政行业(道路工程或给水工程)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 (2)施工资质: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项目负责人资格: 项目负责人要求: (1)设计负责人资格:具备有效的二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资格,且为本单位人员。 (2)施工项目经理资格: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专业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为本单位人员,并且未担任其他正在建设工程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项目经理。 (3)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资格: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专业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为本单位人员,并且未担任其他正在建设工程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项目经理。 注:施工项目经理与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可以为同一人担任。
业绩要求: 投标人企业业绩要求: (1)设计业绩:投标人2021年1月1日至今承担过1个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的设计项目(业绩证明材料为中标通知书或合同或业主证明); (2)施工业绩:投标人2021年1月1日至今承担过1个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的施工项目(业绩证明材料为中标通知书或合同或业主证明)。
其他: 投标人资格要求(每个标段均要求) 3.1 第一中标候选人的行贿犯罪档案信息查询,招标人等可以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相关信息。 3.2 本项目对失信被执行人,按照《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执行。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查询投标人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提供给评标委员会。对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处理方法和评标标准:作否决投标处理;对严重失信主体按照《昆明市严重失信主体公共资源交易领域惩戒实施细则》(昆政规【2019】2号)、《关于规范失信行为的行政处罚信息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失信联合惩戒运用的通知》(昆政务通〔2020〕9号)执行。 3.3 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实施意见》(云政办发【2016】68号)的规定,在工程项目招投标过程中,若中标人有拖欠工资重大违法行为,取消其中标资格。 3.4其他: 3.4.1 投标人具有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类似的法定证明文件)。 3.4.2投标人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1)设计资质: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丙级及以上资质和工程设计市政行业(道路工程或给水工程)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 (2)施工资质: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3.4.3 投标人(施工单位)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投标人名称与安全生产许可证一致。 3.4.4财务状况良好,提供2021年度至2023年度连续三年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及审计报告(未经审计的,提供公司内部自行编制的财务会计报表;新成立的公司,提供成立至今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会计报表及审计报告或加盖公章的公司财务情况说明;若为联合体投标,只需由牵头人提供)。 3.4.5项目负责人要求: (1)设计负责人资格:具备有效的二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资格,且为本单位人员。 (2)施工项目经理资格: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专业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为本单位人员,并且未担任其他正在建设工程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项目经理。 (3)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资格: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专业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为本单位人员,并且未担任其他正在建设工程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项目经理。 注:施工项目经理与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可以为同一人担任。 3.4.6施工技术负责人资格:具有建筑工程或市政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且为本单位人员。 3.4.7投标人企业业绩要求: (1)设计业绩:投标人2021年1月1日至今承担过1个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的设计项目(业绩证明材料为中标通知书或合同或业主证明); (2)施工业绩:投标人2021年1月1日至今承担过1个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的施工项目(业绩证明材料为中标通知书或合同或业主证明)。 3.4.8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证),项目管理人员中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提供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扫描件。 3.4.9拟派施工人员要求:须按云建标【2014】678号文、DBJ53/T-69-2014《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专业(管理)人员配备标准》进行配备项目组成员,拟派项目组人员岗位证书(资格证书)的单位名称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且拟派项目组人员(项目经理除外)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人员:技术负责人1名,施工员不少于1名,安全员不少于1名,质量员不少于1名,标准员、材料员、机械员、劳务员、资料员各不少于1名(可兼任),以上人员需提供上岗证或资格证。 3.4.10投标人信誉:①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今)无因投标人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的合同中止、纠纷、争议、仲裁和诉讼记录被项目所在地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列入黑名单;投标人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无因企业不良行为记录被项目所在地行政主管部门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无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态,没有被项目所在地政府或国家部委禁止市场准入等情形;以上内容提供承诺书;②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址:https://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址:http://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投标人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网址:http://www.yngp.com/)”中没有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
是否缴纳保证金:

附件信息

附件:
序号 文件名 创建时间
1招标公告.docx2024-08-21 15:44:27

温馨提示:

  1. 1、招标人对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2. 2、投标人办理以下手续后方可投标,有关服务指南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1)企业需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进行注册;

    (2)办理企业机构数字证书和法定代表人、造价师(如有商务标)的个人数字证书;

    (3)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需携带用于加密的数字证书在开标会上进行解密。

  3. 3、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需在公告规定时间,进入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凭企业数字证书(USBKEY)登录【我要投标】,获取电子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
  4. 4、缴纳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须按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保证金账户,通过企业基本账户(须与企业进行注册时填报的账户信息一致)转账缴纳投标保证金,并在转账完成后,使用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机构数字证书登录投标系统,进入“确认投标保证金”菜单,查看保证金缴纳情况并进行确认,最后打印保证金缴纳回执。上述操作须在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前全部完成,请投标人充分考虑转账到款的延时,提早缴纳,以免耽误投标工作。

  5. 5、递交投标文件。

    (1)递交投标文件时,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用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企业机构数字证书登录【我要投标】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具体操作见平台中系统帮助;

    (2)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并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签名确认的,视为未递交;

  6. 6、重新招标(重新公告)的工程,需要重新递交投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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