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永川区2024年重点民生实事(来苏小学等)项目已由重庆市永川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永发改审批﹝2024﹞145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重庆市永川区教育委员会,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资金和财政本级安排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重庆市永川区聚美幼儿园。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何埂中心幼儿园教学附属用房及室外改造工程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招标单位 | 重庆市永川区教育委员会 | 地区 | 重庆辖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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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 2024-08-20 | 项目编号 | |
投标截止时间 | 2024-09-12 | 开标时间 | |
项目分类 | 招标 | 行业分类 | 市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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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招标项目永川区2024年重点民生实事(来苏小学等)项目已由重庆市永川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永发改审批﹝2024﹞145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重庆市永川区教育委员会,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资金和财政本级安排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重庆市永川区聚美幼儿园。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何埂中心幼儿园教学附属用房及室外改造工程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1 建设地点:永川区何埂镇。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何埂镇中心幼儿园教学附属用房及室外改造工程室内装饰装修改造面积约722㎡,室外环境改造面积约 850㎡,新建食堂面积约 150.4㎡。主要内容包含:电气安装、给排水安装、装饰、拆除、公共建筑等及其他附属工程。
2.3 本次招标项目工程总投资额:142.18万元。
2.4 招标范围:何埂镇中心幼儿园教学附属用房及室外改造工程室内装饰装修改造面积约722㎡,室外环境改造面积约 850㎡,新建食堂面积约 150.4㎡。主要内容包含:电气安装、给排水安装、装饰、拆除、公共建筑等及其他附属工程以及本项目招标期内招标人的澄清(答疑)修改(补遗)、技术交底等,具体以招标人发布的工程量清单及图纸为准。
2.5 工期要求:80日历天。
缺陷责任期要求:24个月。
2.6 标段划分(如有):/。
2.7 其他:/。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质条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1.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业绩条件: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
3.1.3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
3.2 本次招标 □接受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招标人: | 重庆市永川区聚美幼儿园 | 代理机构: |
重庆远冶建设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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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重庆市永川区何埂镇聚美街道 |
地址: |
重庆市永川区海亮锦尚97号附82号 |
联系人: |
谭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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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邓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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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箱: | 电子邮箱: | ||
邮编: | 邮编: | ||
联系电话: | 13752867589 | 联系电话: | 15223446342 |
传真: | 传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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