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泽湖大堤蒋坝段应急加固工程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 2024-08-20
摘要信息
招标单位 江苏省洪泽湖水利工程管理处 地区 江苏淮安
发布时间 2024-08-20 项目编号
投标截止时间 2024-09-11 开标时间
项目分类 招标 行业分类 水利,房建,市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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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2收起
张工 0517-87290928
张蓓蓓 025-86338794
正文内容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洪泽湖大堤蒋坝段应急加固工程的初步设计已由苏发改农经发〔2024〕920号文批准建设,工程所需资金为省级及以上财政资金。招标人为江苏省洪泽湖水利工程管理处,招标代理机构为江苏省鸿源招标代理股份有限公司。监理标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洪泽湖大堤蒋坝段应急加固工程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建设地点:淮安市洪泽区境内。

2.2项目总体建设内容:洪泽湖大堤蒋坝段应急加固工程的任务是针对洪泽湖大堤蒋坝段(桩号60+100~60+580)存在的主要问题,进行洪泽湖大堤蒋坝段应急加固建设,完善区域堤防的防洪能力,改善堤防的管理环境及区域水生态环境。

工程主要内容包括:(1)堤防达标,按堤顶高程不低于19.00m、堤顶宽度8m进行加固,通过堤身加高、迎水面设置防洪墙等,使蒋坝段堤防满足防洪要求(2)坡面整治,拆除部分堤段迎水坡面房屋,对整治后坡面进行坡面防护等。(3)镇政府至卧虎坝段迎水面房屋征迁。

工程批复概算2638万元,其中批复监理费40万元。

2.3本项目招标范围:洪泽湖大堤蒋坝段应急加固工程全部建设内容(含设计变更、结余资金增做工程等)施工期和缺陷责任期(含施工期水土保持、环境保护等相关监理工作)建设监理工作,工程竣工验收前的各项配合工作。

2.4本合同项目监理服务期限共:17个月(含缺陷责任服务期12个月,电子投标文件按510天填写)。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资格条件

(1)资质要求:具有水利部颁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甲级资质的独立法人(提供营业执照、资质证书)

(2)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19年1月1日(时间以完工或竣工验收时间为准)以来,有类似工程(指该合同监理范围所对应的工程投资不低于500万元的水利工程)且工程质量为合格以上监理业绩【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1、中标通知书(或成交通知书或委托方直接发包通知书,本招标文件内要求的“中标通知书”皆同);2、监理合同;3、验收证明(提供工程竣工验收鉴定书或合同工程完工验收鉴定书,或者由建设、设计、监理、施工等参建单位签字并盖章的验收文件)。前述序号1、2、3项三者缺一不可如上述材料不能反映具体投资金额的,则还需提供有效的证明材料(如初步设计批复文件或发包人证明等材料)】。

(3)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基本存款账户目前不存在被国家有关机关查封、冻结情况

(4)总监理工程师要求:拟投入本工程的总监理工程师应具有水利部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并具有人社部门颁发的水利工程类高级技术职称,无在建工程(执行江苏省水利厅文件“苏水基[2016]17号”规定,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总监不接受退休人员。

(5)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

(6)试验检测仪器设备要求:  /

(7)其他要求:投标人(含联合体各成员<如有>)被“信用中国”网站、“信用江苏”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失信记录解除前,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须在“资格审查资料”之“承诺函”章节中提供“无失信被执行人承诺”)。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否决投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招标文件准备

本招标项目为电子招标投标,从2024年8月20日至2024年8月27日(北京时间,下同)为招标文件发售期,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招标文件发售期满之前完成如下工作:

(1)请各投标人于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前在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企业信用信息系统(具体要求见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一窗受理、一网通办”综合服务系统—投标单位—水利工程—信用信息平台)中建立企业投标信息资料库,信息的及时性、完整性、正确性由投标人承担责任;

(2)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前,须办理投标所需的电子CA及签章(具体要求见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一窗受理、一网通办”综合服务系统—投标单位—水利工程—相关下载)。

4.2获取招标文件

(1)完备上述准备工作后,在第4.1款规定的招标文件发售期内登陆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交易平台(具体要求见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一窗受理、一网通办”综合服务系统—投标单位—水利工程),网上获取招标文件;

(2)招标文件售价0元;

(3)投标人使用单位数字证书通过交易平台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及其附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9月11日9时30分。逾期送达的电子投标文件(线上文件),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5.2递交方式及开标模式

5.2.1电子投标文件向本交易平台递交。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5.2.2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江苏省“不见面”交易大厅参与开标(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一窗受理、一网通办”综合服务系统—投标单位—不见面开标大厅)。

5.2.3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当场予以答复,并制作记录。开标结束后投标人不得对开标事项再提出异议。

5.2.4首次参与“不见面”开标的投标人请确保CA证书为适用版本,并提前(开标前两天以上)使用CA测试登陆江苏省“不见面”交易大厅。如遇显示用户名和密码不匹配或其他异常情况无法登陆,请及时联系翔晟客服(工作时间8:30-20:30),进行远程CA证书升级,客服电话:025-66007916,客服QQ:1627019308;如遇登陆江苏省“不见面”交易大厅后系统出现问题,请及时联系新点客服,客服电话:025-83668631,客服QQ:1224574219;如遇水利交易系统相关问题,请及时联系江苏百盛,客服电话:025-58182190,客服QQ:31098064。

6.现场踏勘和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可以自行踏勘现场,交通安全等相关责任自负,费用自理。

7.评标标准和方法

7.1评标方法:综合评估法。

7.2资格评审标准: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1.营业执照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2.资质证书

符合招标公告第3.1(1)项规定

3.业绩要求

符合招标公告第3.1(2)项规定

4.财务要求

符合招标公告第3.1(3)项规定

5.总监理工程师要求

符合招标公告第3.1(4)项规定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符合招标公告第3.1(5)项规定

7.试验检测仪器设备要求

符合招标公告第3.1(6)项规定

8.其他要求

符合招标公告第3.1(7)项规定

9.社会保险

监理机构所有人员(另含委托代理人,如有)须提供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出具的从2024年4月至2024年6月之内全部月份的从投标人本单位参保的社保缴费证明,缴纳月份不足和未缴纳的人员应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5款要求,否则均按相应人员缺失处理。

10.联合体投标人

符合招标公告第3.2项规定

11.不存在禁止投标的情形

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7.3评标基准价的计算方法

S=T×β+B×(1-β)

式中   

S—评标基准价;

T—最高投标限价;

β—T在评标基准价中所占的权重,为65%、70%、75%,三者其一,在开标会上抽取产生;

B—投标人有效报价的平均值,指剔除被否决的投标以及低于最高投标限价85%的投标后,其余投标人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①当其余投标报价个数≤5时,B为所有其余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②当其余投标报价个数>5时,B为所有其余投标报价剔除最高价、最低价各若干后的算术平均值,剔除的最高和最低报价个数各为:其余投标报价个数×20%(四舍五入取整数值)】。当全部有效标的投标报价均低于最高投标限价85%时,取B=最高投标限价×85%。

最高投标限价:40万元,超过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将被否决。

7.4分值构成

总分值为100分,详见7.5评分因素与评分标准。

7.5评分因素与评分标准

条款号

评分因素

评分标准

分值

2.2.4

(1)

总监(副总监)素质

(10分)

1.总监理工程师素质

(1)年龄≤55周岁(以投标截止时间为准)得1分,不满足不得分。

(2)2019年1月1日以来(时间以完工或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担任过监理范围所对应的工程投资≥1000万元的水利工程且工程质量为合格以上的总监理工程师职务的,有1个得2分,最多得4分。

【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1)中标通知书;(2)监理合同;(3)验收证明(提供工程竣工验收鉴定书或合同工程完工验收鉴定书,或者由建设、设计、监理、施工等参建单位签字并盖章的验收文件);前述序号(1)(2)(3)项三者缺一不可。如果上述材料不能反映该人员姓名、任职情况、具体投资金额的,则还需提供有效的证明材料(如初步设计批复文件或发包人证明等材料),否则该项业绩不得分。】

5

2.副总监素质

(1)年龄≤50周岁(以投标截止时间为准)得1分,不满足不得分。

(2)2019年1月1日以来(时间以完工或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担任过监理范围所对应的工程投资≥1000万元的水利工程且工程质量为合格以上的总监或副总监职务的,有1个得2分,最多得2分。

【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1)中标通知书;(2)监理合同;(3)验收证明(提供工程竣工验收鉴定书或合同工程完工验收鉴定书,或者由建设、设计、监理、施工等参建单位签字并盖章的验收文件);前述序号(1)(2)(3)项三者缺一不可。如果上述材料不能反映该人员姓名、任职情况、具体投资金额的,则还需提供有效的证明材料(如初步设计批复文件或发包人证明等材料),否则该项业绩不得分。】

(3)专业为水利工程类相关专业得1分(毕业证书或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上的专业)。

(4)具有人社部门颁发的高级职称证书,得1分。

5

监理机构组建

(24分)

3.专业配置

(1)专业配置(不含总监、副总监):监理人员中应配备水利部注册的水利工程施工、水土保持工程施工监理工程师,配备齐全得6分,缺1个专业不得分。

(2)配备注册安全工程师、注册造价工程师(水利工程),有一人得2分,最多得4分。

(3)监理人员(不含总监、副总监)中具有人社部门颁发的高级职称,每名得1分,最多得2分。

(4)监理人员进场计划合理得2分,承诺在工时间满足监理工作需要得2分,最高得4分(提供的在工时间承诺需附在投标文件实施阶段拟投入人员的进场计划表后)。

16

4.年龄结构

所有监理人员的年龄在24周岁以下和60周岁以上(以投标截止时间为准)不超过2人的得3分,每多超1人扣1.5分,扣完为止。

3

5.检测试验计划及拟投入的试验检测仪器设备

(1)检测试验计划明确并合理得2分,有缺陷酌情扣分,无描述不得分。

(2)投标人应配备全站仪、GPS、回弹仪、超声波探伤仪、钢筋位置测定仪,配备齐全得3分,少一项扣1分。

5

2.2.4

(2)

监理大纲

(46分)

1.监理工程概况

工程概况内容描述完整,齐全得2分,有缺陷扣0.1~1分,无表述不得分。

2

2.监理范围、监理内容

监理范围、监理内容(含施工、水保、环保等)完整的得2分,有缺陷扣0.1~1分,无表述不得分。

2

3.监理依据、监理工作目标

监理依据、监理工作目标明确且切实可行的得2分,有缺陷扣0.1~1分,无表述不得分。

2

4.监理工作程序、方法和制度

监理工作制度、程序、方法、措施等内容规划合理,并应具有可操作性的得4分,有缺陷扣0.1~2.5分,无表述不得分。

4

5.监理机构设置、岗位职责

监理机构设置合理、岗位职责分工明确且合理的得4分,有缺陷扣0.1~2分,无表述不得分。

4

6.质量、进度监理措施

(1)质量控制(筑堤速率、筑堤压实度、混凝土裂缝预控、钢筋保护层预控等)方法、程序、控制措施得力;关键部位考虑旁站;监理单位内部有完善的监理工作质量奖惩制度得3分,有缺陷扣0.1~1.5分,无表述不得分。

(2)进度控制内容齐全;能根据工程和当地施工水平、气候等特点,提出合理的进度计划和进度控制措施;能运用技术、经济手段实现控制目标得3分,有缺陷扣0.1~1.5分,无表述不得分。

6

7.造价、安全(含健康)监理措施

(1)造价控制内容齐全;能针对项目特点、资金运用提出合理的造价控制措施;控制方法、程序、控制措施合理;能运用相关手段实现造价控制目标得3分,有缺陷扣0.1~1.5分,无表述不得分。

(2)编制水利安全生产风险管控“六项机制”建设细则合理,安全控制方法、程序、控制措施得力;监理单位内部有完善的监理工作安全奖惩制度得3分,有缺陷扣0.1~1.5分,无表述不得分。

6

8.水保、环保监理措施

水保、环保控制方法、程序、控制措施得力得4分,有缺陷扣0.1~2分,无表述不得分。

4

9.合同、信息管理方案

包括承包商违约的处理及日常合同的管理,配合业主办理申报手续和专项验收手续措施,合理可行的得4分,有缺陷扣0.1~2分,无表述不得分。

4

10.组织协调内容及措施

内容齐全,重点突出,针对性强得4分,有缺陷扣0.1~2分,无表述不得分。

4

11.监理工作重点、难点分析

技术关键、重点、难点分析准确的4分,有缺陷扣0.1~2分,无表述不得分。

4

12.对本工程监理的合理化建议

针对本工程监理提出合理的实施意见、控制措施的得4分,有缺陷扣0.1~2分,无表述不得分。

4

2.2.4

(3)

投标报价

(20分)

本次最高投标限价见招标公告第7.3款。

偏差率=(投标报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100%。

投标价(算术修正后,下同):与评标基准价相同(偏差率=0%)的,得20分,并以此为基数,进行下面各项的打分;

评标基准价以上的(偏差率>0%),偏差率每高1%,在20分基础上扣0.5分;

评标基准价以下的(偏差率<0%),偏差率每低1%,在20分基础上扣0.2分;

注:采用内插法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二位数字,小数点后第三位数字“四舍五入”。

20

合计

100

备注:凡与评标评分有关的资料,投标人必须将相关证明材料等原件的彩色扫描件上传至投标文件(扫描件须清晰、可辨),否则不予计分。

评审有关人员姓名与在本项目任职的对应关系需要查看“监理机构组建”章节时,以“其他材料”(其他资料)中“监理机构组建(修改重置)”为准。

8其他内容

/

9发布公告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水利网上发布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江苏省洪泽湖水利工程管理处

地址:淮安市洪泽区洪泽湖大道106号

联系人:张工

联系方式:0517-87290928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省鸿源招标代理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南京市建邺区嘉陵江东街18号1号楼6楼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省鸿源招标代理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南京市建邺区嘉陵江东街18号1幢606室

联系人:张蓓蓓

电话:025-86338794

传真:025-863387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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