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能源发电杭锦发电有限公司10kV配电工程架空线路建筑安装施工内蒙古能源发电杭锦发电有限公司10kV配电工程架空线路建筑安装施工建筑安装施工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单位 | 内蒙古能源发电杭锦发电有限公司 | 地区 | 内蒙古鄂尔多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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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单位 | 包头市鑫泰电力安装有限责任公司 , 鄂尔多斯市恒凯电器有限公司 , 内蒙古胜正电气安装有限责任公司 | 项目编号 | D1500001304d00148x01001 |
中标金额 | 538.1891万元 | 发布时间 | 2024-08-19 |
项目分类 | 中标候选人 | 行业分类 | 房建,水利,公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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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能源发电杭锦发电有限公司10kV配电工程架空线路建筑安装施工建筑安装施工
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项目编号:D1500001304d00148x01001)
中标候选人公示时间:2024年8月19日-2024年8月22日
一、评标情况
内蒙古能源发电杭锦发电有限公司10kV配电工程架空线路建筑安装施工建筑安装施工:
1.中标候选人基本情况
中标候选人第1名:包头市鑫泰电力安装有限责任公司,投标报价:5381891元,工期: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中标候选人第2名:鄂尔多斯市恒凯电器有限公司,投标报价:5679170元,工期: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中标候选人第3名:内蒙古胜正电气安装有限责任公司,投标报价:5591867元,工期: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2.中标候选人的项目经理情况
包头市鑫泰电力安装有限责任公司的项目经理:王利中,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编号:蒙215060909983。
鄂尔多斯市恒凯电器有限公司的项目经理:韩志杰,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编号:NMG2508579。
内蒙古胜正电气安装有限责任公司的项目经理:闫晓梅,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编号:蒙215192001385。
3.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包头市鑫泰电力安装有限责任公司(第1中标候选人)的资格能力条件:1.满足通用资格要求。2.资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3.业绩:1)包头市联众创业孵化管理有限公司大数据产业园区双电源工程。2)特变电工沽源180MW+7.5MW储能项目220kV送出工程等12个有效业绩。4.项目经理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提供了劳动合同和2023年1月至今的社保证明。
鄂尔多斯市恒凯电器有限公司(第2中标候选人)的资格能力条件:1.满足通用资格要求。2.资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3.业绩:1)国道110磴口黄河大桥工程施工电力工程,2)鄂尔多斯市库布齐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10kV输配电工程等6个有效业绩。4.项目经理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提供了劳动合同和2023年1月至今的社保证明。
内蒙古胜正电气安装有限责任公司(第3中标候选人)的资格能力条件:1.满足通用资格要求。2.资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3.业绩:1)乌海供电分公司2023年电网基建10千伏及以下工程施工项目(一标段)。2)包头供电公司工程建设部包头市2023年配电网工程(北部农网)施工二标段(包头市达茂旗2023年农村电网巩固提升10千伏及以下工程等10个有效业绩。4.项目经理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提供了劳动合同和2023年1月至今的社保证明。
二、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以上评标结果有异议的,请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内向招标人提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投标人和直接参与并且与招投标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当事人有异议的,有权依法进行异议,提出异议时应注意以下事项:
1.异议必须在本公示结束前以书面形式提出并将符合要求的扫描件发送至邮箱1032098567@qq.com\lb_liu@chng.com.cn(工作日、节假日均畅通);异议受理电话:15512119122(工作日8:30-12:00,14:30-18:00)。
2.提出异议时应当提交以下内容:
⑴异议书
异议人的姓名、地址、联系人及有效联系方式。
被异议人的名称等相关信息。
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清楚明白且有事实依据,禁止主观猜测)。
相关请求及主张。
异议事项的有效依据、线索及相关证明材料。
⑵异议授权函
法人及被授权人的有效身份信息、联系电话。
法人及被授权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⑶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⑷异议真实性承诺函。
3.下列异议不予接收
⑴在中标结果公示后提出的。
⑵异议人不能证明是所异议招标投标活动的投标人和直接参与并且与招投标活动有着直接利害关系的当事人。
⑶异议事项为异议人主观猜测且未提供有效线索及相关证明文件的;
⑷对异议事项已经答复,且异议人在异议期内没有提出新的证据的。
4.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排挤竞争对手进行虚假、恶意异议,阻碍招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
5.对捏造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材料或以匿名信件、电话、短信、微信、电子邮件等方式提出无证据或不真实异议、投诉,扰乱公司工作秩序和市场秩序的;对招标人或其他供应商进行诋毁或恶意异议、投诉的,按照内蒙古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相关办法进行处理。
三、本次招标项目否决投标情形
无
四、监督部门
本项目的监督部门:本次招标项目的行业监督为鄂尔多斯市杭锦旗能源局;
监督单位办公地址:鄂尔多斯市杭锦旗锡尼镇林荫南路西能源局办公楼;
投诉受理联系人:王飞
投诉受理电话:15374944412
投诉受理邮箱:hjqdlg@163.com
纪委举报电话:(0471)12388。邮箱:neimeng.12388.gov.cn
五、联系方式
招标人:内蒙古能源发电杭锦发电有限公司
地址:内蒙古鄂尔多斯市杭锦旗塔然高勒
联系人:王先生
电话:13674819089
电子邮件:1032098567@qq.com
招标代理机构:华能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昌平区北七家镇七北路10号
联系人:刘先生
电话:15512119122
电子邮件:lb_liu@chng.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