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石柱西沱—王场镇森林质量精准提升项目
招标单位 |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鑫盛林业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 地区 | 重庆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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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 2024-08-20 | 项目编号 | |
投标截止时间 | 2024-09-14 | 开标时间 | |
项目分类 | 招标 | 行业分类 | 市政,水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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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建设地点:石柱县万朝镇;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开展森林质量精准提升3万亩,含松材线虫疫木除治1.2万亩,补植0.5万亩;
2.3 本次招标项目工程总投资额:1800.00万元;
本次招标项目合同估算金额:1467.12万元。
2.4 招标范围:本项目招标文件、作业设计所示全部内容、答疑资料、澄清资料以及其他补遗资料所包含的工程内容,具体以发布的工程量清单为准。
2.5 工期要求:工期为180日历天;
缺陷责任期(管护期)要求:管护24个月。
2.6 标段划分(如有): / ;
2.7 其他: / ;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同时具备以下资质条件:
(1)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2)具备《林草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且应取得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服务或森林病虫害防治经营许可;
3.1.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业绩条件: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
3.1.3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
3.2 本次招标?接受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必须由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的单位作为联合体牵头人,除联合体牵头人外,联合体成员可不需要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但联合体所有成员均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2)联合体牵头人 1 家,其他成员 1 家;
(3)联合体各方应按照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联合体各方均应当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相应能力,联合体协议约定同一专业分工由两个及以上单位共同承担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招标人: |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鑫盛林业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 代理机构: |
重庆诚悦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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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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