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尚义县甲石河乡囫囵村物流仓储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单位 | 尚义县甲石河乡人民政府 | 地区 | 河北张家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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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 2024-08-19 | 项目编号 | |
投标截止时间 | 2024-09-09 | 开标时间 | |
项目分类 | 招标 | 行业分类 | 房建,水利,市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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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尚义县甲石河乡囫囵村物流仓储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2024年尚义县甲石河乡囫囵村物流仓储建设项目 已由 尚义县行政审批局 以 尚行审批【2024】51号、尚行审批【2024】53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尚义县甲石河乡人民政府 ,建设资金来自 帮扶资金及县级财政配套资金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尚义县甲石河乡人民政府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 1.1 项目名称:2024年尚义县甲石河乡囫囵村物流仓储建设项目。 2.1.2 建设地点:尚义县甲石河乡囫囵村。 2.1.3 建设规模:新建仓储物流洁净无菌车间1096.08平米,锅炉房80.92平米,锅炉及配套设备1套,围墙77米,用于配套仓储物流的晾晒场1752平米。 2.1.4 计划工期: 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 2024 年 10 月 31 日完工并通过验收。 2.1.5 质量标准:合格,达到国家、地方、行业相关工程质量验收规范“合格 ”标准
2.2招标范围: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内全部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 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在人员、设备、 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1.2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注:企业资质新旧衔接执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发布的“建办市【2021】30 号 ”文件有关规定:“为做好政策衔接,自 2021 年 7 月 1 日至新的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标准实施之日止,附件所列资质证书继续有效,有效期届满的,统一延期至新的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标准实施之日。新的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标准实施后,持有上述资质证书的企业按照有关规定实行换证。
3.1.3财务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履行合同的财务能力(提供承诺函,并对其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3.1.4信誉要求:投标人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在 “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http://jzsc.mohurd.gov.cn)” 未被列入失信联合惩戒记录或黑名单(注:以上查询结果投标文件中可不附,以 评标现场查询为主);
3.1.5其他要求: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否则投标均被否决。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 / 个标段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08-20 00:00 至 2024-08-24 23:59 ,登录 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 0 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4-09-09 09:00:00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上发布。
7. 其他公示内容
7.1本项目实行“双盲 ”评审。评审专家统一从全省专家库中随机抽取,实现评审专家“盲抽 ”;评审专家在不知晓投标人供应商信息情况下进行评审,实现评审过程“盲评 ”。本项目技术部分采取“暗标 ”,即施工组织设计采用“暗标 ”方式编制,详细内容请下载招标文件查看。 7.2依据冀数政规【2024]1 号文件“河北省数据和政务服务局等五部门关于印发《河北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 标“评定分离 ”暂行办法》的通知 ”,本项目实行“评定分离 ”。
8.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提出异议渠道:招标人:尚义县甲石河乡人民政府,联系人:戈主任,电话:0313-4535092;招标代理:河北凌跃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联系人:陈海英,电话:0313-5887007。
9.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尚义县数据和政务服务局,地址:尚义县南壕堑镇便民街1号。
电话:0313-4336018
电子邮箱:syxztbgz@163.com
10.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标段名称 | 付费主体 | 收费金额(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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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尚义县甲石河乡囫囵村物流仓储建设项目 | 投标人/供应商 | 900 |
11. 联系方式
招标人: | 尚义县甲石河乡人民政府 | 招标代理机构: | 河北凌跃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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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 | 地址: | / |
邮编: | / | 邮编: | / |
联系人: | 戈主任 | 联系人: | 陈海英 |
电话: | 0313-4535092 | 电话: | 0313-58870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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