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地区(哈尔滨)空中交通管制能力提升基础设施建设工程-新建10KV专线接入工程监理
招标单位 | 中国民用航空东北地区空中交通管理局黑龙江分局 | 地区 | 黑龙江哈尔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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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 2024-08-19 | 项目编号 | (DL0100G240819001) |
投标截止时间 | 2024-09-09 | 开标时间 | 2024-09-09 |
项目分类 | 招标 | 行业分类 | 市政,房建,民航/水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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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北地区(哈尔滨)空中交通管制能力提升基础设施建设工程-新建10KV专线接入工程监理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DL0100G240819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东北地区(哈尔滨)空中交通管制能力提升基础设施建设工程已由中国民用航空东北地区管理局以《东北管理局关于东北地区(哈尔滨)空中交通管制能力提升基础设施建设工程初步设计及概算的批复》(民航东北局函〔2023〕9号)批复通过,招标人为中国民用航空东北地区空中交通管理局黑龙江分局,建设资金来源为民航发展基金,出资比例为100%。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新建10KV专线接入工程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东北地区(哈尔滨)空中交通管制能力提升基础设施建设工程-新建10KV专线接入工程监理
2.2建设地点:自道里区66KV迎宾变电站、66KV城乡变电站至哈尔滨市道里区民力街、杏林路(原桃园路)、民主大街与白云路合围地块的规划路由
2.3建设规模:10KV电力专线电缆铺设、管井建设、两端接入(市政变电站及项目变电站)等。
2.4建设工期:2024年9月20日至2025年8月5日,共319天(注:上述开、竣工日期仅作为编制投标文件的统一标准,实际开、竣工日期按合同相关条款规定执行)
2.5质量标准:合格
2.6招标范围:施工及保修阶段全过程监理
2.7标段划分:不划分标段
2.8最高投标限价:350000.00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力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
3.2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具备电力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证书,总监理工程师为本单位在职人员提供投标近三个月企业为其缴纳社会保险的有效证明(2024年5月-2024年7月)(国家规定的六类人员除外)。
3.3投标人拟派驻本项目的项目管理机构人员满足最低配备人员,总监理工程师1人、电力监理工程师1人(具备电力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证书或具有电力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与监理人员培训证书)、监理员1人、安全监理工程师1人,投标人须按招标文件格式要求承诺,投标人也可以根据项目管理需要增加岗位或人员。
3.4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在近三年内(从投标截止日起算前三年)没有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网站公布的判决结果为准(本条“行贿犯罪记录”是指存在行贿行为并被判有行贿罪的记录)。
3.5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7资格审查方式: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3.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潜在投标人应先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2024年8月19日16时00分至2024年8月26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投标人需在发售截止时间内至少下载一次招标文件,下载一次后可不受时间限制进行下载招标文件或答疑文件,否决导致的无法下载招标文件或答疑文件,后果自负。
4.2潜在投标人使用数字证书通过"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在线免费下载。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为“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网上递交,“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网上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2024年9月9日9时30分。网上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系统不予接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开标方式
开标时间为2024年9月9日9时30分。
方式一:该项目为线上开标,
开标地点:哈尔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哈尔滨市南岗区中山路181号市民大厦)四楼本项目开标室。
7.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
7.1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由潜在投标人自行前往踏勘。
7.2投标人提问、质疑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均通过网上进行。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9. 其他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获取招标文件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进行异议和恶意缠诉的,将严格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10. 联系方式
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单位:哈尔滨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监 督 人:史先生
监督电话:0451-86772011
招 标 人:中国民用航空东北地区空中交通管理局黑龙江分局
地 址:哈尔滨市香坊区中山路168号
联 系 人:仲先生
电 话:0451-82896986
异议受理单位:中国民用航空东北地区空中交通管理局
联 系 人:韩先生
联系方式:024-88296021
代理机构:辽宁天泓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沈阳市和平区和平南大街20号玉麟世家B座5楼
联系人:孙庆超、郑小飞
邮 编:110000
联系电话:024-23260220
电子邮箱:lnthzbb@126.com
*投标保证金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