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五水库2024年度市级维修养护工程

发布时间: 2024-08-15
摘要信息
招标单位 盱眙县桂五水库管理所 地区 江苏淮安
发布时间 2024-08-15 项目编号
投标截止时间 2024-09-05 开标时间
项目分类 招标 行业分类 水利,房建,民航/水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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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守波 0517-88791247
花梦琳 18052365119
正文内容

桂五水库2024年度市级维修养护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招标项目桂五水库2024年度市级维修养护工程已由淮安市水利局淮水运管(2024)18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招标人为盱眙县桂五水库管理所,招标代理机构为江苏省苏辰建设投资顾问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 项目建设地点:淮安市盱眙县桂五水库

2.2 项目总体建设内容:

桂五水库2024年度市级维修养护工程主要建设内容有:桂五水库坝顶道路入口设施维修、大坝坝体浆砌石护坡勾缝、溢洪闸维修改造、启闭机房及其附属设施维修、金属结构油漆防腐、部分标识标牌更新改造、机电设施维护保养、管理范围植物防护等

2.3 本合同项目招标范围、对应投资金额:

本次施工招标共分 1 个标段,工程总投资约 170 万元。具体项目和内容详见招标图纸及招标工程量清单。

2.4 本合同项目计划工期:20日历天,2024年9月底前完成

2.5 质量目标: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资格条件

1)资质证书:投标人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投标人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必须达标) 【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链接诚信库,原件扫描件上传至“其他资料 ”;资质动态核查结果达标按招标文件承诺书格式提供承诺书,原件的扫描件上传至“其他资料 ”】。

2)业绩要求:2021  8  1 日以来(时间以完工或竣工验收时间为准)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业绩且工程质量为合格及以上【业绩证明材料提供 1.中标通知书、2.施工合同协议书、3.验收证明(验收委员会出具的竣工或完工验收鉴定书,或者由建设、设计、监理、施工等参建单位签字盖章的验收证 三者缺一不可;4.投标人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链接诚信库,原件扫描件上传至“其他资料 ”】;

3)财务要求:/

4)安全生产许可证要求:具有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链接诚信库,原件扫描件上传至“其他资料 ”】;

5)项目经理要求:具备有效的水利水电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如拟派遣的项目经理为一级建造师,则一级建造师必须提供电子注册证书,相关要求详见《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 ),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证书均在有效期内)。相关证明材料链接诚信库。原件扫描件上传至“其他资料 ”】

投标人拟任的项目经理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①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提供投标人出具的承诺书,原件的扫描件上传至投标文件,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布时间以后,投标截止时间以前。

备注:拟任项目经理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已在其他投标项目中拟任项目经理并中标,虽尚未签订承包合同但该项目中标通知书已发出的,该项目经理视为有在建工程;

②项目经理虽有在建工程,但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经该在建工程建设单位同意,并完善有关手续后,视为无在建工程,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供无在建工程承诺的,可以参加本招标工程项目的投标(需提供该在建工程建设单位出具的允许项目经理参加项目投标的证明材料,将承诺书的原件扫描件上传至投标文件;发包人出具的证明原件扫描件上传至“其他资料 ”,时间均为招标公告发布时间以后,投标截止时间以前))

(a)合同工程量已完成 80%以上,且主体工程已完成。 

b)通过水下(泵站机组启动、河道通水)验收。

c)通过合同完工验收( 目前仍有增补或续建工程的)

d)工程具备合同完工验收条件, 已向建设单位提出合同完工验收申请,并经建设单位确 认。

e)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 120 天(含)。

6)技术负责人要求:/;

7)其他人员要求:/;

8)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要求: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均应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分别为 A、B、C 三类) ,专职安全管理人员配备数量最低要求:1人须提供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相应岗位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其中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企业以及水利部直属施工企业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由水利部颁发),链接诚信库且原件扫描件上传至“其他资料 ”;

9)其他要求:

①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在投标截止后及评标期间查询,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任项目经理须未被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未被“信用中国 ”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②根据《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 ,投标人或拟任项目经理不得存在因拖欠农民工工资被有关部门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情形【投标人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原件扫描件,原件扫描件上传至“其他资料 ”】;

③本次评标结果公示期间,若发现拟中标候选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任项目经理从投标截止之日起算,前 3 年内存在行贿犯罪的,将取消中标资格,并按信用管理相关规定报请行政监督部门予以处罚【提供招标文件要求格式的承诺书  原件扫描件上传至  其他资 ”】;

④本次评标结果公示期间,若发现拟中标候选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任项目经理,被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被“信用中国 ”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将取消中标资格,并按信用管理相关规定报请行政监督部门予以处罚;

⑤委托代理人及拟任项目经理必须是本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正式员工,提供委托代理人及拟任项目经理的劳动合同及招标公告发布前近 3 个自然月中任意一个月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证明。【超过法定缴纳养老保险年龄的项目经理必须提供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有效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及退休证书。项目经理相关资料链接诚信库,委托代理人相关资料原件扫描件上传至“其他资料 ”】。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否决投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请拟投标单位于 2024  8 16 日至 2024  9  4日登录淮安市公共资源全电子化交易平台(http://ggzy.huaian.gov.cn:50088/TPBidder/memberLogin)填写投标信息并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注:拟投标单位须办理淮安市公共资源网上招投标诚信库、CA 证书及电子签章后方可参加投标诚信库申报具体办法详见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导→操作手册→《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水利工程操作指南》,下载相关文件,准备相关资料)。(CA 证书办理点:淮安市深圳路16号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大厅;咨询人:孙女士,电话:18994570775。投标单CA证书激活地点:淮安市深圳路16号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大厅,联系人及技术支持:陈先生,电话:0517-80996058)。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 2024  9  5  9  00 分, 子投标文件由各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自行在淮安市公共资源全电子化交易平台上传;逾期送达的电子投标文件,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5.2 递交方式及开标模式

5.2.1 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模式,“不见面交易 ”活动当日,投标人不必抵达现场,仅需在任意地点通过登录“淮安建设工程不见面开标大厅 ”观看项目的活动组织,相关要求和说明详见招标文件。

5.2.2 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当场予以答复,并制作记录。开标结束后投标人不得对开标事项再提出异议。

6、踏勘现场及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可以自行踏勘现场,交通安全等相关责任自负,费用自理。

7.评标标准和方法

7.1 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

7.2 资格评审标准

评审标准打“/ ”的为不作评审要求。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1.营业执照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2.资质要求

符合招标公告第 3.1(1)项规定

3.业绩要求

符合招标公告第 3.1(2)项规定

4.财务要求

符合招标公告第 3.1(3)项规定

5.安全生产许可证

符合招标公告第 3.1(4)项规定

6.项目经理资格

符合招标公告第 3.1(5)项规定

7.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 

符合招标公告第 3.1(5)项规定

8.技术负责人资格

符合招标公告第 3.1(6)项规定

9.其他人员要求

符合招标公告第 3.1(7)项规定

10.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符合招标公告第 3.1(8)项规定

11.其他要求

符合招标公告第 3.1(9)项规定

12.联合体

符合招标公告第 3.2 款规定

13.分包人资格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第 1.11 款规定

14.不存在禁止投标的情形

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第 1.4.3 项规定的任 何一种情形

15.资格审查资料的特殊要求

符合第 2 章“投标人须知 ”第 3.5 款规定

说明:投标人必须按要求提交相关资料且必须清晰可辨,否则将否决其投标;上述各项如有虚假一经发现,其资格后审不合格;如已中标的,将取消中标人资格,对招标人造成损失的依法赔偿,并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7.3 评标基准价的计算方法

评标基准价为 C= α ×A+(1- α)B×K

其中:C—评标基准价;A—最高投标限价;B—剔除被否决的投标以及低于招标控制价85%的投标后,剩余投标人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①当剩余投标报价个数≤5 时,B为所有剩余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②当剩余投标报价个数>5 时,B 为所有剩余投标报价剔除最高价、最低价各若干后的算术平均值,剔除的最高和最低报价个数各为:剩余投标报价个数×20%(四舍五入取整数值)】,α取 0.60.620.65 中的一个,K 取 0.97,0.98,0.99 中的一个;(α K均由招标人代表通过淮安“不见面 ”交易大厅进行随机抽取,投标人可通过“不见面 ”交易大厅在线观看,①当开标时投标报价个数≤5 时,K 不用抽取,直接按 1 计算;②如果开标时投标报价个数〉5 时,K 已经抽取,但在剔除被否决的投标以及低于招标控制价 85%的投标后,剩余投标人投标报价个数≤5 时,开标时已经抽取的系数 K 作废,K 直接按 1 计算)

偏差率=(投标人报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100%

参照《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标准施工电子招标文件(2019年版) 》,本次招标特别约定: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上签字确认后,评标基准价不因为质疑、投诉、复审等情形而改变(纠正评标委员会计算错误的除外)

最高投标限价:170 万元

7.4 分值构成

报价分 60 分;施工组织设计 32 分;人员素质及业绩 8分。

7.5 评分因素与评分标准

 

序号

评分因素

 

评分标准

 

 

 

 

2.2.4

1)

 

 

 

 

投标报价

 

 

 

 

60

1、投标报价在评标基准价的 97%(含100%(含)之间的得

60 分;

2、投标报价在评标基准价的 100%以上每超过+l%扣 1 分,不1%按插入法计取;

3、投标报价在评标基准价的 97%以下每超过-1%扣 0.5 分,不-1%按插入法计取。

4、偏差率=(投标人报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100%上述计算结果得分四舍五入,小数点后保留 2 位小数。

2.2.4

2)

 

施工组织设计

 

32


 

1

工场布置、其他 临时设施布置

 

2

针对本工程涉及的工场布置和其他临时设施布置方案合理得 2 分。有缺陷酌情扣分,无表述不得分。

 

2

机电设备安装及维修保养

3

机电设备安装及维修保养工艺合理、质量有保证的 3 分。有缺陷适当扣分,最少得 0 分。

 

3

绿化工程

5

绿化施工方案可行,工艺合理、质量有保证得 5 分。有缺陷适当扣分,最少得 0 分。

 

4

混凝土工

 

2

普通混凝土(钢筋)生产、浇筑工艺及组织合理,质量保证措施可行得 2 分;有缺陷适当扣分,最少得 0 分。

5

资源配置计划

4

施工设备、劳动力、周转材料等资源配备合理,满足工程施工需要,保证方案可行得 4 分,有缺陷酌情扣分,无表述不得分。

 

6

质量保证措施

4

质量保证体系健全、质量保证方案可行、措施得力得 4 分。有缺陷适当扣分,最少得 0 分。

 

7

施工进度及资源 配置

 

6

进度计划合理可行得 2 分,保证措施可行的 2 设备配备、劳动力配备满足合理,保证方案可行得 2 分。有缺陷适当扣分;最少得 0 分。

 

8

环境保护、文明 施工、安全生产

6

环境保护措施可行得 2 分;文明施工措施有保证 2 分;安全生产措施可行得 2 分。有缺陷适当扣分,最少得 0 分。

2.2.4

3)

 

人员素质及业绩

 

8


 

 

1

 

 

企业业绩

 

 

3

2021  8  1 日以来(以完工或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业绩,有 1 项得 1.5 分,最高得 3 分;【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1、中标通知书;2、施工合同协议书;3、验收证明(竣工或完工验收鉴定书,或者由建设、设计、监理、施工等参建单位签字盖章的验收证),三者缺一不可】企业业绩与投标人资格条件业绩不重复得分

 

 

 

2

 

 

 

管理人员配备

 

 

 

5

拟派的施工员、质检员、专职安全员、资料员及材料员管理人员具有水利专业岗位证书的有一个加 0.5 分,共计 2.5 分。拟派的施工员、质检员、专职安全员、资料员及材料员管理人员具有中级职称证书的有一个加 0.5 分,共计 2.5 分。满分 5 分。

注:拟派的施工员、质检员、专职安全员、资料员及材料员管理人员需提供招标公告发布前近 3 个自然月中任意一个月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证明,未提供的不得分。

注:凡与评标评分有关的资料,投标人必须将相关证明材料等原件扫描件上传至投标文件(扫描件须清晰、可辨),否则不予计分。

8.其他内容

8.1 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 ”开标模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8.2 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淮安市“不见面 ”交易大厅参与开标。

8.3 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当场予以答复,并制作记录。开标结束后投标人不得对开标事项再提出异议。

8.4 本项目投标工具费、CA数字证书费、评标(评审)费、投标保函费、招标代理费、交易服务费、工程项目工程款、履约保证金收退等参照《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数字人民币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苏政办发〔2023〕5号)、《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淮安市数字人民币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淮政办发〔2023〕4号)文件精神和《2023年全省营商环境评价方案》等文件要求使用数字人民币结算。

9.发布公告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淮安水利网上发布。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盱眙县桂五水库管理所

地址:盱眙县桂五镇 

联系人:杜守波

联系电话:0517-88791247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省苏辰建设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地址:盱眙县中澳生态城西门二楼202室

联系人:花梦琳

联系电话:18052365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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