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定县新能源基础设施项目设计设计招标公告
招标单位 | 河北正宏新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 地区 | 河北石家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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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 2024-08-15 | 项目编号 | |
投标截止时间 | 2024-09-05 | 开标时间 | |
项目分类 | 招标 | 行业分类 | 市政,房建,水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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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正定县新能源基础设施项目已由正定县行政审批局以正行审投资备字 (2024)65 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河北正宏新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 企业自筹+银行贷款,出资比例为企业自筹21.35%+银行贷款78.65%,招标人为河北正宏新能源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正定县新能源基础设施项目设计;
2.2 建设地点:本项目位于正定县域内,正定县正定镇新安镇等7个乡镇,县城内21个既有停车场;
2.3 项目概况:本项目建设箱体式变电站及充电设备,主要在21个既有停车场和7个乡镇内安装充电桩约1700个,同时匹配光伏雨棚、储能设备、运营平台、充电站增值设施、新能源运输设备、智慧充电站等新能源基础设施,并修复停车场其他配套设施;
2.4 招标范围:满足正定县新能源基础设施项目工程建设需要的初步设计(含概算)、实施方案编制、施工图设计及工程施工至竣工验收期间的设计变更等与本项目相关的所有设计服务;
2.5 设计服务期限:从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竣工验收。具体节点如下:①合同签订后5天内完成方案报规;②方案报规后10天内完成初步设计文件;③初步设计文件审查通过后15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文件;④施工现场配合服务:从项目开工至项目竣工验收,缺陷责任期2年。。
2.6 质量标准:满足国家行业及专业规范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 投标人应具备以下资质:
3.2.1设计资质要求: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者同时具备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甲级和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甲级和电力行业送电工程专业乙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3 投标人设计负责人应具备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
3.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的投标。
3.6 未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给予或不给予)经济补偿。给
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 / 。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08月16日00:00 时至 2024 年08月
22日23:59时(北京时间,下同),登录石家庄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110.249.147.67/G2/)(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名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 0 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09月5日09时 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石家庄公共资源交易网(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石家庄公共资源交易网 (发
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人:河北正宏新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石家庄乐宇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正定县府西街 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裕华区槐安路
6-5正定县总工会二楼 152号金源商务广场B座1901-1
邮编:050899 邮编:050030
联 系人:刘万 联系人:张晓丽
电 话:0311-88012787 电话:0311-85880482
传 真: / 传真: /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 /
网址: / 网址: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账号: / 账号: /
9. 其他公示内容
郑重公告:一、为贯彻落实河北省招投标管理办公室冀建招办【2018】15号《河北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方案》通知的工作要求,对招标投标领域存在的阻碍投标、恶意竞标、强揽工程、串标、围标、陪标、索要不合理评标报酬等下列涉黑涉恶涉乱行为进行全面清理整治,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将直接移交扫黑除恶办公室处理:1.投标人提供虚假银行保函行为;2.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潜在投标人以及有关部门以不合理要求和其他手段阻止、劝退、阻碍其他投标人投标的行为;3.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的行为;4.出借或借用资质投标的行为;5.通过串联的方式串标、围标、陪标,组织或参与多家公司集体投标,形成投标团伙,排挤竞争对手和其他潜在投标人的行为;6.采用威胁、利诱、胁迫等方式在评标结果确定前买卖投标文件或者诱使他人加入投标团伙的行为;7.投标人伪造人员证件、企业证照、单位公章、社保证明等行为;8.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者中标的行为;9.投标人中标后故意放弃中标,将工程转卖给其他投标人的行为;10.以要挟、胁迫、恐吓、欺压等形式强行承包或者分包工程、强行供货或提供服务的行为;11.采用打、砸、抢等方式阻止其他人进入评标现场毁坏他人投标文件的行为;12.个别投标人鼓动其他投标人代表围堵招标人、招标代理、评标专家的行为;13.评标专家不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评标,恶意废标的行为;14.评标专家在评标过程中故意拖延评标时间、或评标结束后拒不签字以索要高额评标报酬的行为;15.招标代理在评标过程中以投标文件有瑕疵为由向投标人索要不合理费用的行为;16.其他扰乱招投标活动的行为。二、根据冀建建市【2020】68号《关于开展工程建设行业专项整治方案》要求,河北省工程建设行业专项整治工作从涉黑涉恶线索入手,聚焦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重点围绕7个方面开展:1.招标人在招标文件设置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或招标人以任何方式规避招标;2.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串通投标,或者投标人以向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的手段谋取中标;3.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挂靠、借用资质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4.投标人以暴力手段胁迫其他潜在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胁迫中标人放弃中标,强揽工程;5.投标人恶意举报投诉中标人或其他潜在投标人,干扰招标投标正常秩序;6.中标人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将中标项目肢解后分别转让给他人,以及将中标项目违法分包给他人;7.党政机关、行业协(学)会等单位领导干部或工作人员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干预招标投标活动。根据《石家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对列入我市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企业实施惩戒措施的通知》执行。特别提示: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形式。1、参加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的各方主体,登录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110.249.147.67/G2/),按照“主体注册操作手册”进行相关信息注册、上传有关附件 (已完成注册的无需再次注册),完成注册后绑定CA数字证书,方可进行电子开、评标(CA数字证书咨询电话:0311-82971337、河北CA技术支持电话:400-707-3355转6)。2、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投标人,请在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内登录“石家庄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平台-工程建设”,按照《主体注册操作手册》、《CA驱动安装程序下载20210705》、《工程投标人交易平台操作手册20210701》、《工程建设电子投标文件编制工具操作说明》完成下载招标文件、递交投标文件等事宜。登录石家庄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www.sjzsggzyjyzx.org.cn)-业务指南-下载中心自行查找、下载、参阅。技术支持电话:0311-89868327。3、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形式,电子投标文件必须采用“【房建市政】(投标)文件编制工具7.8.2005.2270”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投标人必须使用本版本号的制作工具,使用非本版本号的制作工具将无法编制投标文件。4、开标前投标人提前下载并安装CA驱动,须设置好电脑环境并上传电子投标文件(*.HBT 文件)。使用CA登录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110.249.147.67/G2/)进行远程解密,具体操作详见《投标人远程开标操作说明及环境部署手册》。5、投标人做好投标文件后至开标解密前,不要做CA续费、变更操作,否则影响投标文件的解密。多CA驱动电话:0311-88033772。6、本项目采用“双盲”评审、分散评审,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即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技术部分时屏蔽投标人名称等信息,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进行评审。7、监督部门名称:正定县建筑安装工程招标服务中心,电话:0311-85951282,电子邮箱:zhaobiaoban569@sina.com。8、接收异议的渠道和方式:(1)在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在线提出。(2)招标人:河北正宏新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正定县府西街6-5正定县总工会二楼;联系人:刘万;电话:0311-88012787;招标代理机构:石家庄乐宇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裕华区槐安路152号金源商务广场B座1901-1;联系人:张晓丽;电话:0311-85880482。
2024 年08月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