苍南县公安监管中心直饮水系统工程项目
招标单位 | 苍南县公安局 | 地区 | 浙江温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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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 2024-08-15 | 项目编号 | A33030104100042020010011 |
投标截止时间 | 2024-09-10 | 开标时间 | |
项目分类 | 招标 | 行业分类 | 市政,房建 |
相关产品 | 直饮水系统设备进 |
苍南县公安监管中心直饮水系统工程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A3303010410004202001001
1. 招标条件
苍南县公安监管中心建设工程已由苍南县发展和改革局以苍发改投〔2022〕92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县政统筹解决,出资比例为100%,项目业主为苍南县公安局,招标人为苍南县公安局,委托代理机构为浙江首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直饮水系统设备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工程地址位于灵溪镇灵浦村,总建筑面积50965㎡,其中看守所建筑面积32735㎡(含武警营区1562㎡、党风廉政教育基地1000㎡),拘留所建筑面积3669㎡,强制戒毒所建筑面积6730㎡,警务技能训练基地(含特警大队业务用房)建筑面积7453㎡,地下室建筑面积378平方米。本次工程投资约177万元;
2.2招标范围:苍南县公安监管中心直饮水系统工程项目,包括看守所监区西区、监区西东区、拘留戒毒区直饮水系统设备制造、供应、运输、安装、调试、试运行、验收及售后服务;
2.3计划工期:90日历天,与主体施工工期同步。质量要求:合格;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为合格的直饮水系统设备制造商或代理商,具体如下:
①投标人为直饮水系统设备制造商或直饮水系统设备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代理商;
②代理商参加投标的,代理商须具备合格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一个制造商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其它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不进行现场报名。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予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CA锁在“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苍南县分网”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未在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苍南县分网新系统注册并办理CA锁的投标人,请参照《企业注册及CA办理》,到温州市政务服务管理中心办理,详见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苍南县分网“办事指南”(网址http://ggzyjy-eweb.wenzhou.gov.cn/col/col1229666903/index.htmlcol/col1229641170/index.html)。
4.2本工程招标文件的质疑、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在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苍南县分网(网址:http://ggzyjy-eweb.wenzhou.gov.cn/col/col1229666903/index.html)上发布信息项所有投标人公布。
4.3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技术支持电话:0577-88926890。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余同)为2024年09月10日0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苍南县分网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苍南县分网苍南县分网、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苍南县公安局 地址:苍南县灵溪镇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0577-59909058/13506611377 |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首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苍南县灵溪镇大顺发商厦902室 联系人:刘先生 联系电话:0577-68877002/13958751828 |
苍南县公安局
浙江首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08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