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平市建阳区宝山街道义乌片区老旧小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

发布时间: 2024-08-15
摘要信息
招标单位 南平市建阳区人民政府宝山街道办事处 地区 福建南平
发布时间 2024-08-15 项目编号 E3507030701100532001
投标截止时间 2024-08-29 开标时间
项目分类 招标 行业分类 房建,市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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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内容

南平市建阳区宝山街道义乌片区老旧小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工程总承包补充通知(

各投标人:

招标编号:E3507030701100532001南平市建阳区宝山街道义乌片区老旧小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招标文件内容补充如下:

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3款6.1.1条评标委员会的组建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确定方式:从福建省综合评标专家库随机抽取

现修改为: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确定方式:从福建省综合评标专家库随机抽取(抽取类型包括工程施工3人、工程造价1人、工程设计3人(房建类注册结构工程师、房建类注册建筑师、市政道桥相关专业)。

 

  1. 原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4.1

     

23

3.4.1

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伍拾万元(¥500000元)

2、投标保证金形式:①或②或⑤(其中②、③、④为电子保函)的形式或采用免缴投标保证金的形式

现金形式: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从投标人所在地银行的投标人企业基本存款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到招标文件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并应在电汇或银行转账单上注明E3507030701100532001投标保证金”,如因投标人汇款凭证未按本招标文件要求注明的造成银行无法识别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或识别错误的,其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招标人在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到银行查询投标保证金到帐情况,并以银行出具的加盖公章的投标保证金到帐证明作为投标人是否按招标文件规定递交投标保证金的依据。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基本存款账户信息》上的账号应与投标保证金转账回单上账号一致,否则视为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资格审查不合格。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名:南平市建阳区人民政府宝山街道办事处

   号:9050229010010000043454

开户银行:南平农商银行建阳支行

银行存款利率类型为:银行存款同期活期利率,并从投标截止当日开始计息。

利息部分应出具发票的类型为:税务发票。

②银行保函形式:a.依据闽建筑[2015]29号文和南建筑(2019)2号文的规定:投标人可以采用银行保函形式提交保证金。b.投标人采用银行保函形式提交保证金的,银行保函应是建筑业企业基本账户所在银行或有资格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出具的保函。上述所称有资格的银行业金融机构,是指依法设立、获得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许可开展保函业务、营业地在本市的金融机构,包括各商业银行的分行、支行,不包括银行分理处、储蓄所。重要提示:建筑业企业基本账户所在银行若为分理处或储蓄所的,采用银行保函方式提交保证金的,投标人还需附上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或该储蓄所、分理处总行出具的证明该分理处、储蓄所具有开保函资格的证明文件,否则该银行保函将被视为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评标委员会将作出不利于投标单位的判定,请各投标单位注意!。c.投标人应提交银行保函原件彩色扫描件(加盖投标人单位电子印章)作为资格文件的组成部分且应符合以下要求:依据闽建筑(2020)8号文《关于进一步规范我省房建和市政工程招标项目标保证金管理的通知》:投标人以银行保函、保证保险、担保保函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以下简称“投标保函”)的,下列事项作为实质性要求:(一)投标人缴纳的保函手续费应当从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转出到商业银行、保险公司、工程担保公司等保函开立人公司账户,并在电汇或银行转账单上注明招标项目编号。(二)电汇或银行转账单及保函保函开立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到账证明(格式详见附件)扫描件,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d. 投标人存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情形的,招标人应当不予退还。所涉及的投标人采用投标保函的,金融机构应当配合招标人按照投标保函的约定履行合同义务。金融机构不配合招标人履行合同义务的,各级招投标监督部门应予以曝光并将信息通过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行政监督平台向社会公开。

银行保函能够通过互联网且无需任何授权即可在相应银行的官方网站验证真伪,并在保函上写明网址,否则视为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资格审查不合格。

③工程担保公司出具的担保保函形式(适用于已推行工程担保的地区):本项目不适用

担保保函能够通过互联网且无需任何授权即可在相应工程担保公司的官方网站验证真伪,并在保函上写明网址,否则视为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资格审查不合格。

④保险公司出具的投标保证保险形式:(投标保证保险的保险条款须经中国银保监会或原中国保监会批准或备案)

投标保证保险能够通过互联网且无需任何授权即可在相应保险公司的官方网站验证真伪,并在保函上写明网址,否则视为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资格审查不合格。

⑤年度投标保证金形式(适用于已实行年度投标保证金制度的地区):根据南建筑(2016)3号文《南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实施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年度投标保证金制度的通知》规定交存年度投标保证金。已缴交年度投标保证金的施工企业,凭南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具的“年度投标保证金收讫证明”可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投标时不需要按项目交存投标保证金。若投标单位缴交的年度保证金不足时,无须补足,若投标单位在招投标过程中出现招标文件规定的任意一种可没收投标保证金情形的,则必须按投标保证金金额足额补齐. 

3、投标保证金证明材料提交形式:

①将电汇或银行转账单或年度投标保证金凭证的扫描件作为资格文件的组成部分。

②采用银行保函形式提交电汇或银行转账单的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电子印 章,以及提交保函开立人出具的加盖保函开立人公章(或保函 开立人依法刻制并授权用于投标保函业务的专用章)的到账证 明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电子印章,作为资格文件的组成部 分。投标保函(不采用)电子保函形式,且应满足/。

③采用年度投标保证金形式:提交年度投标保证金凭证的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电子印章,作为资格文件的组成部分。

④免缴投标保证金形式:免缴投标保证金形式: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人,予以免缴投标保证金。

a、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仍属于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布的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名单内;

注:符合免缴投标保证金情形的投标人,需提交加盖投标人单位电子印章的《免缴投标保证金承诺函》,作为资格文件的组成部分;若投标单位在招投标过程中出现招标文件规定的任意一种可没收投标保证金情形的,则必须按投标保证金金额足额补齐。

⑤ 本项目投标文件解密方式为在线远程解密,投标人无 须派代表出席交易中心现场开标会.b.投标人以银行保函形式 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根据《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积极 应对疫情做好招投标等工作的通知》(闽发改法规〔2020〕61 号) 的规定,不要求投标人到公共资源中心现场提交纸质保函原件, 采用扫描纸质保函加盖电子印章形式随同电子投标文件一并在 线提交。纸质保函原件由中标候选人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交。且由行政监督部门进行随机抽查、核验,对保函弄虚做假 的,依法做出限制投标等处罚。若中标候选人未在中标候选人 公示期间提交银行保函原件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候选人 资格.c. 投标人若采用年度保证金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 标承诺函上的保证金金额应按该项目实际的投标保证金金额填 写。d.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不接受电子保函。若投标人以电子保 函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被视为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评标 委员会将作出不利于投标单位的判定,请各投标单位注意。负 责办理投标保 证金的人员均应为本单位在岗人员,投标人在办 理投标保证金事宜时 (若有时)须应当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供相 关在岗证明材料;e.投标保证金递交截至时间①现金形式:应在 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修正为“投标截止时间前一个工作日下 午 17:00:00 前”,招标文件涉及此条款以本条为准。本项目原 已办理银行保函且未过有效期的,在本次招标时使用均视为有 效。已过有效期的需办理延长有效期后视为有效保函。

4、投标保证金有效期:与投标有效期一致。 

 

修改为:

23

3.4.1

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伍拾万元(¥500000元)

2、投标保证金形式:①或②或⑤形式

现金形式: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从投标人所在地银行的投标人企业基本存款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到招标文件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并应在电汇或银行转账单上注明E3507030701100532001投标保证金”,如因投标人汇款凭证未按本招标文件要求注明的造成银行无法识别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或识别错误的,其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招标人在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到银行查询投标保证金到帐情况,并以银行出具的加盖公章的投标保证金到帐证明作为投标人是否按招标文件规定递交投标保证金的依据。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基本存款账户信息》上的账号应与投标保证金转账回单上账号一致,否则视为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资格审查不合格。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名:南平市建阳区人民政府宝山街道办事处

   号:9050229010010000043454

开户银行:南平农商银行建阳支行

银行存款利率类型为:银行存款同期活期利率,并从投标截止当日开始计息。

利息部分应出具发票的类型为:税务发票。

②银行保函形式:a.依据闽建筑[2015]29号文和南建筑(2019)2号文的规定:投标人可以采用银行保函形式提交保证金。b.投标人采用银行保函形式提交保证金的,银行保函应是建筑业企业基本账户所在银行或有资格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出具的保函。上述所称有资格的银行业金融机构,是指依法设立、获得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许可开展保函业务、营业地在本市的金融机构,包括各商业银行的分行、支行,不包括银行分理处、储蓄所。重要提示:建筑业企业基本账户所在银行若为分理处或储蓄所的,采用银行保函方式提交保证金的,投标人还需附上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或该储蓄所、分理处总行出具的证明该分理处、储蓄所具有开保函资格的证明文件,否则该银行保函将被视为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评标委员会将作出不利于投标单位的判定,请各投标单位注意!。c.投标人应提交银行保函原件彩色扫描件(加盖投标人单位电子印章)作为资格文件的组成部分且应符合以下要求:依据闽建筑(2020)8号文《关于进一步规范我省房建和市政工程招标项目标保证金管理的通知》:投标人以银行保函、保证保险、担保保函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以下简称“投标保函”)的,下列事项作为实质性要求:(一)投标人缴纳的保函手续费应当从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转出到商业银行、保险公司、工程担保公司等保函开立人公司账户,并在电汇或银行转账单上注明招标项目编号。(二)电汇或银行转账单及保函保函开立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到账证明(格式详见附件)扫描件,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d. 投标人存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情形的,招标人应当不予退还。所涉及的投标人采用投标保函的,金融机构应当配合招标人按照投标保函的约定履行合同义务。金融机构不配合招标人履行合同义务的,各级招投标监督部门应予以曝光并将信息通过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行政监督平台向社会公开。

银行保函能够通过互联网且无需任何授权即可在相应银行的官方网站验证真伪,并在保函上写明网址,否则视为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资格审查不合格。

③工程担保公司出具的担保保函形式(适用于已推行工程担保的地区):本项目不适用

担保保函能够通过互联网且无需任何授权即可在相应工程担保公司的官方网站验证真伪,并在保函上写明网址,否则视为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资格审查不合格。

④保险公司出具的投标保证保险形式:本项目不适用

投标保证保险能够通过互联网且无需任何授权即可在相应保险公司的官方网站验证真伪,并在保函上写明网址,否则视为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资格审查不合格。

⑤年度投标保证金形式(适用于已实行年度投标保证金制度的地区):根据南建筑(2016)3号文《南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实施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年度投标保证金制度的通知》规定交存年度投标保证金。已缴交年度投标保证金的施工企业,凭南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具的“年度投标保证金收讫证明”可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投标时不需要按项目交存投标保证金。若投标单位缴交的年度保证金不足时,无须补足,若投标单位在招投标过程中出现招标文件规定的任意一种可没收投标保证金情形的,则必须按投标保证金金额足额补齐. 

 ⑥ 免缴投标保证金形式.

3、投标保证金证明材料提交形式:

①将电汇或银行转账单或年度投标保证金凭证的扫描件作为资格文件的组成部分。

②采用银行保函形式提交电汇或银行转账单的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电子印 章,以及提交保函开立人出具的加盖保函开立人公章(或保函 开立人依法刻制并授权用于投标保函业务的专用章)的到账证 明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电子印章,作为资格文件的组成部 分。投标保函(不采用)电子保函形式,且应满足/。

③采用年度投标保证金形式:提交年度投标保证金凭证的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电子印章,作为资格文件的组成部分。

④免缴投标保证金形式:免缴投标保证金形式: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人,予以免缴投标保证金。

a、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仍属于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布的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名单内;

注:符合免缴投标保证金情形的投标人,需提交加盖投标人单位电子印章的《免缴投标保证金承诺函》,作为资格文件的组成部分;若投标单位在招投标过程中出现招标文件规定的任意一种可没收投标保证金情形的,则必须按投标保证金金额足额补齐。

⑤ 本项目投标文件解密方式为在线远程解密,投标人无 须派代表出席交易中心现场开标会.b.投标人以银行保函形式 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根据《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积极 应对疫情做好招投标等工作的通知》(闽发改法规〔2020〕61 号) 的规定,不要求投标人到公共资源中心现场提交纸质保函原件, 采用扫描纸质保函加盖电子印章形式随同电子投标文件一并在 线提交。纸质保函原件由中标候选人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交。且由行政监督部门进行随机抽查、核验,对保函弄虚做假 的,依法做出限制投标等处罚。若中标候选人未在中标候选人 公示期间提交银行保函原件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候选人 资格.c. 投标人若采用年度保证金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 标承诺函上的保证金金额应按该项目实际的投标保证金金额填 写。d.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不接受电子保函。若投标人以电子保 函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被视为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评标 委员会将作出不利于投标单位的判定,请各投标单位注意。负 责办理投标保 证金的人员均应为本单位在岗人员,投标人在办 理投标保证金事宜时 (若有时)须应当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供相 关在岗证明材料;e.投标保证金递交截至时间①现金形式:应在 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修正为“投标截止时间前一个工作日下 午 17:00:00 前”,招标文件涉及此条款以本条为准。本项目原 已办理银行保函且未过有效期的,在本次招标时使用均视为有 效。已过有效期的需办理延长有效期后视为有效保函。

4、投标保证金有效期:与投标有效期一致。 

注:招标公告中涉及投标保证金形式以及相关序号的同步更正。

  1. 投标公告8.2 履约担保形式:以现金转账或银行保函的方式.现金及银行保函方式须满足闽 建筑〔2013〕29 号的规定。履约担保以现金形式递交的,应由中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以银行保函形式递交的,其银行保函应是企业基本账户所在银行或有资格的银行业金 融机构出具的保函(此处所指的有资格的银行业金融机构,是指依法设立、获得银行 业监督管理机构许可开展保函业务、营业地在本市的金融机构,包括各商业银行的分 行、支行,不包括银行分理处、储蓄所),所需费用由中标人承担,中标人应对履约担 保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若发现提供虚假材料的,承包人承担一切后果并处罚如下:① 处罚违约金 10 万元;②重新提供履约担保必须以现金方式提交;③招标人如实上报行 政主管部门,列入不良记录。

     

现修改为: 履约担保形式:以现金转账或银行保函的方式.现金及银行保函方式须满足闽 建筑〔2013〕29 号的规定。履约担保以现金形式递交的,应由中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以银行保函形式递交的,其银行保函应是企业基本账户所在银行或有资格的银行业金 融机构出具的保函(此处所指的有资格的银行业金融机构,是指依法设立、获得银行 业监督管理机构许可开展保函业务、营业地在本市的金融机构,包括各商业银行的分 行、支行,不包括银行分理处、储蓄所),所需费用由中标人承担,中标人应对履约担 保材料的真实性负责,中标人不能按照规定提交履约担保的,视为放弃中标,其现金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以投标保函形式提供投标保证金的,招标人向保函出具单位索款。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金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5.原招标公告(3)招标范围和内容增加 一条本项目包含的小区有:包含京桥花园 、园丁楼 、义乌市场、 黄溪路 23 号 、平安阳光小区、 保修场宿舍、二医院宿舍、、 林委科技楼、工商局宿舍 、其他(审计局、防空办公室等)、 人行宿舍、 景河花园、财富广场小区、、 紫荆花苑、 嘉禾人家小区、外资办宿舍、 农业局宿舍、 师院小区 、 客车队宿舍楼、交运小区、五交化大楼 、 工商银行宿舍、 汽车站宿舍 1 号楼、2 号楼 、 桂林伐木场宿舍 、 森林公安新楼、 化工厂宿舍 AB 楼 、 香料厂宿舍、 武装部宿舍 、 绝缘材料厂、隆泉公寓、 储运公司宿舍、 供销社宿舍 、 焦溪伐木场宿舍 、兴达印塑宿舍、进修学校宿舍、 医药公司宿舍、 致诚公寓、 闽北宾馆集资楼。招标文件涉及此项内容作同步修改

 

6.删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1款10条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2、施工过程中发包人有权对招标工程的部分项目进行甩项并不给予任何补偿且相应核减工程价款。承包人未完成招标工程的部分内容,经发包人及监理工程师确认后不需要完成的,相应核减合同价款且发包人不予经济补偿。投标人应充分考虑上述内容所产生的风险,发包人不承担由此造成的经济与法律责任。招标文件涉及此项内容作同步修改

 

7.增加合同专用条款中第25.5 其他25.5.9本项目执行闽建〔2020〕5号关于印发《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过程结算办法(试行)》的通知。招标文件涉及此项内容作同步修改

 

 

8.招标文件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修改为:

 


条款号

条款内容

编列内容

4

2.2.1

分值构成

(总分100)

投标报价:83

承包人建议书:0

承包人实施方案:0

工程业绩:3

资信:14 

注:技术文件采用合格制评审的,承包人建议书、承包人实施方案的分值均按0分设置。

5

2.2.2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A=(最高投标限价-暂定金额-设计费)×(1-K+暂定金额+设计费。其中:

1A为评标基准价(以“元”为单位,取整数,小数点后第一位四舍五入,第二位及以后不计)。

2、本招标项目K的取值区间为8~10 %(含8%,不含10%),按百分数表示的K值小数点后保留2位。K值在评标委员会完成初步评审、承包人建议书、承包人实施方案、工程业绩、资信评审后,由招标人代表当众从K值的范围中随机抽取一个作为本工程的K值。K值分三次抽取,首先抽取整数位,其次抽取小数点后第一位,最后抽取小数点后第二位。

3、暂定金额:0元,

设计费:424312元。

6

2.2.3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

计算公式

B=|ai-A|÷A×100%。其中:

1B为投标报价的偏差率(小数点后保留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第四位及以后不计);

2ai为各合格投标人的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后的投标报价。


序号

评分项

评分因素(偏差率)

评分标准

7

2.2.41

投标报价评分标准

70分)

投标报价评分

投标报价得分=投标报价满分值-B×100×Q

其中:

1Q为投标报价每偏离本工程评标基准价1%的取值。当aiA时,Q=3;当aiA时,Q=6

2、投标报价得分小数点后保留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第四位及以后不计。

 


2.2.42

承包人建议书评分标准

5分)

评审子项目名称评审内容和标准子项目评分(分)权重1.图纸根据提供的图纸完整性及合理性情况情况分别进行评分。C1(满分100分)40%2.工程详细说明根据工程详细说明情况分别进行评分。C2(满分100分)30%3.施工图设计(含装配式建筑和预制构件深化设计)进度根据施工图设计(含装配式建筑和预制构件深化设计)进度的快慢与合理性分别进行评分。C3(满分100分)30%……………………

 





8

注:

1.在承包人建议书分值总数不变的原则框架内,由招标人根据招标项目情况确定上述各子项目评审内容和标准,权重累加为1,且设置的每个子项目权重不超过其他子项目权重的2倍。

2.评标委员会成员对某子项目要点评分低于该子项目满分70%或高于90%的,应详细阐述具体理由(字数不少于50字)。

3.评标委员会人数为7名的,各子项目得分应当取所有评标委员会成员评分中分别去掉一个最高评分和一个最低评分后的平均值为最终得分。评标委员会人数为9名及以上的,各子项目得分应当取所有评标委员会成员评分中分别去掉两个最高评分(即最高评分只有一个的,应扣除最高评分和一个最接近最高评分的分值;最高评分有两个及以上的分值相同的,扣除两个最高评分)和两个最低评分(即最低评分只有一个的,应扣除最低评分和一个最接近最低评分的分值;最低评分有两个及以上的分值相同的,扣除两个最低评分)后的平均值为最终得分。承包人建议书得分小数点后保留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第四位及以后不计。

4.采用评分制评审的,投标人的承包人建议书得分低于满分值60%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5.采用合格制评审的,投标人的承包人建议书得分低于满分值的60%,视为不合格,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2.2.43

承包人实施方案评分标准

5分)

评审子名称评审内容和标准子项目评分(分)权重1.总体概述根据总体概述的合理性及完整性情况分别进行评分。E1(满分100分)20%2.设计管理方案根据投标人设计管理方案的科学、合理情况,分别进行评分。E2(满分100分)20%3.采购管理方案根据投标人采购管理方案的科学、合理情况,分别进行评分。E3(满分100分)20%4.施工的重点难点要求投标人指出本招标项目施工的难点,并针对其难点提出相应对策。根据投标人对该工程难点理解的准确性和对策的科学性、可行性程度,分别进行评分。E4(满分100分)20%5.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根据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运用的合理性分别进行评分。E5(满分100分)20%……………………

 




9




注:

1.在承包人实施方案分值总数不变的原则框架内,由招标人根据招标项目情况确定上述各子项目评审内容和标准,权重累加为1,且设置的每个子项目权重不超过其他子项目权重的2倍。

2.评标委员会成员对某子项目要点评分低于该子项目满分70%或高于90%的,应详细阐述具体理由(字数不少于50字)。

3.评标委员会人数为7名的,各子项目得分应当取所有评标委员会成员评分中分别去掉一个最高评分和一个最低评分后的平均值为最终得分。评标委员会人数为9名及以上的,各子项目得分应当取所有评标委员会成员评分中分别去掉两个最高评分(即最高评分只有一个的,应扣除最高评分和一个最接近最高评分的分值;最高评分有两个及以上的分值相同的,扣除两个最高评分)和两个最低评分(即最低评分只有一个的,应扣除最低评分和一个最接近最低评分的分值;最低评分有两个及以上的分值相同的,扣除两个最低评分)后的平均值为最终得分。承包人实施方案得分小数点后保留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第四位及以后不计。

4.采用评分制评审的,投标人的承包人实施方案得分低于满分值60%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5.采用合格制评审的,投标人的承包人实施方案得分低于满分值的60%,视为不合格,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10

2.2.44

业绩评分标准

3-5分)

1.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3分)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投标人可以提交下列第1种的类似工程业绩

1种: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或投标邀请书发出之日,下同)的前五年内(含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总建筑面积5万平方米及以上的建筑工程的工程总承包项目,每项得1.5分。

注:本项满分3分

1)投标人应提交相关业绩的工程总承包合同和竣工验收证明等证明材料的扫描件,否则,其业绩不计。

a.工程总承包合同上应能体现作为工程总承包单位的投标人名称,否则,其业绩不计。

b.竣工验收证明材料是指:

(由建设单位、监理单位(若有)、工程总承包单位、施工单位、设计单位、勘察单位(若有)共同加盖公章的单位(子单(由建设单位、监理单位(若有)、工程总承包单位、施工单位、设计单位、勘察单位(若有)共同加盖公章的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备案表等竣工验收证明材料)

c.“类似工程业绩”时间以竣工验收日期为准,若竣工验收证明材料有多个日期的,则以建设单位或监理单位签署的最后日期为准。

d.若工程总承包合同或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中均未标明招标文件中设置的“类似工程业绩”指标,应补充提交能恰当说明上述特征的证明材料,如:工程竣工图,工程造价的结算书或建设单位出具的证明文件等,否则其业绩不计。

e.其他要求:

/

2)以联合体方式承担的工程总承包业绩,只作为联合体牵头人的工程总承包业绩。

3投标人提供的在福建省行政区域外完成的业绩,必须是通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户网站的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得到其竣工验收信息;提供的在福建省行政区域内完成的业绩,必须是通过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建设行业信息公开平台查询得到其竣工验收信息。且查询到的工程指标信息应能满足本招标工程设置的工程指标要求,否则,其业绩不计。

4通过平台查询的“类似工程业绩”指标与上述第1“类似工程业绩”证明材料的同一指标特征不一致的,以最小值为准。通过平台查询的“竣工验收日期”与上述第1项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上的竣工验收日期不一致的,以较早时间为准。 

2种: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或投标邀请书发出之日,下同)前已取得主体工程施工许可证且仍在建的(本项目不适用)的工程总承包项目,每项得1

注:

1)投标人应提交相关业绩的工程总承包合同和主体工程的施工许可证等证明材料的扫描件,否则,其业绩不计。工程总承包项目的主体工程施工实行分包的,应当提供投标人与施工单位签订的施工承包(分包)合同。

a.工程总承包合同上应能体现作为工程总承包单位的投标人名称,否则,其业绩不计。

b.施工承包(分包)合同(如有)应能体现作为工程总承包单位的投标人名称和分包的施工单位名称,否则,其业绩不计。

c.“类似工程业绩”时间以主体工程的施工许可证签发日期为准。

d.若工程总承包合同或施工许可证材料中均未标明招标文件中设置的“类似工程业绩”指标,应补充提交能恰当说明上述特征的证明材料,如:工程施工图,建设单位出具的证明文件等,否则其业绩不计。

e.其他要求:

/

2)以联合体方式承担的工程总承包业绩,只计为联合体牵头人的工程总承包业绩,不作为联合体其他成员的工程总承包业绩。

3投标人提供的在福建省行政区域外完成的业绩,必须可通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户网站的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得到其施工许可信息;提供的在福建省行政区域内完成的业绩,必须可通过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建设行业信息公开平台查询得到其施工许可信息(施工许可信息至少包括:项目名称、施工单位名称及施工许可证编号)。查询不到施工许可信息的,其业绩不计。



2.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1分)

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或投标邀请书发出之日,下同)的前五年内(含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本项目不适用)的工程总承包项目,每项得1分,最多得1

注:(1)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的“类似工程业绩”应提交相关业绩的工程总承包合同和竣工验收证明等证明材料的扫描件,否则,其业绩不计。

a.竣工验收证明材料是指:

/

b.“类似工程业绩”时间以竣工验收日期为准,若竣工验收证明材料有多个日期的,则以建设单位或监理单位签署的最后日期为准。

c.“类似工程业绩”工程总承包合同或竣工验收证明材料未明确标明项目负责人的,或工程总承包合同与竣工验收证明材料的项目负责人不一致的,其项目负责人业绩不计。

d.若工程总承包合同或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中均未标明招标文件中设置的“类似工程业绩”指标,应补充提交能恰当说明上述特征的证明材料,如:工程竣工图,工程造价的结算书或建设单位出具的证明文件等,否则其业绩不计。

e.其他要求:

/ 

2投标人提供的在福建省行政区域外完成的业绩,必须是通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户网站的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得到其竣工验收信息;提供的在福建省行政区域内完成的业绩,必须是通过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建设行业信息公开平台查询得到其竣工验收信息。且查询到的竣工验收信息数据应能满足本招标工程设置的工程指标要求,否则,其业绩不计。


3.获奖业绩(1分)

1.省级及以上优质工程奖(适用于要求投标人创建省级及以上优质工程)投标人(含投标文件承诺的主体工程施工分包单位)以承建方或联合体牵头人施工的(本项目不适用)的工程,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或投标邀请书发出之日,下同)的前五年内(含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获得的省级及以上优质工程奖,得0.5分。

注:

1投标人应提交相关业绩的承包合同、竣工验收证明和获奖文件等证明材料的扫描件,否则,其业绩不计。

2承包合同、获奖文件上应能体现投标人名称,否则,其业绩不计。

3省级及以上优质工程奖是指:

/

4省级及以上优质工程奖的认定时间以获奖文件的印发时间为准。


2.省级及以上优秀工程勘察设计奖(适用于要求投标人省级及以上优秀工程勘察设计奖投标人(含投标文件承诺的主体工程设计分包单位)以第一设计方或联合体牵头人设计的(本项目不适用)的工程,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或投标邀请书发出之日,下同)的前五年内(含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获得的省级及以上优秀工程勘察设计奖,得0.5分。

注:

1投标人应提交相关业绩的承包合同、获奖文件等证明材料的扫描件,否则,其业绩不计。

2承包合同、获奖文件上应能体现投标人名称,否则,其业绩不计。

3省级及以上优秀工程勘察设计奖是指:

/

4省级及以上优秀工程勘察设计奖的认定时间以获奖文件的印发时间为准。

11

2.2.45

资信评分标准

12-15分)

1.企业资质资格(1分)

1.承担主体工程设计单位具有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或同时具备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及以上和市政行业(轨道交通工程、燃气工程除外)甲级及以上设计资质,得0.5分;承担主体工程施工单位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的一级及以上施工总承包资质的,得0.5分。

2.承担本项目的主要预制混凝土构件或钢结构生产供应商具有(本项目不适用)的,得1分(适用于装配式建筑、装配式综合管廊工程、钢结构桥梁工程)。

2.设计施工一体化(1分)

主体工程设计和施工全部由独立投标人自行实施的,得1分;主体工程设计和施工由独立投标人和作为分包单位的其全资子公司共同实施的,或主体工程设计和施工由独立投标人和分包单位共同实施且同为同一集团公司全资子公司的,得0.5分。

注:分包单位为独立投标人全资子公司或分包单位与独立投标人为同一集团(公司)全资子公司的,独立投标人及分包单位应提供满足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要求的资质证书、工商部门出具的能体现股东及出资信息的企业登记基本情况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网页查询截图,股权比例为100%的才能认定为全资子公司。

3.项目管理机构(2分)

1.对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设计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以及其他项目管理人员配置情况:拟派出其他其他项目管理人员中:

① 投标人拟派出的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或一级注册结构师执业资格或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建筑工程专业)的得0.125分,再此基础上另具有高级工程师职称的加0.125分,本小项满分0.25分;

② 投标人拟派出的道路专业设计管理人员具备注册土木工程师 (道路工程)或市政道桥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的得0.075分,再此基础上另具有一级注册结构师的加0.075分,本小项满分0.15分;

③ 投标人拟派出的建筑专业设计管理人员具备高级工程师的得0.075分,再此基础上另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的加0.075分,本小项满分0.15分;

④ 投标人拟派出的结构专业设计管理人员具备高级工程师的得0.075分,再此基础上另具有一级注册结构师的加0.075分,本小项满分0.15分;

⑤ 投标人拟派出的电气专业设计管理人员具备高级工程师的得0.075分,再此基础上另具有注册电气工程师的加0.075分,本小项满分0.15分;

⑥ 投标人拟派出的给排水专业设计管理人员具备高级工程师的得0.075分,再此基础上另具有注册公用设备(给水排水)工程师的加0.075分,本小项满分0.15分

注:拟派出的项目管理人员必须为独立投标人或主体工程的分包单位的本企业在岗人员,

(以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执业证书扫描件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自本招标项目投标截止之日的上二个月为始点并往前追溯连续缴费累计六个月及以上扫描件所署单位为准。社保由上级单位统筹缴纳的,还应提供上级单位出具的统筹缴纳证明)。 

2.配备BIM技术人员配备备BIM技术人员具有BIM二级证书不少于5个(含5个)的得0.5分;具有BIM二级证书不少于10个(含10个)的得1分.(要求BIM技术人员为承担主体工程设计单位的投标人(或分包单位)本单位正式在岗职工)(适用于要求提供建筑信息模型的招标项目)

注:BIM技术人员必须为独立投标人或主体工程分包单位的本企业在岗人员,(以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自本招标项目投标截止之日的上二个月为始点并往前追溯连续缴费累计三个月及以上扫描件所署单位为准。社保由上级单位统筹缴纳的,还应提供上级单位出具的统筹缴纳证明)。 


4.企业信用评价(10分)

1.承担主体工程设计的设计单位信用分=承担主体工程设计单位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5%

注:①在每季度首月10日后开标的招标项目,纳入招投标评分的设计单位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为投标人在上季度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而在每季度首月10日前(含10日)开标的,则为投标人在上季度前一个季度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

②福建省勘察设计单位和施工图审查机构信用评价系统(网址:zjt.fujian.gov.cn)每季度公布设计单位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房屋建筑、市政工程)。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以项目截标时在评价系统已发布的数据为准。项目截标后不论何种原因变更的信用评价信息,不在变更前已截标的招投标项目中使用。

对评价系统没有公布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的投标人,其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以55分确定。

④如由于投标人及其主体工程分包单位名称变更,造成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的福建省勘察设计单位和施工图审查机构信用评价系统公布的与变更后的单位名称不一致的,投标人应当在资格文件中附上名称变更证明材料扫描件,并按照第二章第二节“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29项规定的时间、地点和密封要求,由其委托代理人(需提供与投标文件内容一致的授权委托书、投标人本单位员工身份证明材料和身份证核验)将变更证明材料原件单独提交给招标人。未提交或未按上述规定提交的,按零分计取。招标人应当做好接收工作,并由投标人委托代理人签字确认。

2.承担主体工程施工的施工单位信用分=

建筑工程类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5%

注:①在每季度首月10日后开标的招标项目,纳入招投标评分的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为投标人在上季度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而在每季度首月10日前(含10日)开标的,则为投标人在上季度前一个季度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

②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网址:zjt.fujian.gov.cn)每季度公布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房屋建筑、市政工程)。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以项目截标时在评价系统已发布的数据为准。项目截标后不论何种原因变更的信用评价信息,不在变更前已截标的招投标项目中使用。

对评价系统没有公布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的投标人,其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以60分确定。

④如由于投标人及其主体工程分包单位名称变更,造成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的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公布的与变更后的单位名称不一致的,投标人应当在资格文件中附上名称变更证明材料扫描件,并按照第二章第一节“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29项规定的时间、地点和密封要求,由其委托代理人(需提供与投标文件内容一致的授权委托书、投标人本单位员工身份证明材料和身份证核验)将变更证明材料原件单独提交给招标人。未提交或未按上述规定提交的,按零分计取。招标人应当做好接收工作,并由投标人委托代理人签字确认。

 

 10

2.2.44

业绩评分标准

3-5分)

1.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3分)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投标人可以提交下列第1种的类似工程业绩

1种: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或投标邀请书发出之日,下同)的前五年内(含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总建筑面积5万平方米及以上的建筑工程的工程总承包项目,每项得1.5分。

注:本项最高得分3分

 

 

 

9.合同专用条款中11.4 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

2)风力12级(含12级)以上台风(以工程所在地气象台发布的公告为准);

现修改为:

  1. 风力8(含8)以上台风(以工程所在地气象台发布的公告为准);

 10、原招标文件第4章第3节《专用合同条款》第17.3条内容增加

 过程结算

1.关于采用过程结算的约定:  按闽建〔2020〕5号关于印发《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过程结算办法(试行)》的通知,本项目实行施工过程结算,相关要求按闽建【2020】5号文规定执行。承包人应当将施工过程结算价款优先用于支付和保障农民工工资,并同步办理已完工程的材料设备款、分包工程价款等的结算与支付工作,不得拖欠 ,他未尽事宜,由发包人与承包人协商后补充  

过程结算节点如下:  完成十个小区结算一次 。

2.当期过程结算价款内容包括:1)已完节点工程合同价格;(2)发包人已支付承包人的款项;(3)应扣留的质量保证金。已缴纳履约保证金的或提供其他工程质量担保方式的除外; 4)发包人应支付承包人的合同价款等 

3.承包人提交过程结算申请文件的期限:   参照招标文件第4章第3节专用条款14.2实施     

过程结算资料清单和份数:(1)已完节点工程合同价格;

2)发包人已支付承包人的款项;

3)应扣留的质量保证金。已缴纳履约保证金的或提供其他工程质量担保方式的除外;

4)发包人应支付承包人的合同价款。

11.原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十三、其他资料(资格文件)删除以下表格:

 

 

新建建筑装配式建筑实施承诺书

 

致:            (招标人名称)

本承诺书声明:本人       (姓名)系    (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承诺本单位已知晓并全面了解本项目新建建筑的装配式建筑实施要求,现郑重作出如下承诺:

新建建筑承诺严格落实装配式建筑相关要求,实施装配式建筑,并自觉接受相关主管部门技术指导和日常监管。

如有违反承诺的情况,自愿承担相应责任及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并接受相应的处罚。

 

 

承诺人: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盖章)

 

 

   月   日

 

 

注:适用于资信评分标准-2.承担本项目的主要预制混凝土构件或钢结构生产供应商加分项的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响应,若没有响应的,本项不予加分。

 

12.原第八章投标文件修改为:

二、投标函附录

序号

项目内容

 

条款号

约定内容

  

1

项目负责人

1.1.2.4

姓名:

执业证书注册编号:


2

设计项目负责人

1.1.2.5

姓名:

执业资格(职称)证书编号


3

施工项目负责人

1.1.2.6

姓名:

执业证书注册编号:


4

设计质量标准

13.1

设计文件必须符合现行国家、地方及行业相关设计规范及发包人要求,并能通过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及施工图审查机构审查;


5

勘察质量标准

13.1

/


6

施工质量标准

13.1

必须达到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及国家、行业及地方相关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7

缺陷责任期

19.1

本工程缺陷责任期为24个月


8

分包

4.3

按招标文件要求。


9

承包人履约担保金额

4.2

签约合同价的10% 


10

预付款额度

17.2

签约工程价款的10%(以中标工程费为计算基数


11

进度款付款时间

17.3.1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12

质量保证金扣留百分比

17.4

审核结算价款的3%


……

……

……


投标人:(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盖章)

 

 

注:本附录中的项目内容、合同条款号、约定内容等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在编制招标文件时予以明确,投标人在投标文件应对此作出响应。

13、原招标文件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款:21.3.1 不可抗力造成损害的责任,(1)永久工程,包括已运至施工场地的材料和工程设备的损害,以及因工程损害造成的第三者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由发包人和承包人共同承担;(2)承包人的停工损失由承包人承担,但停工期间应咨询人要求照管工程和清理、修复工程的金额由承包人承担;(3)不能按期竣工的,应合理延长工期,承包人不需支付逾期竣工违约金。发包人要求赶工的,承包人应采取赶工措施,赶工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现修改为:(1)永久工程,包括已运至施工场地的材料和工程设备的损害,以及因工程损害造成的第三者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由发包人承担;(2)承包人的停工损失由发包人与承包人承担,但停工期间应咨询人要求照管工程和清理、修复工程的金额由承包人承担;(3)不能按期竣工的,应合理延长工期,承包人不需支付逾期竣工违约金。由于特殊情况或检查需要,发包人要求赶工的,赶工的工程量在7日之内能完成的,承包人应无条件采取赶工措施,赶工费用由承包人承担;若赶工的工程量超过7日才能完成的,赶工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14.原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中7.投标文件的递交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4-08-29 08:3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南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电子招投标系统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

现修改为: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4-09-02 08:3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南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电子招投标系统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招标文件涉及此项内容作同步修改。保证金提交的时间同步顺延。

 

 

 

 

 

 

 

 

 

 

 

 

 

 

 

 

 

 

当招标文件、招标的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文件为准。本补充通知内容作为:招标编号:E3507030701100532001“南平市建阳区宝山街道义乌片区老旧小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并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网址:ggzyfw.fujian.gov.cn)南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址:https://ggzy.np.gov.cn:9095/npztb/)上发布。投标人可自行到南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址:https://ggzy.np.gov.cn:9095/npztb/自行下载及查阅。

特此通知。                

 

招标人:南平市建阳区人民政府宝山街道办事处

招标代理:建融建设管理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0248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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