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建道路绿化建设工程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招标单位 | 廊坊市园林绿化事务中心 | 地区 | 河北廊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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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 2024-08-14 | 项目编号 | |
投标截止时间 | 2024-09-05 | 开标时间 | |
项目分类 | 招标 | 行业分类 | 市政,房建,水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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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建道路绿化建设工程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新建道路绿化建设工程 (项目名称)已由 廊坊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廊坊市行政审批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廊发改投资[2024]218号、廊审批招标核[2024]14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廊坊市园林绿化事务中心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资金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廊坊市园林绿化事务中心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
本项目绿化工程设计范围包含新源道(裕华路-银河路)约8200平方米、丰盛 路(广阳道-汇源道)约14000平方米、金光道(西昌路至海德公园车行主入口) 约800平方米、北凤道(西昌路西延)约2200平方米、汇源道(经六路-永兴路) 约7700平方米、永兴路(汇源道-纬一路)约2700平方米,共计六条道路的绿化面 积约35600平方米,包含对道路附属绿地及毗连绿地、游园的绿化。
本项目给水工程设计范围包含新源道(裕华路-银河路)约2935.08米、丰盛 路(广阳道-汇源道)约4291.82米、金光道(西昌路至海德公园车行主入口)约 455.87米、北凤道(西昌路西延)约462.76米、汇源道(经六路-永兴路)约 2365.79米、永兴路(汇源道-纬一路)约504.45米,共计六条道路的绿化浇灌设计约11015.77米。
2.2 工程地点:本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廊坊市,包括六条道路,其中:新源道(裕华路-银河 路)、丰盛路(广阳道-汇源道)、金光道(西昌路至海德公园车行主入口)、北 凤道(西昌路西延)、汇源道(经六路-永兴路)、永兴路(汇源道-纬一路)。
2.3 总工期:270日历天,其中:设计周期15日历天,施工工期255日历天,计划开竣工日期为2024年9月12日至2025年6月8日(因响应大气治理、职能部门检查、政策性停工及施工进展不定因素等引起的工期延误,工期顺延。)(以实际施工开工令为准)
2.4 工程质量标准: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满足现行设计规范的要求,并通过相关部门的综合审查、验收;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省、市相关规范和技术标准合格要求。
2.5 招标范围:本项目采用工程总承包,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图设计、施工、设备采购及安装、试运行直至工程竣工验收、移交,完成并配合相关部门结(决)算、质量保证期内的缺陷修复等工作。
2.6投标报价上限:1015.59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为998.47万元;施工图设计费为17.12万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质:
(1)施工资质: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设计资质: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乙级资质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
(3)项目经理资格:拟派项目经理(同为施工负责人)须具备园林绿化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资格,并担任过与该项目相类似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或者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且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4)设计负责人资格:须具备园林绿化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资格。
3.2 财务要求:2023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新成立的公司且未经过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须提供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
3.3信誉要求: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被 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未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4 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应配备与本项目规模相匹配的管理机构及人员。
3.5 其他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投标人未处于投标禁止期,且不存在禁止投标的情形。
3.6 本次招标 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①联合体全体成员不得超过2家;②联合体牵头人须为施工总承包单位,并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职责分工等内容),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③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对本项目进行投标。
3.7本项目采用“双盲”评审和“分散”评标。评审委员会按要求对商务标采取明标评审、对技术标采取暗标评审。投标单位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还应满足“双盲”评审相关规定。
3.8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该项目执行政府采购相关政策,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 年8月15日09时00分至2024年8月21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 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网址:http://www.hebpr.cn/)自行下载招标 文件等相关资料,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和修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 0 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4 年 9 月 5 日 09 时00 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廊坊公共资源交易综合信息平台【业务管理-投标文件上传(建设工程)】菜单”上传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LFT F 格式)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7. 其他公示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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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一平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廊坊市自然公园东门2号院
联系人:平雪敏
电话:0316-7905577
9.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廊坊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筑市场监管科
电话:0316-5908186
电子邮箱: /
10.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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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廊坊市园林绿化事务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一平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廊坊市新华路 143 号 地 址: 廊坊市自然公园东门2号院
邮 编: 065000 邮 编: 065000
联 系 人: 刘砚超 联 系 人: 平雪敏
电 话: 0316-2607362 电 话: 0316-7905577
传 真: / 传 真: /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 /
网 址: / 网 址: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账 号: / 账 号: /
廊坊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责任人:高蓬
地址:廊坊市市民服务中心1号楼2层
电话:0316-29206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