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8月-2025年8月-潞城砼-精细砂-公开询比价询价公告

发布时间: 2024-08-14
摘要信息
招标单位 华润混凝土(潞城)有限公司 地区
发布时间 2024-08-14 项目编号 S19720240814010667
投标截止时间 2024-08-18 开标时间
项目分类 招标 行业分类 安全消防
相关产品 砂_机制砂(石灰石)_细(1.6-2.2)(≤4.75)
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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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晶鑫 13593299132
正文内容

寻源公告

公告编号:SNXYGG202408140056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人:华润混凝土(潞城)有限公司

采购项目编号:S19720240814010667

采购项目名称:2024年8月-2025年8月-潞城砼-精细砂-公开询比价

采购内容和范围:

是否采用费率寻源:否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 基本资料:投标人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资格。(需上传营业执照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2. 企业经营状况: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没有不良的债务和违约行为。(投标人须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公司公章)
3. 是否列黑:投标人未被列入华润集团及华润建材(原华润水泥)黑名单且未处于禁止合作期限内。(投标人出具承诺函并加盖公司公章)
4. 是否限制情形:本项目不接受限制投标情形的单位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或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投标/报价,且在采购活动的任何环节(含合同履约阶段)一经发现,则所相关的供应商投标/报价无效且我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限制投标的情形如下: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
5. 安全承诺:投标单位或合作物流运输单位的安全管理符合安全预评价标准要求,并签订安全承诺书。安全承诺书及汽运供应商安全预评价表详见附件。(提供安全承诺书)
6. 安全目标:响应安全目标,提供相应的安全保障措施。安全目标详见附件。(提供安全目标承诺函和相关证明材料)

三、采购文件的获取

采购文件在华润集团守正电子招标平台发布,不再另行线下提供纸质采购文件,凡有意参与者可在本公告期间自行登陆守正平台查看和下载采购文件。

四、响应文件的提交

响应文件提交/报价截止时间: 2024-08-18 11:00:00 (北京时间,若有变化另行通知)。

响应文件提交/报价方式:在响应文件提交/报价截止时间前,通过华润集团守正电子招标平台提交电子响应文件或报价,逾期提交将被拒收。

五、采购人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晶鑫

电话:13593299132

邮箱:wangjingxin3@crcement.com

六、采购明细

行号

物品/项目名称

单位

需求数量

补充说明

1

砂_机制砂(石灰石)_细(1.6-2.2)(≤4.75)

5000

七、采购说明

一、物资名称:砂_机制砂(石灰石)_细(1.6-2.2)(≤4.75),物料编码:10259030
二、货物质量要求及技术标准
1、质量要求:2.5<细度模数≤2.8、含粉量≤15%、亚甲蓝MB值≤1.4g/kg。
2、质量考核:如质量达不到上述质量要求的,买方有权拒收或退货,如经买方质管部同意降级使用则按以下规定执行:
① 2.5<细度模数≤2.8时该批次按全部数量结算;2.8<细度模数≤3.0时该每批次吨扣3元; 2.3<细度模数≤2.5时该每批次吨扣3元。
② 亚甲蓝MB值≤1.4g/kg时该按批次全部数量结算;1.4<亚甲蓝MB值≤2.0g/kg时该每批次吨扣3元;
③ 含粉量≤15%时该按批次全部数量结算,含粉量>15%时该每批次吨扣3元。
3、质量不合格处理:
(1)细度模数≤2.3或细度模数>3.0、亚甲蓝MB值>2.0g/kg、含粉量>18%,即属于不合格货物。
(2)卖方交付的货物如不合格,买方有权拒收或退货,届时卖方应在接到买方退货通知24小时内将次品处理完毕;若逾期,则视为卖方放弃对该不合格品的所有权属,买方有权自行处置,卖方不得就买方的处置行为及处置后收益行使任何权利。 因拒收或退货给买、卖双方带来的一切损失由卖方承担。如经买方书面 同意该不合格品可降低标准使用的,则按以下方法结算:
① 3.0<细度模数≤3.2时该每批次吨扣5元;细度模数≤2.3时该每批次吨扣5元。
② 亚甲蓝MB值>2.0g/kg时该每批次吨扣5元;
③ 含粉量>18%时该每批次吨扣5元。
三、采购数量:
1、采购数量约0.5万吨,如买方需求数量变化,则由买、卖双方再行商定,若买卖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调整采购数量,双方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四、 运输方式和费用负担
1、 运输方式:运输车辆必须使用国六及以上排放标准车辆。汽车标载运输,超重拒收。具体标重运输标准参照交通部发布的相关标准执行。
2、 运输费用:卖方负责卸货,运输费用及卸货费用由卖方承担,因超重所发生的费用等亦应由卖方承担,除货款外,买方不再另行支付任何费用。
五、付款方式:
1、结算期限采取以下方式:
卖方交货完毕并经买方验收合格后,次月 10 日内买方根据有关验收资料向卖方出具货款结算单,卖方确认结算单后开具符合买方要求的全额合规 增值税普通发票,买方确认无误后凭卖方提供的增值税普通发票一票结算,即买方按照内部结算审核程序办理发票入库手续后 30 天内支付该笔货款。如在卖方不存在任何违约及过错的前提下,买方不能按时付款,则卖方须给予买方一个月的宽限期,且卖方在宽限期内不得以任何理由断供或减供。若卖方未按合同约定开具发票或开具的发票不合规的,买方有权拒绝付款并无需承担任何责任。
2、结算方式:买方以银行转账、电汇或承兑汇票的方式支付货款 。

八、其它事项

1.本公告在华润集团守正电子招标平台(https://szecp.crc.com.cn)上公开发布。

2.本项目采购通过守正平台线上进行,供应商需注册华润集团守正电子招标平台,按需办理CA电子钥匙(用于需插CA锁报价的项目),通过平台进行响应文件的递交或报价,具体操作步骤可查阅网站首页帮助中心的操作手册,也可以联系守正客服

3.答疑澄清、通知等文件一经在华润集团守正电子招标平台发布,视为已发放给相应供应商(发放时间即为发出时间),请随时关注华润集团守正电子招标平台发布的相关信息,并及时查阅和处理。

                                                            

2024年08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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