缙云县新建镇洋山区块组团配套工程-笕川跨溪大桥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单位 | 缙云县新建镇人民政府 | 地区 | 浙江丽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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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单位 | 温州市阳光建设有限公司 | 项目编号 | 缙招标JS2024-38 |
中标金额 | 613.1231万元 | 发布时间 | 2024-08-13 |
项目分类 | 中标候选人 | 行业分类 | 房建,市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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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候选人公示
工程名称:缙云县新建镇洋山区块组团配套工程-笕川跨溪大桥
招标序号:缙招标JS2024-38
招标单位:缙云县新建镇人民政府 开标时间:2024年8月12日
招标代理机构:丽水蓝港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及电话:陈女士、0578-3340958
中标候选人:温州市阳光建设有限公司 资质等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拟派项目经理:刘建锋 证书号码:浙2332013202307737
预中标价:大写:陆佰壹拾叁万壹仟贰佰叁拾壹元整(?:6131231.00)
质量要求:合格 工期:160日历天
公示时间:2024年 8 月 13 日至2024年 8 月 16 日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包括中标候选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招标人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对评标结果提出异议是投诉的前置条件,未提出异议的投诉事项不予受理。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招标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答复未解决异议问题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依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令第11号)和《丽水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综合管理办法》丽政发(2017)49号、(2019修改版)等有关规定,以书面形式向行业行政监督部门提交投诉书,同时提交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逾期或未提交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的投诉不予受理。投诉联系电话:0578-3122913
公示单位:缙云县新建镇人民政府 备案部门:缙云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 8 月 13 日 2024年 8 月 1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