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瀚蓝CNG母站改扩建工程及临江调压站工程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 2024-08-09
摘要信息
招标单位 江西瀚蓝能源有限公司 地区 江西宜春
发布时间 2024-08-09 项目编号
投标截止时间 2024-08-30 开标时间 2024-08-30
项目分类 招标 行业分类 房建,市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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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2收起
刘倚,何华丽 19195098358
刘工,胡工,赵工 020-83543314
正文内容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江西瀚蓝CNG母站改扩建工程及临江调压站工程已由宜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宜市发改政务【2024】12号及宜市发改能源字〔2017〕21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资金 ,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江西瀚蓝能源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施工总承包 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项目概况
2.1.1 招标项目名称:江西瀚蓝CNG母站改扩建工程及临江调压站工程施工总承包
2.1.2 工程建设规模:
在满足母站原有功能的基础上改扩建计量调压橇1 套、换热调压撬1套、进站阀组1组、计量撬1 套、加热炉,以及与项目配套的建筑、结构、自控、通信、供配电、给排水、消防、防腐及阴极保护等。本工程改扩建完成后,输气规模为 231x104Nm3/d。临江调压站为无人值守站场。该站接收上游江西瀚蓝能源CNG母站改扩建部分来气,经过清管处理后去下游张家山清管计量站,其余部分在站内经过滤和调压后分两路,一路经过发球去张家山调压站,一路经计量和二级调压后去临江镇。
(招标人在实施过程中根据本工程实际情况有权增减部分内容,中标人不能拒绝执行。)
根据本项目具体情况,如遇该项目的投资规模、结构形式、项目名称、平面(位置)或者造价等发生调整(或变更,或增减),也可能会新增或减少部分甚至取消全部(子)项目工程,投标人已充分理解此风险并无条件接受不得拒绝,且投标费率固定不变。
2.1.3 工程建设地点:樟树市。
2.1.4 项目建设总投资约1480.32万元。
2.2 招标范围
2.2.1 标段划分:本项目1个标段。
2.2.2 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工程施工内容:按照招标文件及合同约定的范围和招标人批复的施工图进行施工总承包(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范围内建筑物、管道、设备(含撬装设备)安装、消防、电气、给排水、自控系统等;包工、包料、包质量、包安全生产、包文明施工、包工期、包工程验收通过、包移交、包资料整理、包施工承包管理和现场整体组织、包专业协调及配合等,具体施工内容最终以发包人确认的施工图纸为准。
(2)其他:
承包人须派出专人负责项目的报批报建工作并承担相关费用。凡工程中涉及到劳动、消防、环保、规划、卫生防疫等有关政府部门验收的项目,及时做好验收准备工作。验收通过后,向发包人提交验收报告,办理竣工备案,资料档案管理等工作。
最终以招标文件(含招标答疑、澄清文件)、经审定的设计图纸、经审定的施工图预算内容及施工总承包合同为准且包括发包人发出的与本工程有关的一切文件。招标人有权对实施项目的施工范围进行调整,承包人不得有异议。
2.3 计划工期:工期总日历天数:90 天。具体开工日期以总监理工程师发出的开工令为准。
2.4 招标预算价:人民币1480.32万元(其中暂列金额:121.67万元。),其中CNG母站改扩建工程 750.90万元(其中暂列金额:62.25万元。);临江调压站工程729.42万元(其中暂列金额:59.42万元)。
2.5施工质量要求:执行国家、地方和行业现行的工程建设质量验收标准及规范,须达到合格标准,满足招标人对工程质量的要求。
2.6安全文明施工要求: 符合国家、省、市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相关规定。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3.2 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按国家法律经营;
3.3 投标人须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以下资质:
具备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或以上)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或以上),同时具有相关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有效的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压力管道安装)GC1级。
注:施工资质标准按照建市[2014]159号文颁布的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5]154号)以及《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执行。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资质证书有效期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及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关于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根据上述文件的要求,投标人需办理企业资质有效期延续的,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办理。招标期间如行政主管部门对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效期发布新规定的,按新规定相应调整执行。
3.4 投标人持有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5企业业绩:须在2021年 1 月 1 日至今(以竣工或完工或交工的验收日期为准),曾完成过一项或以上类似的天然气场站(含LNG液化天然气、液化天然气储备站、LNG气化站)或门站或分输站或调压计量站)等的施工业绩。相关证明材料须包括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及竣工(或完工或交工)验收证明材料,如前述证明材料不能清晰反映有关特征和必要信息的,还须提供该项工程业绩的发包人证明并须附有发包方的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注:煤气站场业绩不满足要求。
3.6 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人员、土建专业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要求:
3.6.1 项目负责人2名(CNG母站改扩建工程与临江调压站工程分别委派,CNG母站改扩建工程项目负责人为项目总负责人):须具备职称专业为过程装备与控制工程、化工设备与机械、机械电气、化学工程与工艺、化学工程、机电工程、化工工艺、油气储运工程、石油天然气储运工程、石油储运、建筑环境与能源应用工程、城市燃气工程、储运、焊接工艺与设备等相关专业的中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和机电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为投标人(的正式员工,需提供有效的资格证明材料和近6个月(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 6 个月,即 2024年2月至 2024 年7月)由投标人购买社保的证明。
3.6.2 专职安全人员2名(CNG母站改扩建工程与临江调压站工程分别委派),须具备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或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3类)。为投标人的正式员工,需提供有效的资格证明材料和近6个月(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 6 个月,即 2024年2月至 2024 年7月)由投标人购买社保的证明。
3.6.3 土建专业负责人 2 名(CNG母站改扩建工程与临江调压站工程分别委派),具有有效的施工员证(须为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颁发或认可的上岗证书(包括岗位证或管理手册或聘任书或培训合格证书等)),且为投标单位在职人员。需提供投标人近期(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 6 个月,即 2024年2月至 2024 年7月)为拟派土建专业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原件的扫描件为准。
3.6.4项目技术负责人1名:
(1)须具备中级或以上工程师或以上职称,且职称专业为过程装备与控制工程、化工设备与机械、机械电气、化学工程与工艺、化学工程、化工工艺、机电工程、油气储运工程、石油天然气储运工程、石油储运、建筑环境与能源应用工程、城市燃气工程、储运、焊接工艺与设备等相关专业。
(2)项目技术负责人须在2021年 1 月 1 日至今(以竣工或完工或交工的验收日期为准),曾担任项目负责人或项目技术负责人完成过一项或以上类似的天然气场站(含LNG液化天然气)站场工程或门站或分输站或调压计量站)的施工业绩。相关证明材料须包括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及竣工(或完工或交工)验收证明材料,如前述证明材料不能清晰反映有关特征和必要信息的,还须提供该项工程业绩的发包人证明并须附有发包方的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注:煤气站场业绩不满足要求。
    (3)需提供投标人近半年(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即2024年2月至 2024 年7月)为拟派项目技术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原件或复印件为准。
注:①除技术负责人可在CNG母站改扩建工程与临江调压站中由同一人兼任外,上述人员投标人应就CNG母站改扩建工程与临江调压站工程分别委派,另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土建专业负责人不得相互兼任。
②建造师的专业及等级标准按《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及《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取消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19〕50号),为深入推进建筑领域“放管服”改革,按照《国家职业资格目录》之外一律不得许可和认定职业资格的要求,规范行政审批事项,现将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取消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
③社保证明需能反映参保人在该投标单位缴纳社保。
3.6 投标人按招标公告附件一要求签署《投标人声明》。
3.7 投标人按招标公告附件二要求签署《投标承诺书》。
3.8 关于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有兴趣且符合本公告第3条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潜在投标人,应同时在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中心(网址https://www.gdgczb.com/)及广咨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广咨平台”,网址:http://www.gzebid.cn/)线上办理好企业信息登记后,并在广咨平台线上递交投标登记资料进行登记,上述程序缺一不可,否则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已在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中心建立企业信息登记且该企业信息登记在有效期内的投标人,请自行登录广咨平台,完成投标登记及付款程序。
4.2招标文件获取操作步骤:
4.2.1投标人须在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中心建立企业信息登记且该企业信息登记应在有效期内;
4.2.2获取时间:2024年8月9日至2024年8月14日上午9:00-12:00时,下午2:00-5:00时(北京时间)。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获取招标文件,并从获取招标文件之日起开始计算备标时间。
4.2.3获取方式:
1)本项目采取网上获取招标文件,潜在投标人可访问广咨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网站(https://new.gzebid.cn)进行网上获取招标文件。如投标人尚未注册,请根据网站指引进行注册,注册后完善主体资料并经平台审核后进行网上获取招标文件。
2)在获取招标文件、注册、完善主体资料的相关操作见网站“平台服务>>操作手册>>广咨国际数字化采购咨询平台供应商操作手册”。
3)招标文件获取支持微信、支付宝两种方式,支付成功后我司人员会将招标文件word版将发送至投标人预留在广咨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的邮箱账号,投标人须保证平台上预留的联系人、联系方式、邮箱账号准确无误,招标文件以发出的word版为准,同时我司会为您开具增值税普通电子发票,您可以登录系统选择对应项目下载电子发票。
【广咨平台操作指引】热线电话:400-9030-870, 网站客服QQ:3151435402;
【标信通APP移动CA及电子签章】客服热线:400-658-7878;
【广咨平台技术支持】QQ群:415893172,服务QQ:1592177016
注:上述费用在获取招标文件后不予退还。
4)请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准备以下资料(复印件须加盖公章)上传至广咨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审核通过)后获取招标文件:
a、报名单位的营业执照(副本)/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
b、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
c、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投标人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非法定代表人报名时提供】;
d、报名单位的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证书复印件,及相关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有效的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压力管道安装)GC1级证书复印件。
e、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证书复印件。
f、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人员、土建专业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符合招标公告3.6的要求,并按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g、招标文件获取登记表(详见附件三)。
说明:1.登记单位须保证所提交资料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否则自行承担由此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招标代理机构将核对登记单位提交的上述资料,且只接受完整提交上述资料登记单位的登记。
     2.招标文件word版将发送至投标人预留在广咨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的邮箱账号,投标人须保证平台上预留的联系人、联系方式、邮箱账号准确无误,招标文件以发出的word版为准。
5)招标文件售价:每套价格为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
4.3其他事项:
(1)招标代理机构和招标人将不负责投标人准备投标文件和递交投标文件所发生的任何成本或费用。
(2)如果购买招标文件的不足3家,招标人将修正招标方案或重新组织招标。
(3)未按规定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将被拒绝。
(4)投标人须在投标登记前在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中心和广咨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办理企业信息登记,未按要求执行的投标将被拒绝。
4.4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由评标委员会负责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评标时只对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进行下一阶段的评审。登记或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人不足3名、或经评审有效的投标单位不足3名时为该项目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重新组织招标。
5. 发布招标公告、递交投标文件、开标时间
5.1 招标公告发布日期(含本日):自2024 年8月9日至2024 年8月30日。
注:发布招标公告的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止。
5.2投标文件递交的开始时间为2024年8月30日09:00,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8月30日09:30(北京时间),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中心开标室(时代广场);具体开标室见开标当天交易中心电子信息屏幕上的安排(地址:广州市天河北路28号时代广场中座7楼)。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4 开标时间:2024 年8月30日 9 时 30 分,地点: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中心开标室(时代广场) 。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中心(网址:www.gdgczb.com)、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www.cebpubservice.com)和广咨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网站(http://www.gzebid.cn/)发布。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中心发布的文本为准。

7. 其他事项
7.1 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向招标人书面提出。
异议受理部门:江西瀚蓝能源有限公司
异议受理电话:19195098358  
7.2 特别提示:
投标人在本项目招标人的工程项目中存在下列行为之一的,将被拒绝自本项目招标人确定其发生该行为之日起12个月内参与招标人后续工程投标:
7.2.1 将中标工程转包或者违法分包的。
7.2.2 在中标工程中不执行质量、安全生产相关规定的,造成质量或安全事故的。
7.2.3 存在围标或串标情形的。
7.2.4 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
7.2.5 存在行贿情形的;
7.3 其他说明:
7.3.1 鉴于注册建造师的执业情况在评标时暂无法实现全省、全国联网查询(查实),投标人须如实对拟委派施工负责人及安全员的任职情况作出声明。声明内容见附件一《投标人声明》第四条的规定。如投标人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经查实,招标人将对其公开通报,投标人须承担由此带来的法律责任。
如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被查实违反上述情形的,招标人将按照本公告“中标候选人推荐及定标原则”处理。
7.3.2 关于异议及投诉:
(1)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除第一中标候选人或者中标人以外的其他投标人存在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情形且在评标过程中未被发现的,视为对中标结果没有造成实质性影响,招标人可以依法继续开展招标活动。投标人的违法行为由行政监督部门依法处理。
(2)在招投标过程中,投标人(中标人)被异议(投诉)且经查实异议(投诉)情况属实的,或招标人收到异议(投诉)经查实属无有效法律法规依据的恶意异议(投诉)的,相关责任单位(过错方)自愿停止参与招标人(后续工程招投标活动一年。同时,招标人将提请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等严肃处理,同时将记录到招标人的诚信评价系统。
(3)各投标单位递交投标资料参与投标,均视为接受及认同招标合同及招标人制发的各项相关建设管理办法。如中标人不按合同履约及未遵守招标人制发的各项相关建设管理办法,招标人有权依据相关管理办法要求中标人承担相应责任,中标人应无条件接受。
(4)中标人不得向他人转让中标项目,也不得将中标项目肢解后分别向他人转让。中标人按照合同约定或者经招标人同意,可以将中标项目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他人完成。接受分包的人应当具备相应的资格条件,并不得再次分包。中标人应当就分包项目向招标人负责,接受分包的人就分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江西瀚蓝能源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刘倚、何华丽
地        址:江西省宜春市樟树市张家山城北工业园区经开西五路8号
联系电话:19195098358  、13590680842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广州市越秀区环市中路316号金鹰大厦10楼
联   系   人:刘工、胡工、赵工
联 系 电 话:020-83543314

附件一:
投标人声明
江西瀚蓝能源有限公司:
本公司就参加   (项目标段名称)   投标工作,作出郑重声明:
一、本公司保证投标登记及其后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的。如我司成为本项目中标候选人,我司同意并授权招标人将我司投标文件商务部分的人员、业绩、奖项等资料进行公开。我公司承诺投标文件中的一切资料、数据均属实,否则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如在本项目招投标法定期间,若投标人收到任何针对我司的异议和投诉,我司应依法举证,否则愿意承担举证不能的法律后果。
二、本公司保证在本项目投标中不与其他单位围标、串标,不出让投标资格,不向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
三、本公司不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项目监理人或者与本项目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3)为本标段的代建人;
(4)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5)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6)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互相控股或参股的;
(7)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8)与本标段的检测机构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9)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10)与本标段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11)与本标段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1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本项事实应当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依法作出并已经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为认定依据。行政处罚决定中已经明确的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区域范围不包含本标段建设地点的,不受该项规定限制)
(1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本项事实应当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依法作出并已经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为认定依据。)
(1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布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5)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严重违约”事实应当以司法机关、仲裁机构出具的认定文件为准。“重大工程质量问题”应当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者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最近三年”是指从投标截止时间之日起逆推三年,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司法机关、仲裁机构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起计算);
(1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本公司保证本项目拟派的项目负责人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任施工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本项目拟派的专职安全员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任职。
五、本公司承诺,中标后不转包或违法分包,在施工过程中,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相关管理规定;依法按照国家、省、市的有关规定发包劳务或使用自有劳务队伍,依法按时足额支付工程款给分包单位(如有)和支付工资给劳务工人,不以工程款未到位为由克扣或拖欠工人工资。
六、与本公司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本公司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包括:         。(注:本条由投标人如实填写,如有,应列出全部满足招标公告资质要求的相关单位的名称;如无,则填写“无”。)
七、本公司违反上述保证,或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经查实,本公司愿意接受公开通报,承担由此带来的法律后果,并愿意停止参加招标人或其上级单位的招标投标活动三个月。其中,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的,属于弄虚作假骗取中标,将依法接受监管部门的处罚。
特此声明
                         声明企业:
法定代表人签字:
项目负责人签字(本项目2个工程项目负责人分别签字):
项目技术负责人签字(本项目2个工程技术负责人分别签字):


年   月   日
                                                (企业公章)

附件二:
投标承诺书
致: 
经详细阅读   (项目标段名称)   招标公告、招标文件、补充公告(如有)、招标答疑纪要及澄清(如有)和踏勘现场,我司已充分理解招标人对本招标项目工程管理的高标准、严要求,在此,我司郑重作出以下承诺:
一、我公司承诺投标文件中的一切资料、数据均属实,否则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如在本项目招投标法定期间,若招标人收到任何针对我司的异议和投诉,我司应依法举证,否则愿意承担举证不能的法律后果。如果我司中标,我司保证实际投入本项目的人员、材料、机械、设备与我司递交的投标文件一致,且不低于本项目招标文件的要求,在进场前随时参加招标人组织的面试考核,若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或考核不通过,我司承诺无条件按招标人的要求进行更换,直至招标人满意为止。
二、我司承诺严格遵守本项目合同中约定的施工节点的工期要求;严格执行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职业健康安全管理目标和环境管理目标、环境管理目标。
三、我司承诺如因我司的合同违约导致合同并退场的,我司将严格按照本项目总承包合同中关于解除合同及退场的规定,在规定的时间内解除合同并退场,因我司原因导致合同解除的,我司将赔偿招标人的各种损失,招标人可以通过兑现履约保函取得赔偿金。
四、如我方中标,承担一笔支付给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中心的交易服务费(具体收费标准详见《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交易服务收费标准》),及按招标文件要求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



单位名称:(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名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三:
招标文件获取登记表
招标编号 获取文件日期 2024年 月  日
项目名称
投 标 人 资 料 获取文件单位
名称 文件价格(元/套) 500元
地址 邮编
购标书人 姓名 电话 传真 手机

投标人(负责投标的人员) 姓名 电话 手机 E-mail

纳税人识别号(必填)
注:为做好保密工作,对投标人获取标书情况应分开登记,经办人不得对外透露标书的获取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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