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涂县2024年“四好农村路”建设项目监理服务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单位 | 当涂县民通项目投资有限公司当涂县交通运输局 | 地区 | 安徽马鞍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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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单位 | 安徽省高等级公路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 项目编号 | 2311-340521-04-01-297781 |
中标金额 | 125万元 | 发布时间 | 2024-08-09 |
项目分类 | 中标候选人 | 行业分类 | 公路,水利 |
相关产品 |
项目名称 |
当涂县2024年“四好农村路”建设项目监理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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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
皖E3-33-2024-02930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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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名称 |
当涂县2024年“四好农村路”建设项目监理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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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编号 |
皖E3-33-2024-029300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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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 |
当涂县民通项目投资有限公司、当涂县交通运输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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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统一代码 |
2311-340521-04-01-29778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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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限价 |
146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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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机构 |
安徽鑫煌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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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机构地址和联系方式 |
安徽省马鞍山市当涂县姑孰镇行春南路458号潘浩1336555919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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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评标办法 |
综合评估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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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标时间 |
2024年8月8日09:00:00 |
计划工期 |
自招标人发出开工监理通知起至项目缺陷责任期结束止。如因非监理单位的原因造成工期调整或拖延,监理服务期应相应顺延,而且监理单位可适当调整监理计划,但这种计划调整以不影响监理服务水平为前提,并须经业主批准。业主对工期进行调整或延长,监理服务期也相应作调整或延长。这些工期的调整或延长属于正常的监理服务,业主不另外增加监理费用,投标人在投标报价时应作考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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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否决的投标人名称 |
详见附件 |
被否决的依据和原因 |
详见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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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中标 候选人 |
名 称 |
安徽省高等级公路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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响应招标文件的资格能力 |
公路工程监理甲级资质 |
投标工期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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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 |
安徽省合肥市蜀山经济开发区湖光路电商园二期9号楼一层、二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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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价(元) /费率(百分之) |
1250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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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 |
汪建中 |
资格证书名称及编号 |
公路工程监理工程师道路与桥梁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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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书编号:JGJ061526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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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负责人 |
本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中无技术负责人要求 |
质量标准 |
达到国家相应规定合格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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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获奖 |
本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获奖要求: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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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业绩 |
本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业绩要求: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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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负责人获奖 |
本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获奖要求: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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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负责人业绩 |
本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业绩要求: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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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获奖 |
本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获奖要求: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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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业绩 |
本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业绩要求: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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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时间 |
公示发布次日起3日(如公示第三日为双休日或节假日,则顺延至双休日或节假日后第一个工作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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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出异议和投诉的渠道和方式 |
1、若投标人对公示中的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提出,提出方式(线上或线下)见招标文件(受理异议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潘浩,13365559199)。 如以书面形式提出的,应在工作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双休日、节假日休息)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 2、若投标人对异议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向当涂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当涂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市场监督股提出投诉(提出方式见招标文件),联系人:范令荣,联系电话:0555-6797976。 3、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应实名提出,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如以书面形式提出的异议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授权委托书原件)签字并加盖公章。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