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昌市秀水镇2024年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招标单位 | 乐昌市秀水镇人民政府 | 地区 | 广东韶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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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 2024-08-07 | 项目编号 | 2404-440281-04-01-909073 |
投标截止时间 | 2024-08-29 | 开标时间 | 2024-08-29 |
项目分类 | 招标 | 行业分类 | 房建,市政 |
相关产品 |
投资项目代码 | 2404-440281-04-01-909073 | |||||||||
投资项目名称 | 乐昌市秀水镇2024年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 | |||||||||
招标项目名称 | 乐昌市秀水镇2024年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施工 | |||||||||
标段(包)名称 | 乐昌市秀水镇2024年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施工 | 公告性质 | 正常 |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
招标项目实施 (交货)地点 | 乐昌市秀水镇 | |||||||||
资金来源 | 上级财政资金,不足部分自筹解决 | 资金来源构成 | 上级财政资金,不足部分自筹解决100% | |||||||
招标范围及规模 | 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工程等施工。 规模:项目概算总投资600.26万元,其中:工程费用522.55万元。 | |||||||||
招标内容 | 污水管井、污水处理终端、接户工程、雨水沟修缮工程等。 | |||||||||
工期(交货期) | 本招标项目施工工期为180个日历天 | |||||||||
最高投标限价 | 本项目招标控制价为人民币(大写):肆佰伍拾陆万陆仟玖佰壹拾陆元柒角柒分(小写:¥4566916.77元);其中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不得低于¥205295.79元,暂估价为¥/元,暂列金额为¥/元。 |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否 | |||||||||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 (包括但不限于资质人员、业绩等要求) | 投标人资格要求 | 1.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资质要求 2.1 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按国家法律经营。 2.2 投标人须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 2.3 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 2.4 根据有关文件精神,投标人的企业相关证书到期的,均按该证书的发证机构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最新文件执行(如自动顺延或推迟办理延期业务的通知),投标人必须将相关文件附在该证书后面中,证明在开标日继续有效。 3.相关人员要求 3.1 拟派项目经理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或二级注册建造师,应持有住建部门印发的在使用有效期内的有效电子注册证书(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粤建市函〔2023〕469号)文件精神,二级注册建造师可随注册企业在全国范围内执业)。同时均须具备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明(B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或“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考核合格信息打印页),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包括已中标未开工、已建成未竣工)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 拟派项目技术负责人须具备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 3.3 投标人拟派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须具备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明(C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或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系统考核合格信息打印页),且不少于1人。 3.4 投标人与其拟派往本项目管理机构的所有人员之间必须具备合法、唯一的劳动聘用关系。拟派人员中具备注册执业资格的,其注册单位须与投标人保持一致。 4.禁止投标条款: 4.1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 (3)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4)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5)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 (6)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7)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8)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9)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0)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相互任职或工作关系; (11)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12)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1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4)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工程质量或安全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15)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发布的《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公共信用信息报告》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的。 4.2 招标人拒绝以下名单中的单位参加本次投标: 序号单位名称拒绝原因1无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2深圳群伦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为本招标项目的可研编制单位3鑫兴建设(广东)有限公司为本招标项目的设计单位4待定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单位5银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为本招标项目的造价咨询单位6韶关市中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7韶关市山河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有限公司为本招标项目的设计施工图审查单位8广东方川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为本招标项目的预算编制审核单位9无为本招标项目上一次招标的中标人,但无正当理由不签订合同,被招标人书面拒绝再次投标。10乐昌市秀水镇人民政府为本招标项目的业主单位11韶关市生态环境局乐昌分局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督单位5.其他要求 省外企业及其拟派往本项目管理机构的所有人员均须按照《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取消省外建筑企业和人员进粤信息备案有关工作的通知》(粤建市﹝2015﹞52号)规定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录入相关信息并通过数据规范检查。 | ||||||||
投标人业绩要求 | / | |||||||||
是否采用电子 招标投标方式 | 是 | 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 | 下载招标文件的网络地址 | (1)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s://www.gdzwfw.gov.cn/ztbjg-portal/#/index); (2)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东省·韶关市)(https://ygp.gdzwfw.gov.cn/ggzy-portal/#/440200/index)。 | ||||||
获取纸质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方式 | 自行下载 | |||||||||
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时间 | 2024年8月7日19时30分 | 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4年8月29日10时00分 | |||||||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4年8月29日10时00分 |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 投标人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前,登陆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广东省 · 韶关市) 办理网上投标登记手续,并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广东省 · 韶关市)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按照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广东省 · 韶关市) 关于全流程电子化项目的相关指南进行操作。 | |||||||
开标时间 | 2024年8月29日10时00分(与投标截止时间为同一时间) | 开标地点 | 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乐昌分中心(地址:乐昌市昌山北路23号),具体开标室以当日现场通知为准。 | |||||||
发布公告媒介 | (1)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s://www.gdzwfw.gov.cn/ztbjg-portal/#/index)。 (2)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东省·韶关市)(https://ygp.gdzwfw.gov.cn/ggzy-portal/#/440200/index)。 | |||||||||
招标人 | 乐昌市秀水镇人民政府 | 联系地址 | 乐昌市秀水镇人民政府 | |||||||
招标人联系人 | 陈工 | 联系电话 | 0751-5840168 | |||||||
招标代理机构 | 韶关市中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联系地址 | 韶关市武江区芙蓉新村六街4栋A | |||||||
招标代理联系人 | 付工 | 联系电话 | 0751-8288690 | |||||||
招标监督机构 | 韶关市生态环境局乐昌分局 | 联系电话 | 0751-5562209 | |||||||
其他依法应当载明的内容 | / |
招标人(盖章):乐昌市秀水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盖章):韶关市中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8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