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重庆市向阳水库工程已由国家发展改革委以发改农经〔2022〕1516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重庆市向洋水资源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国有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招标人为重庆市向洋水资源开发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水源工程EPC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重庆市向阳水库工程水源工程EPC总承包(第三次)
招标单位 | 重庆市向洋水资源开发有限公司 | 地区 | 重庆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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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 2024-08-07 | 项目编号 | |
投标截止时间 | 2024-08-29 | 开标时间 | |
项目分类 | 招标 | 行业分类 | 水利,市政,房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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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建设地点:重庆市云阳县。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水库正常蓄水位为456.00米,死水位为390.00米,汛限水位为448.70米,设计洪水位为456.50米,校核洪水位为457.65米。水库总库容为1.08亿立方米,防洪库容为0.17亿立方米,兴利库容为0.90亿立方米。2035年设计水平年工程多年平均供水量为7820万立方米。电站装机容量为4.2兆瓦,多年平均发电量为1698万千瓦时。
工程由水源工程和输水工程组成。水源工程由沥青混凝土心墙堆石坝、溢洪道、放空建筑物、引水发电建筑物及过鱼建筑物等组成。沥青混凝土心墙堆石坝最大坝高138.00米。工程为Ⅱ等大(2)型。沥青混凝土心墙堆石坝级别为1级,溢洪道、引水放空建筑物进水口、放空隧洞、放空闸室级别为2级。
本次招标项目水源工程由导流工程(不含导流洞已招标内容)、挡水及泄水建筑物(大坝及溢洪道、放空洞等)、引水发电建筑物、过鱼设施、交通工程、基础处理及渗控工程、岸坡治理等土建工程,质量检测施工配合,围堰工程及施工临时设施,环境保护、水土保持以及机电设备、金属结构的制造、采购、安装、调试,水源工程信息化,水源工程安全监测等组成(具体实施内容以初步设计批复内容为准,不含管理房和增殖放流站)。
2.3 本次招标项目最高限价金额:134410.00万元(其中:勘察设计费4000.00万元,建筑安装工程费130410.00万元)。
2.4 招标范围:主要包括勘察设计、工程施工等内容,具体范围为:
2.4.1 勘察设计:主要包括完成本次招标项目范围内的施工图设计阶段的全部勘察、设计以及工程施工现场设计代表服务及后期服务(含所有设计变更),配合招标人完成施工阶段审批手续的办理工作。
2.4.2 施工:根据初步设计批复的工作内容,按照审核确认的施工图,完成项目施工阶段工作。主要包括但不限于:导流工程(不含导流洞已招标内容)、挡水及泄水建筑物(大坝及溢洪道、放空洞等)、引水发电建筑物、过鱼设施、交通工程、基础处理及渗控工程、岸坡治理等土建工程,质量检测施工配合,围堰工程及施工临时设施,环境保护、水土保持以及机电设备、金属结构的制造、采购、安装、调试,水源工程信息化(包括建设期通讯网络、视频监控、临时机房设备采购安装,智慧施工管理系统建设。运行期通讯网络、视频监控、调度中心、数字机房设备采购安装,网络安全设备采购安装,地理空间数据采集集成,BIM模型建设,模型库知识库建设、智慧运行管理系统建设),水源工程安全监测(包括环境量监测、工程变形监测网、挡水建筑物监测、泄水消能建筑物监测、放空及引水发电建筑物监测、边坡工程监测、导流洞永久堵头监测、料场及弃渣场监测、其他临时建筑物监测、施工期临时监测等)等施工的全部工作内容及后期完工阶段、完工验收、交付使用、缺陷责任期内的全部内容(具体实施内容以初步设计批复内容为准,不含管理房和增殖放流站)。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50个月,缺陷责任期24个月。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同时具备以下资质条件:
①勘察资质: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资质。
②设计资质: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水利行业甲级资质。
③施工资质: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
3.1.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业绩条件: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条内容。
3.1.3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实施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条内容。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2.1 若为联合体投标的,必须满足上述3.1条的要求,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2 联合体单位不得超过4家,联合体牵头单位为设计单位,其中勘察单位、设计单位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各单位均需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3.2.3 投标人联合体须提交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同时明确联合体各方拟承担的工作、责任和权利义务。
3.2.4 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
3.2.5 联合体以联合体牵头人名义递交投标保证金。
招标人: | 重庆市向洋水资源开发有限公司 | 代理机构: |
重庆重咨兴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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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云阳县双江街道迎宾大道698号办公楼912 |
地址: |
重庆市云阳县双江街道青龙路198号2楼 |
联系人: |
何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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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邱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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