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铁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三川河柳林段河道治理工程项目部粉煤灰采购询价公告
招标单位 | 中铁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三川河柳林段河道治理工程项目部 | 地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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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 2024-08-06 | 项目编号 | CR1101-XJ-2024-216 |
投标截止时间 | 2024-08-10 | 开标时间 | |
项目分类 | 招标 | 行业分类 | 矿渣微粉 |
相关产品 | 粉煤灰、拌制砂浆和混凝土用粉煤灰、F类粉煤灰 |
询价编号:CR1101-XJ-2024-216
因工程施工需要,我项目拟采购一批工程物资,诚挚的邀请贵公司参与我项目本批次采购物资的报价。
一.询价内容
1.物资需求表
序号 | 物资名称 | 规格型号 | 计量单位 | 需求数量 | 到货地点 | 需求日期 | 备注 |
1 | 粉煤灰 | F类/Ⅱ级 | 吨 | 6500 | 中铁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三川河柳林段河道治理工程项目部 | 2024.8.20 |
说明:表中数量为计划数量,实际采购过程中可能有所调整,最终以实际采购数量结算。
二.报价文件的递交
1.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8月10日17时00分。
2.报价文件递交地点:中国铁建云链平台(www.crccep.cn),参与报价者须登录该平台,在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完成平台报价的维护和报价文件的上传。
三.有关要求
1.报价资料要求:授权委托书(代理人)、报价函、营业执照(三证合一)、开户许可证、近年度质量检测报告(如有)、生产许可证(如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如有)、资质证书(如有)及我方需要的其他资料。
1.2质量要求:符合GB/T 1596-2017《用于水泥和混凝土中的粉煤灰》标准。
拌制砂浆和混凝土用粉煤灰理化性能要求 | |||
项 目 | 理化性能要求 | ||
I级 | Ⅱ 级 | ||
细度(45 μm方孔筛筛余)/% | F类粉煤灰 | ≤12.0 | ≤30.0 |
需水量比/% | F类粉煤灰 | ≤95 | ≤105 |
烧失量(Loss)/% | F类粉煤灰 | ≤5.0 | ≤8.0 |
含水量/% | F类粉煤灰 | ≤1.0 | |
三氧化硫(SO₃)质量分数/% | F类粉煤灰 | ≤3.0 | |
游离氧化钙(f-CaO)质量分数/% | F类粉煤灰 | ≤1.0 | |
二氧化硅(SiO₂)、三氧化二铝(Al₂O₃)和三氧化二铁(Fe₂O₃)总 | F类粉煤灰 | ≥70.0 | |
密度/(g/cm³) | F类粉煤灰 | ≤2.6 | |
强度活性指数/% | F类粉煤灰 | ≥70.0 |
2.物资报价
2.1报价方式:综合报价
2.2以上报价货物为到站总价,以上报价货物为到站总价,包含但不限于材料费、加工费、试验费、包装费、搬运、储存、装车费、运杂费、服务费、售后服务费等,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3.货物验收方式:过磅验收。
4.货款结算支付方式
4.1结算。甲乙双方按实际验收合格的数量进行每月对账,(即上月11日至当月10日内)结算前双方要在对账确认单上签字认可,供方按双方确认的金额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供方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后供需才办理结算手续。供方不及时开具发票,需方有权拒绝支付合同款,供方不得因此要求需方承担违约责任。
4.2支付
(1)供方办理每月供货对账手续,在收到供方提交的合法增值税专用发票后,供需依据供方提交的结算确认单、货物发票在财务入账;
(2)入账后的 2 个月内支付每批次货款的 70 %,若因特殊原因未支付的,则自动进入下一个支付周期,下一支付周期则支付上一次应支付货款的 70 %(与前面的数据同);依次类推;
(3)全部供货结束后的 3 个月内,开始支付第一月供货金额的 25 %,下一个月支付第二批次的供货金额的 25 %,依次类推;
(4)扣除 5 %作为质量保证金,待本项目工程全部验交完后三个月内无息一次性支付完。
(5)上述款项的支付方式为:银行转账;银行承兑汇票(1月期上浮率为0.01%,每增加1个月,上浮率相应增加0.01%);建行E信通(1月期上浮率为0.2%,每增加1个月,上浮率相应增加0.2%);云信(1月期上浮率为0.2%,每增加1个月,上浮率相应增加0.2%;商业承兑汇票(1月期上浮率为0.2%,每增加1个月,上浮率相应增加0.2%);铁建银信(1月期上浮率为0.3%,每增加1个月,上浮率相应增加0.3%);中行融易达(1月期上浮率为0.2%,每增加1个月,上浮率相应增加0.2%);其他票据支付方式(1月期上浮率为0.01%,每增加1个月,上浮率相应增加0.01%)。如若后期贴现成本变化,供方应当配合需方签订补充协议进行调整,否则需方有权单方调整,供方不得因此要求需方承担违约责任。
(6)若供需出现逾期付款的,供方同意按照起诉时供需欠付供方的最终货款金额,以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报价利率支付上浮货款。供需不再承担因违约导致供方发生的各项成本费用及给供方造成的任何损失。
5.保证金 无。
6.报价有效期:60日。
7.未按要求维护报价及未按要求编制报价文件的,其报价将被拒绝。
8.其他要求:(如有,可附图纸等附件)
四.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采购人:中铁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三川河柳林段河道治理工程项目部
联 系 人:张 昭 联系电话:15592024627 邮 箱:1609175810@qq.com
2.监督部门:中铁十一局集团第一工程有限公司物资集中采购中心
联系电话:0710-3712384
2024年8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