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宁县团结路、新河路雨污分流改造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招标单位 | 中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地区 | 宁夏中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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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 2024-08-05 | 项目编号 | |
投标截止时间 | 2024-08-26 | 开标时间 | |
项目分类 | 招标 | 行业分类 | 市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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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本项目中宁县团结路、新河路雨污分流改造项目施工已由中宁县发展和改革局以中宁发改审发【2023】60号、【2024】94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中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申请中央预算内投资、其余资金由县财政配套,招标人为 中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高达建设管理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受招标人委托负责本项目的招标事宜。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项目新增团结路(振企路-中央大道)、振企路(中央大道-胜利街)新建雨水管网并恢复道路。主要建设内容包括:1.团结路(振企路-中央大道)铺设d500ⅡI级钢筋混凝土管467米,新建雨水检查井及沉泥井12座,单、双箅偏沟式雨水口21座,道路拆除及恢复3533平方米等;2.振企路(中央大道-胜利街):铺设d500Ⅱ级钢筋混凝土管640米,新建雨水检查井及沉泥井19座、单/双箅偏沟式雨水口36座、道路拆除及恢复 4525平方米等.
2.2建设地点:中宁县。
2.3计划工期: 45日历天
2.4招标范围:招标文件、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里的全部内容。
2.5标段划分:不划分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同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注:二级建造师打印电子证书后,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其电子证书无效。
3.2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投标人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并限制失信被执行人参与此次投标。
3.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8 月5 日18:00分至2024年8月12日18:00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免费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
4.2“电子交易平台”实行CA数字证书安全登录管理。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 8月26日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注:开标时间请以招标公告时间为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中宁县滨河路
联系人:詹鑫
电 话:0955-5639969
招标代理机构:高达建设管理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银川市兴庆区文化西街银川国际贸易中心B座1508室
联系人:职慧云、柴奇林
电 话 :13909591261
2024年8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