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安县舜山镇复兴村和美乡村精品示范村建设综合文化服务中心工程(重新招标)澄清公告2
招标单位 | 来安县舜山镇人民政府 | 地区 | 安徽滁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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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 2024-08-02 | 项目编号 | czlagc202407-009 |
投标截止时间 | 开标时间 | ||
项目分类 | 招标 | 行业分类 | 市政,房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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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安县舜山镇复兴村和美乡村精品示范村建设综合文化服务中心工程(重新招标)澄清公告2
项目编号:czlagc202407-009
致各潜在投标人:
现对“来安县舜山镇复兴村和美乡村精品示范村建设综合文化服务中心工程(重新招标)”的招标文件内容澄清如下:
现将招标文件中付款方式为:关于付款周期的约定:在具备施工条件的前提下,发包人在合同签订后一个月内或不迟于约定的开工日期前7 天内预付工程款为合同总价(扣除暂列金额)的1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至合同价款的85%;结算审核完成后付至结算价款的98%,剩余2%作为质量保证金,工程缺陷责任期(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满2年)满后付清余款。质量保证金支持保函(银行保函、担保机构担保、保证保险)使用。采用保函的不再从工程进度款中扣留质量保证金,保函有效期须与工程缺陷责任期截止时间保持一致(签证变更部分,不作为进度款支付依据,统一纳入审计结算支付)。
修改为:在具备施工条件的前提下,发包人在合同签订后一个月内或不迟于约定的开工日期前 7 天内预付工程款为合同总价(扣除暂列金额)的10%,施工过程结算款支付比例不低于85%;结算审核完成后付至结算价款的98%,剩余2%作为质量保证金,工程缺陷责任期(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满2年)满后付清余款。质量保证金支持保函(银行保函、担保机构担保、保证保险)使用。采用保函的不再从工程进度款中扣留质量保证金,保函有效期须与工程缺陷责任期截止时间保持一致(签证变更部分,不作为进度款支付依据,统一纳入审计结算支付)。”
招标人名称:来安县舜山镇人民政府
地址:来安县舜山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钱 坤
联系方式:19856981002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安徽诚大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来安县威尼斯花园27栋101室
联系人:徐婷婷
联系方式:15205502920
2024年8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