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路东延-方官污水处理厂管网水毁修复工程(二标段)施工】招标公告
招标单位 | 高碑店市金开创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 地区 | 河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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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 2024-08-02 | 项目编号 | |
投标截止时间 | 2024-08-22 | 开标时间 | |
项目分类 | 招标 | 行业分类 | 市政,房建,水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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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路东延-方官污水处理厂管网水毁修复工程(二标段)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东方路东延-方官污水处理厂管网水毁修复工程(二标段)施工已由高碑店市发展和改革局、高碑店市经济开发区改革发展局以高碑店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东方路东延-方官污水处理厂管网水毁修复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高发改复字〔2024〕73号)、高碑店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东方路东延-方官污水处理厂管网水毁修复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高发改复字〔2024〕76号)、高碑店市建设项目招标方案核准意见表(高开改招标核[2024]03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高碑店市金开创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资金及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1.1建设地点:高碑店经济开发区托管的国际绿色产业基地拓展区内
2.1.2建设内容:东方路东延-方官污水处理厂管网水毁修复工程(二标段),东方路以北至新泰东路:恢复重建雨水管网2729米(d300-d1800)、污水管网6641米(DN500-DN1000)、中水管网6395米(DN200-DN500)及检查井等设施,包含下穿高铁工程(以暂估价形式体现)。
2.1.3招标控制价:38036909.25元
2.1.4标段划分:1个标段
2.1.5计划工期:开工日期:2024年11月1日,竣工日期:2025年6月30日,工期共计242日历天
2.1.6质量标准:合格
2.2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图纸所列全部工程内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1.2财务要求:提供202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针对本项目由基本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1.3信誉要求: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查询记录
3.1.4其他要求:(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次招标项目投标。
3.1.5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提供2024年任意连续三个月份企业为项目经理缴纳养老保险证明,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
4.投标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08-02 00:00至2024-08-08 23:59(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登录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报名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2024-08-02 00:00至2024-08-08 23:59(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登录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0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08-22 09:0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上发布。
8. 其他公示内容
1、本项目实行“评定分离”。 2、本项目实行“双盲”评审。1)评审专家统一从全省专家库中随机抽取,实现评审专家“盲抽”;2)“盲评”:即投标文件的商务标、技术标(明标)、技术标(暗标)分开制作,评标委员会按要求对商务标、技术标(明标)采取明标评审,评标委员会依照要求对技术标(暗标)进行评审。
9. 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受理单位:河北捷创信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朱凤英 联系电话:0312-3239239
10.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高碑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电话:0312-2990628
电子邮箱:gbdlhf@sina.com
11.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标段名称 | 付费主体 | 收费金额(元) |
东方路东延-方官污水处理厂管网水毁修复工程(二标段)施工 | 投标人/供应商 | 2500 |
12.联系方式
招标人: | 招标代理机构: | 河北捷创信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
地址: | 保定市高碑店市团结西路432号 | 地址: | 河北省保定市竞秀区建设南路街道办事处乐凯南大街1008号1号楼701室 |
邮编: |
074000 |
邮编: | 071000 |
联系人: |
孙立桐 |
联系人: | 朱凤英 |
电话: |
0312-6391032 |
电话: | 0312-3239239 |
传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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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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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 jiechuangxinda@163.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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