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经开区星沙大道以东老城区排水防涝建设工程全过程项目(含施工监理、预算编制、预算审核)招标公告
招标单位 | 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城建开发有限公司 | 地区 | 湖南长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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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 2024-08-01 | 项目编号 | |
投标截止时间 | 2024-08-22 | 开标时间 | |
项目分类 | 招标 | 行业分类 | 市政,房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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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沙经开区星沙大道以东老城区排水防涝建设工程全过程项目(含施工监理、预算编制、预算审核)已由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以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关于长沙经开区星沙大道以东老城区排水防涝建设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长经开投批【2023】92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城建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专项债资金,招标人为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城建开发有限公司,建设单位: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投资控股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全过程工程咨询(含施工监理、预算编制、预算审核)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长沙经开区星沙大道以东老城区排水防涝建设工程全过程项目(含施工监理、预算编制、预算审核)
2.2项目地点:位于长沙经开区星沙大道以东老城区。
2.3项目概况:长沙经开区星沙大道以东老城区排水防涝建设工程包括长沙经开区盼盼路内涝点治理工程(估算建安费5693万元)、东四路下穿长永高速节点内涝治理工程(一期)(估算建安费5106万元)、新建雨水管道DN2000-DN3500,东三路排水管网新建工程(一期)(估算建安费4945万元)、东四路下穿长永高速节点内涝治理工程(二期)(估算建安费13650万元)四个子项目,估算建安费总额29394万元。
2.4服务期限:总服务期暂定1095日历天,以招标人签发的书面通知日期开始计算,至项目竣工验收和结算审核完成为止(含缺陷责任期)。包含监理服务、造价咨询服务(预算编制、预算审核)。
2.5招标范围:本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包括:
□勘察服务:/
□设计服务:□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
■监理服务:施工过程中的质量、进度、费用控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合同、信息等方面的协调管理等。
■造价咨询服务:□编制设计概算■编制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施工全过程造价控制□结算审核■包括但不限于(1)预算编制:确定工程量清单编制及计价依据;了解招标要求和项目周边环境;整理工程量清单编制基础资料;主要材料设备询价;确定工料机价格;分析工程设计,确定施工方案;列项,确定项目编码、计量单位、描述特征;计价依据有缺项的,补充缺项的计量规则;进行工程计量;清单项目计价;列出措施项目;编写编制说明,出具工程量清单;与甲方要求的相关单位进行核对,出具计价成果文件。(2)预算审核:审核编制依据合法性、有效性和适用性;审核补充项目计量规则的合理性、适用性;审核工程量清单的完整性,工程量清单项目编码的正确性,项目特征的正确性和充分性;审核工程计量的正确性;审核工料机价格的准确性;审核施工方案及措施项目的合理性;进行综合单价分析,审核工程计价的合理性;分析、审核措施项目及措施项目费的合理性;审核编制说明;与编制单位及甲方要求的相关单位进行核对,确定正确数据,并调整核对后工程量及造价;出具工程量清单及计价成果文件及审核报告书。
□工程项目管理服务:/;
□招标代理服务:/;
□工程专项咨询:/;
□项目融资咨询:/;
□信息技术咨询:/;
□风险管理咨询:/;
□项目后评价咨询:/;
□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咨询:/
□工程保险咨询:/;
□工程检测服务:/;
□运营维护管理咨询:/;
□其他服务:/;
2.6本服务合同禁止转包,中标人■应全面独立完成服务合同□可分包/服务内容。
3.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事业或企业单位,事业单位法人执照或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3.2投标人须满足以下要求:
3.2.1资质要求: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甲级资质,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
注:资质类型根据招标范围从勘察、设计、监理等资质中选取一个或多个资质进行设置,但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
3.2.2 财务要求:
■不提供。
□提供:近/年或成立至今(成立不足/年的)无亏损。
注:财务要求时间一般限定在1~3年。
3.2.3信誉要求:企业近三年没有因违法行为而被相关行政管理部门宣布取消投标资格的记录。
3.2.4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不提供。
■提供: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5年内2024年8月1日(起)不少于1个(1至3个)类似工程业绩。
类似工程业绩是指: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任意一方从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5年内至少承担过一个单项合同建安费用不少于8800万元的市政工程全过程工程咨询业绩或监理业绩或造价业绩。(类似业绩证明材料:(1)全过程工程咨询类似业绩需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和合同协议书,非招标项目须提供合同,时间以合同协议书中建设单位签字时间为准,全过程工程咨询类似业绩需包含工程造价、工程监理两项服务内容,采用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全过程工程咨询业绩以牵头单位的业绩为准,专项服务业绩以拟承担该服务的咨询单位业绩为准;(2)监理类似业绩证明材料需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监理业务手册,非招标项目须提供合同、监理业务手册,时间以监理业务手册中建设单位签订时间为准;(3)造价类似业绩证明材料需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非招标项目须提供合同,时间以合同协议书中建设单位签订时间为准;(4)企业类似业绩的证明材料均无法体现出所要求的建设规模或技术经济指标,则投标人还需提供建设单位签字盖章确认的其建设规模或技术经济指标或业绩时间的证明材料,投标人须将此证明材料复印件或扫描件放入投标文件中。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3.2.5项目负责人要求:具有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高级及以上职称且同时具有工程建设类国家级注册执业资格证书及社保缴费证明复印件。项目负责人不能由监理负责人、造价负责人兼任,需单独配备。
3.2.6 其他主要人员要求:(1)拟任造价负责人具备国家注册造价工程师(如分级应为一级造价工程师,在有效期内)执业资格,必须为本单位在职员工,注册单位与投标单位(如为联合体,为联合体中造价单位)必须一致。(2)拟任监理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由承担监理任务的单位委派)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在长沙市行政区域内最多有0个作为总监理工程师的在监项目,且在长沙市行政区域外不得同时在其他建设工程项目中任总监理工程师,必须为本单位在职员工,注册单位与投标单位(如为联合体,为联合体中监理单位)必须一致。拟任监理负责人未在其他建设工程项目中担任总监理工程师的查询和证明方式:本省企业和省外入湘企业以在“湖南省建筑工程监管信息平台”查询为准。同时,请省外入湘企业提供官方网站查询的相关信息的网页截图或企业所在地省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无在监证明复印件。
3.2.7其他要求:(1)拟任项目总负责人、监理负责人和造价负责人均不能为同一人。(2)参与投标的企业在投标文件中安排的关键岗位人员应为本单位在职员工。若中标后,发现中标人使用非本单位在职员工参与投标,招标人将依法处理。(3)现场监理部其他关键岗位人员须在投标时提供相关书面承诺,承诺将按湘建建〔2020〕208号文件(或省住建厅最新发布的文件)的要求,在工程实施时根据项目需求配备到位,并及时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不接受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和总经理作为本项目的关键岗位人员。(4)湖南省建设工程项目监管信息平台中在监项目记录仅与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总监代表)相关。若全过程工程咨询项目总负责人未同时担任该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则该项目不属于其名下的在监项目记录。
3.3 本次招标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以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成员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依法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3)联合体成员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4)联合体各成员法定代表人应当出具授权委托书,授权同一人作为代理人办理投标事宜,授权书由联合体各成员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法定代表人章并加盖企业法人公章。(5)联合体由不超过2个独立法人组成,联合体各方须明确具备工程监理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甲级资质的为联合体牵头人,并派出项目负责人。同一专项服务不允许两家单位联合承担。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经济补偿方式及标准:不给予经济补偿。
5.招标文件的获取
有投标意愿者请于2024年08月01日起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 http://fwpt.csggzy.cn/)(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名称及网址)下载本项目电子招标文件。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08-22 09: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 http://fwpt.csggzy.cn/)(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名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和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http://fwpt.csggzy.cn/)(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8.行政监管部门及联系方式
本次招标活动接受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财政金融局(行政监管部门)的监督,联系方式为0731-84020090。
9. 其他
9.1招采备案编号:CSJKQXESXM-2024091。
9.2省外入湘企业应在“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进行基本信息登记。
9.3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投标人应登录长沙工程建设电子招标投标系统(https://gcjs.csggzy.cn/TPBidder/memberLogin)或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http://fwpt.csggzy.cn/)(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名称)进行注册登记和CA认证,需要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办理 CA 数字证书,具体办理流程详见在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CA证书办理或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数字证书专区。
9.4投标过程中,电子系统使用操作遇到问题时可向软件公司咨询,咨询联系方式:
0731-89938899 按2 转1 或者4009980000。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城建开发有限公司
地 址: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三一路2号
邮 编:/
联 系 人:彭林
电 话:0731-84873946
传 真:/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中技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湖南省长沙市雨花区湘府中路117号金典商务楼12楼
邮 编:/
项目负责人:金弦、粟智超(项目组负责人)、呙于旭
电 话:0731-84169659
传 真:/
电子邮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