繁昌窑考古遗址保护利用设施项目设计

发布时间: 2024-08-01
摘要信息
招标单位 芜湖市繁昌区文物保护中心 地区 安徽芜湖
中标单位 中国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浙江大学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项目编号 WH120FJ24SJ2850
中标金额 528万元 发布时间 2024-08-01
项目分类 中标 行业分类 市政,房建,民航/水运
相关产品
联系方式
2收起
王主任 0553-3121232
王浩 18258806227
正文内容

项目名称

繁昌窑考古遗址保护利用设施项目设计

项目编号

WH120FJ24SJ2850

任务书编号

FS34022220240344

标段名称

繁昌窑考古遗址保护利用设施项目设计

标段编号

WH120FJ24SJ285001

招标人

名称

芜湖市繁昌区文物保护中心

地址

芜湖市繁昌区迎春西路745

联系人及电话

王主任   0553-7852195

招标代理机构

名称

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

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包河大道236

联系人及电话

王浩   18258806227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开标时间

2024-7-31    09:15:00

第一中标候选人

单位名称

中国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投标资格

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甲级资质、文物保护工程勘察设计甲级资质

投标报价(元)

5280000.00

项目负责人

姓名:崔??

资质证书名称:一级注册建筑师、高级工程师

资质证书编号:19961100380、补143339015

工期(日历天)

90

质量承诺

合格,符合国家及地方相关规范、标准要求

规定公示的投标人业绩

资格业绩:云阳县普安恐龙地质公园综合建设一期项目单体建筑

加分业绩:

1.首都博物馆东馆;

2.西安碑林博物馆改扩建工程项目设计总承包;

3.天府农业博览园主展馆建设项目。

规定公示的项目负责人业绩

资格业绩:/

加分业绩:

1.首都博物馆东馆;

2.西安碑林博物馆改扩建工程项目设计总承包;

3.天府农业博览园主展馆建设项目。

规定公示的奖项

投标人:

1.2019年中国北京世界园艺博览会中国馆项目;

2.北京专利技术研发中心。

项目负责人:

1.海口市民游客中心;

2.南浔城市规划馆工程。

第二中标候选人

单位名称

浙江大学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投标资格

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资质、文物保护工程勘察设计甲级资质

投标报价(元)

5280000.00

项目负责人

姓名:吴震陵

资质证书名称:一级注册建筑师、高级工程师

资质证书编号:20063300833G3300291727

工期(日历天)

90

质量承诺

合格,符合国家及地方相关规范、标准要求

规定公示的投标人业绩

资格业绩:杭州亚运会棒(垒)球体育文化中心

加分业绩:

1.浙东运河文化园(浙东运河博物馆)建设工程;

2.中国气象博物馆项目(筹)EPC总承包。

规定公示的项目负责人业绩

资格业绩:/

加分业绩:浙东运河文化园(浙东运河博物馆)建设工程

规定公示的奖项

投标人:

1.绿谷信息产业园;

2.杭州雅谷泉山庄酒店整体翻建项目。

项目负责人:

1.联合国全球地理信息管理德清论坛会址;

2.联合国地理信息展览馆。

第三中标候选人

单位名称

清华大学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投标资格

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资质、文物保护工程勘察设计甲级资质

投标报价(元)

5280000.00

项目负责人

姓名:崔光海

资质证书名称:一级注册建筑师、高级工程师

资质证书编号:200621009052018-A-1-012

工期(日历天)

90

质量承诺

合格,符合国家及地方相关规范、标准要求

规定公示的投标人业绩

资格业绩:长田漾生态湿地文化体验中心

加分业绩:三亚市文化中心(市博物馆、市综合档案馆)项目

规定公示的项目负责人业绩

资格业绩:/

加分业绩:无

规定公示的奖项

投标人:无

项目负责人:无

评标被否决单位及原因

公示时间

公示发布次日起3

其他公示项

提示

1.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在线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网址:http://whsggzy.wuhu.gov.cn),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同上。

2.若投标人对异议处理结果不满意的,可根据《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投诉接收转办暂行办法》(公管办〔201811号)规定,在规定时间内在线向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投诉受理中心提出投诉(网址:http://whsggzy.wuhu.gov.cn),联系电话:0553-3121232

3.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3.1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原件)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3.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最新工程项目招标
最新工程项目中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