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安经济开发区亩均效益提升工程项目一期(中山大道16号房屋改造及附属设施建设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单位 | 来安永阳产业园管理有限公司 | 地区 | 安徽滁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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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单位 | 安徽德晖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 安徽野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项目编号 | czlagc202407-003 |
中标金额 | 727.951027万元 | 发布时间 | 2024-07-31 |
项目分类 | 中标候选人 | 行业分类 | 水利,房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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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安经济开发区亩均效益提升工程项目一期(中山大道16号房屋改造及附属设施建设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
项目名称 |
来安经济开发区亩均效益提升工程项目一期(中山大道16号房屋改造及附属设施建设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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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
czlagc202407-0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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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 |
名称 |
来安永阳产业园管理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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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来安县新安镇新城大道18-1-11号B座8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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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及电话 |
葛君峰 0550-23523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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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 |
名称 |
来安县顿丘工程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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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来安县塔山中路9号(白云商厦对面三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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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及电话 |
程铸月、张芮 0550-5631144、15715500525、1871205358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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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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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标时间 |
2024年7月31日8时0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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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中标候选人 |
投标人名称 |
安徽德晖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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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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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报价(元) |
大写:柒佰贰拾柒万玖仟伍佰壹拾元贰角柒分 小写:7279510.27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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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 |
姓名 |
王林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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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书名称 |
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建筑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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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书编号(注册编号) |
皖23407080005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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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期(日历天) |
90个日历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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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标准 |
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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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业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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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等业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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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中标候选人 |
投标人名称 |
安徽野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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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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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报价(元) |
大写:柒佰贰拾捌万零壹佰捌拾捌元柒角玖分 小写:7280188.79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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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 |
姓名 |
杨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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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书名称 |
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建筑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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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书编号(注册编号) |
皖2342323087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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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期(日历天) |
90个日历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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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标准 |
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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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业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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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等业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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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中标候选人 |
投标人名称 |
阅顺环保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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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资格相应条件 |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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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报价(元) |
大写:柒佰贰拾柒万伍仟玖佰元捌角贰分 小写:7275900.82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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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 |
姓名 |
卞卫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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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书名称 |
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建筑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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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书编号(注册编号) |
苏23216170097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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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期(日历天) |
90个日历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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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标准 |
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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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业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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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等业绩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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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时间 |
2024年8月1日-2024年8月5日 公示发布次日起3日(如公示第三日为休息日或节假日,则顺延至休息日或节假日后第一个工作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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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费 收费标准 |
招标代理费根据滁公管综【2023】19号《关于进一步明确代理费计取标准的通知》?C代理服务费报价要求和说明收费标准收费,以最高限价为基数计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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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费 |
代理费32159.00元;专家评审费 3650.00元;论证费 无;其他费用 无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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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
若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并在工作时间内(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材料递交至来安县顿丘工程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地址:来安县塔山中路9号(白云商厦对面三楼),联系人:程铸月,联系电话:0550-5631144。 异议可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也可以通过电子交易系统使用电子印章在线提出异议,具体网址见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通知公告―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维权渠道。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7)异议人为法人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为其他组织或个人的,异议材料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异议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8)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规定的期限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出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的; (2)对于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未在公示期间提出异议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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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起投诉的渠道和方式 |
若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异议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可在规定时间内向来安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来安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监督股书面提起投诉,也可以通过电子交易系统使用电子印章在线提出投诉(http://ggzy.chuzhou.gov.cn/fwzn/011001/011001001/011001001003/20200221/77dfe016-d873-4f45-ad44-8932e6ed9f89.html),书面投诉材料(http://ggzy.chuzhou.gov.cn/fwzn/011001/011001001/011001001003/20200727/37bd7fea-dfd6-42e5-b32f-ad4de4e37da4.html)递交至来安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来安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监督股,地址:向阳路与双拥路交叉口来安县人防指挥中心联合体5楼,联系人:孙刚,联系电话:0550-5621650。 投诉书面材料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3)提起投诉日期; (4)投诉具体事项及事实依据、投诉请求和主张事项; (5)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6)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规定应先提出异议的事项进行投诉的,应附提出异议的证明文件; (7)署名。 投诉人为法人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其他组织或个人投诉的,投诉书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
附件:1、评标情况一览表
招标人:来安永阳产业园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来安县顿丘工程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日期:2024年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