慈城镇半浦村文保建筑修缮项目(施工)
招标单位 | 宁波市江北区慈城镇人民政府 | 地区 | 浙江宁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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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 2024-07-31 | 项目编号 | |
投标截止时间 | 开标时间 | ||
项目分类 | 招标 | 行业分类 | 房建,市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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慈城镇半浦村文保建筑修缮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慈城镇半浦村文保建筑修缮项目已由 宁波市江北区发展和改革局以2403-330205-04-01-641905备案,建设资金来 自区级财政补助及慈城镇人民政府自筹,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业主为宁波市江北区慈城镇人民政府,招标人为宁波市江北区慈城镇人民政府,委托代理机构为宁波安全三江工程咨询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 条件,现对该招标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总投资估算约1000万元,建设规模:项目总建筑面积约4090.75平方米,建设地点:江北区慈城镇。
2.2招标范围:施工图范围内的慈城镇半浦村文保建筑修缮项目的施工及保修期服务,详见工程量清单。
本次招标建安工程造价: 7471838元。
2.3施工总工期:120日历天。
2.4质量要求:行业主管部门一次性验收合格。安全要求:合格。
2.5标段划分:1个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慈城镇半浦村文保建筑修缮项目(施工)
(一)投标人:
3.1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同时具备①省级及以上文物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文物保护工程二级及以上施工资质;②古建筑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或由具备上述①和②资质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古建筑资质应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督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要求:联合体所有成员(含联合体牵头人)数量不得超过2家。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
3.3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壹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并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或文物保护工程责任工程师证书或省级文物保护工程从业人员上岗证(类别为施工);
3.4至投标截止之日,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担任项目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项目招标文件(含图纸)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潜在投标人登录“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s://jyxt.zwb.ningbo.gov.cn:4011/website/home)自行下载。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电子投标文件采用网上递交的方式,上传至“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s://jyxt.zwb.ningbo.gov.cn:4011/gbweb/login)。
5.2 逾期完成上传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六、其他公告内容
七、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宁波市江北区慈城镇人民政府
地 址:慈城镇解放路8号
联 系 人:潘老师
联系电话:0574-87595095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宁波安全三江工程咨询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江北区世茂日湖中心1号楼15楼
联 系 人:陆轩宇、孙洁、刘瑜、黄兆稳
联系电话:0574-87730719
电子邮件:/
监督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