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城街道2024年老旧小区改造工程答疑澄清公告
招标单位 | 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办事处 | 地区 | 广东佛山 |
---|---|---|---|
发布时间 | 2024-07-30 | 项目编号 | GC2024(NH)WZ0098 |
投标截止时间 | 开标时间 | 2024-08-15 | |
项目分类 | 招标 | 行业分类 | 市政,房建,水利 |
相关产品 |
桂城街道2024年老旧小区改造工程第1次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
项目编号:GC2024(NH)WZ0098
项目名称:桂城街道2024年老旧小区改造工程
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发出时间:2024年7月30日
原定开标时间:2024年8月15日9时30分
一、答疑内容
1、问:招标文件第四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价法) 项目负责人表彰(4.00分):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近三年(自本项目投标截止日(不含)起往前顺推,以获奖正式文件或获奖证书日期为准),获得过个人表彰情况:1、获得国家级表彰的,每项得2分,本小项最高得4分;2、获得省级表彰或市级表彰的,每项得0.5分,本小项最高得1分; ......” 1、此评标加分项分值有存在不合理,需该项目负责人有两项国家级表彰才能达到满分4分,省级却最高只有1分;违反了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条例 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 2、经查询项目负责人国家级表彰,网上公开渠道查询及粤公平网站近期评标公示文件资料,发现能满足要求的奖项只有单一协会颁发的单一表彰(中国建材工业经济研究会颁发的《杰出项目经理》奖项)协会查询链接: http://csbmie.cn/nd.jsp?fromColId=2&id=553#_np=2_4652)这本是三流奖项,是否为某些单位量身定制,指定此协会颁发的个人表彰?该评分设置存在指向性,单一性,同时排他性极强,存在人为设置门槛排斥其他潜在投标人的嫌疑。违背了该评分条件对招标人优选投标单位拟投入项目负责人能力和资质的初衷,显失公平公正。如该评分条件不做修改或不正面回复我司提出的异议,我司将已保留相关佐证资料继续向上级主管部门申诉异议问题。
答:详见澄清修改内容。
二、澄清修改内容
现就《招标文件》第四章评标办法第42页的项目负责人表彰如下内容作出修改:
原内容: |
修改为: |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近三年(自本项目投标截止日(不含)起往前顺推,以获奖正式文件或获奖证书日期为准),获得过个人表彰情况: 1、获得国家级表彰的,每项得2分,本小项最高得4分; 2、获得省级表彰或市级表彰的,每项得0.5分,本小项最高得1分; 注:【本项最高得4分】 1.须提供获奖证书或获奖证明文件扫描件或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不提供不得分。2.个人优秀类或杰出类表彰包括但不限于:优秀项目经理、优秀项目负责人、先进项目经理、杰出项目经理等;QC类、科技、工法及诚信类、优秀监理类、活动类等不予认可。3.根据国家、省、市人民政府或工程行业行政主管部门或经民政部门批准成立的相关工程行业协会颁发的个人表彰为准,若提供相关建设行业协会颁发的个人表彰,则须同时提供相关建设行业协会在国家(或省)社会组织网的查询路径和登记信息查询结果页面打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4.若集体性表彰获奖的参与人员不属于个人表彰,不参与计分。个人表彰处于公示阶段的不得分。5.相关证明材料(社保证明、网页查询截图或打印件除外,企业诚信信息以我市相关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建立的诚信管理系统内的信息为准)以投标人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投标人主体信息库中正式入库的信息为评审依据,否则不得分。 |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近三年(自本项目投标截止日(不含)起往前顺推,以获奖正式文件或获奖证书日期为准),获得过个人表彰情况:1、获得国家级表彰的,每项得4分,本小项最高得4分;2、获得省级表彰或市级表彰的,每项得2分,本小项最高得2分;注:【本项最高得4分】1.须提供获奖证书或获奖证明文件扫描件或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不提供不得分。2.个人优秀类或杰出类表彰包括但不限于:优秀项目经理、优秀项目负责人、先进项目经理、杰出项目经理等;QC类、科技、工法及诚信类、优秀监理类、活动类等不予认可。3.根据国家、省、市人民政府或工程行业行政主管部门或经民政部门批准成立的相关工程行业协会颁发的个人表彰为准,若提供相关建设行业协会颁发的个人表彰,则须同时提供相关建设行业协会在国家(或省)社会组织网的查询路径和登记信息查询结果页面打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4.若集体性表彰获奖的参与人员不属于个人表彰,不参与计分,每个等级只计算一次得分。个人表彰处于公示阶段的不得分。5.相关证明材料(社保证明、网页查询截图或打印件除外,企业诚信信息以我市相关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建立的诚信管理系统内的信息为准)以投标人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投标人主体信息库中正式入库的信息为评审依据,否则不得分。 |
三、其他说明
(1)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是对招标文件的规定、修改或补充,对于招标文件及其他函件内容相同(或相同性质)的内容应作修改或补充,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中涉及到上述内容的也应在相同的位置修改,否则后果自负。
(2)如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的内容与在此之前发出的招标文件、其他文件以及口头答复有不一致的,均以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的内容为准。
(3)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递交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未改变。
(4)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共2页,请投标人注意是否完整。
(5)请各投标人下载最新的答疑文件(后缀为“.FSCF”)制作投标文件,因没有使用本答疑文件重新生成的招标电子文件制作投标文件导致投标文件无法制作及提交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
招标人: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办事处 |
代理机构:广东星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地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 |
地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简平路1号天安数码城四期708 |
联系人:唐工 |
联系人:郭健辉 |
联系方式:0757-81288733 |
联系方式:0757-86322820 |
2024年7月30日 |
2024年7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