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道河村和闹枝沟村道路维修改造工程
招标单位 | 桓仁满族自治县公路管理段&bsp | 地区 | 辽宁本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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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 2024-07-30 | 项目编号 | |
投标截止时间 | 2024-08-23 | 开标时间 | |
项目分类 | 招标 | 行业分类 | 公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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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道河村和闹枝沟村道路维修改造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 四道河村和闹枝沟村道路维修改造工程 (项目名称)已由 桓仁满族自治县移民工程项目审查中心 以 关于向阳乡移民村道路维修改造工程等5个项目前期工作文件的批复(桓移审发〔2024〕4号) 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 中央资金 (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 中央资金100% ,招标人为 桓仁满族自治县公路管理段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1项目概况
该项目位于桓仁县境内,总长度为8.834公里。其中:三柞线全长5.378公里,路面宽度5.0米;双闹线全长3.456公里,路面宽度5.0米。
2.2招标范围
本项目施工图纸中全部修复养护工程内容的实施、完成及缺陷修复,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
2.3计划工期:计划开工日期为2024 年08月29日,计划竣工日期为2024年10月30日,共计62日历天,(具体日期以合同签订为准)。
2.4投资规模:中央投资420.98万元。
2.5质量要求:工程验收质量评定合格。
2.6投标保证金:4万元;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投标人须具备的资格条件如下:
3.1.1资质要求
1.投标人必须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及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具备以下(1)或(2)项:(1)具有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且有效的 “路基路面养护乙级”及以上资质和“交通安全设施养护资质”;(2)具有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投标人必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注: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glxy.mot.gov.cn)”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3.1.2财务要求
2022、2023 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且近两年(2022、2023)经审计的财务报告至少须有一年年末的流动资产与流动负债的比率大于1。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上述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及财务会计报表。
3.1.3业绩要求
近5年(指交工验收时间为 2019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内,至少独立完成一项合同额不低于200万的公路工程施工项目,且工程验收质量合格;
注:企业业绩应在“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交通工程交易系统主体信息库”中录入并通过审核。
项目经理 1 名:具有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含二级)建造师证书同时具有交通运输部或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B 类”合格证书并在有效期内,且证书目前必须注册在投标人单位;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无在处罚期内的不良行为记录。近5年(指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内,至少担任一项公路工程施工项目的项目经理(或项目副经理),且工程验收质量合格。
项目总工 1 名:具有公路工程及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具有交通运输部或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B 类”合格证书并在有效期内,且证书目前必须注册在投标人单位;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无在处罚期内的不良行为记录。近5年(指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内,至少担任一项公路工程施工项目的项目总工(或项目副总工、项目技术负责人),且工程验收质量合格。
注:(1)项目经理及项目总工在岗要求须为无在岗项目(指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
(2)投标人必须按要求在“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交通工程交易系统主体信息库”中建立信用档案,并及时在系统中完成资质、业绩、人员等资料的备案或更新,以免影响投标文件的编制,招标人不会因为投标人资料未录入或未更新而推迟开标时间。
3.1.5根据《关于发布公路工程从业企业资质名录的通知》(厅公路字〔2011〕114 号)要求,投标人如为应通过名录对其资质条件进行审核的公路施工企业,则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https://hwdms.mot.gov.cn)”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项目兼投不兼中。
3.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 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的单位,不得以任何形式参加投标:
(1)被省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
(2)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派的项目经理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8)投标人在以往工程因拖欠农民工工资、材料采购、工程分包款等,而受到省级有关部门的通报;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一张网电子化平台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一张网电子化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s://www.lnsggzy.com/EpointSSO/login/oauth2login)进行网员注册,并办理CA数字证书。
4.2 完成网员注册后,请于2024年07月30日08时00分至2024年08月05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明确所投标段,匿名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和参考资料。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
4.4请各投标人随时关注“电子交易平台”,及时获取相关信息,避免影响投标文件编制,否则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1 招标人将不组织工程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在查阅招标文件后如有问题,可于规定的时间前发送至指定邮箱,由招标人统一解答。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08月23日0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未在规定时间内传输到相关网站栏目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投标人除在“电子交易平台”上递交投标文件外,还须本单位授权委托人于2024年08月23日08:30至09:00在现场桓仁满族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本溪市桓仁满族自治县桓仁镇正阳街01组12栋0单元5-1)递交一份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作为备份文件,并且需要承诺备份文件与网上递交的投标文件内容完全一致(承诺书格式自拟,随备份文件一并递交);备份文件仅在电子评标系统出现故障而无法正常进行评标活动,并经相关管理部门授权同意后作为评标补救措施启用。如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未递交备份文件,视为自动放弃采取评标补救时的评标资格。
备份文件未被使用的项目,投标人在发布中标公告后至代理机构处取回。
5.4投标人自行解密投标文件,也可以携带生成投标文件的CA锁及相关解密设备(笔记本电脑),在开标现场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工作。
5.5电子交易相关软件的下载:
驱动下载地址:https://download.bqpoint.com/download/downloaddetail.html?SourceFrom=Ztb&ZtbSoftXiaQuCode=0215&ZtbSoftType=DR
投标工具制作软件下载地址:https://download.bqpoint.com/download/downloaddetail.html?SourceFrom=Ztb&ZtbSoftXiaQuCode=0209&ZtbSoftType=tballinclusive
投标人操作手册下载地址:http://ggzy.ln.gov.cn/fwdt/xzzx1/gczb/jtgc/scxz/
5.6纸质投标文件应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递交,递交人应携带身份证原件(委托代理人还应携带授权委托书原件及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一年以上(含1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证明)出席开标会。
采用双信封形式的合理低价法。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www.lntb.gov.cn)、《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ln.gov.cn)、《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辽宁省·本溪市)》(https://ggzyjy.benxi.gov.cn/)网站上发布。
8.1公示制度
招标人在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3日内,将评标结果以及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信息在相关网站上公示不少于3日以接受社会公开监督。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
8.2异议、投诉处理
8.2.1异议处理
(1)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的异议以及招标人的答复,均应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异议与答复”菜单中完成。
(2)投标人对开标如有异议,应在“电子交易系统”提出。
(3)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如有异议,应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投标人提出异议以及招标人的答复均应通过“电子交易平台”进行。
8.2.2投诉处理
行政监督部门按照《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2013年3月国家发展改革委第23号令修改)、《关于建立健全招标投标领域优化营商环境长效机制的通知》(发改法规〔2021〕240号)、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接受针对公示内容的投诉。投诉材料要求、投诉受理条件及查处按照上述规定执行。
9. 联系方式
监督部门:桓仁满族自治县交通运输局
地址:桓仁镇闵江街
联系人:李先生
电话: 024-48822381
招标人:桓仁满族自治县公路管理段
地址:桓仁县黎明街民族路56号
联系人:朱先生
电话:024-48822657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建兴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本溪市明山区水洞路崔家巷5栋1号门市
联系人:张女士
联系电话:15941446530
代理邮箱:403485993@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