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犁州尼勒克县2024年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一期)伊犁州尼勒克县2024年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一期)-EPC
发布时间:
2024-07-26
查看原文
摘要信息
招标单位 | 尼勒克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地区 | 新疆伊犁哈萨克 |
---|---|---|---|
发布时间 | 2024-07-26 | 项目编号 | 65402824072600164001001 |
投标截止时间 | 2024-08-16 | 开标时间 | |
项目分类 | 招标 | 行业分类 | 房建 |
相关产品 |
联系方式
共 2 条
收起
正文内容
一、招标条件 | |||||||||||||||||||||||||||||
伊犁州尼勒克县2024年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一期)已经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尼勒克县备案。招标人为尼勒克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自治区资金,地方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伊犁州尼勒克县2024年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一期)-EPC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对投标报名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适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 |||||||||||||||||||||||||||||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尼勒克县 2.工程规模:新建保障性住房1栋,共48套(2023年保障性住房24套,2024年保障性住房24套),建筑面积3645.33平方米;新建物业用房491.48平方米,配套室外给排水、暖通、电力,通讯、燃气、智慧小区等附属工程;室内简装228套保障性住房(2023年保障性住房204套,2024年保障性住房24套)。 3.本公告共划分为1个标段 |
|||||||||||||||||||||||||||||
|
|||||||||||||||||||||||||||||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 |||||||||||||||||||||||||||||
1.资质等级及范围:[施工总承包·建筑工程·建筑工程三级](含)以上 2.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注册二级建造师·建筑工程](含)以上 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设计资质要求:具备[建筑行业乙级](含)以上设计资质 (2)施工资质要求:具备[施工总承包·建筑工程·建筑工程三级](含)以上资质 (3)安全生产许可证要求:需要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 (5)自治区外建筑企业应按照《关于进一步推动自治区建筑市场统一开放的通知》(新建建〔2018〕10号)要求,提供有效的信息报送手续。 3.3、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资格要求:须具备建筑工程二级(含)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可以由施工负责人兼任,若发现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对其投标单位给予废标处理。) 投标人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具有与招标项目规模标准和要求相适应的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包括注册建筑师、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注册建造师或者注册监理工程师等;未实施注册执业资格的,取得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3)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4、企业类似业绩要求: 施工类似业绩要求:近三年至少完成一项类似业绩,指2021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或非国有资金发包备案表、合同协议书及竣工验收单等相关证明材料,认定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类似业绩指与发包工程建设规模相似、结构类型、使用功能相同的工程设计、施工或工程总承包项目。) 设计类似业绩要求:近三年(2021 年 01 月 01 日起至今)已完成类似业绩不得少于 1 项(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发包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认定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3.5、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类似业绩要求: 近三年至少完成一项类似业绩,指2021年01月0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及竣工验收单等相关证明材料,认定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类似业绩指与发包工程建设规模相似、结构类型、使用功能相同的工程设计、施工或工程总承包项目。) 4.其它要求: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必须向招标人提供有效的联合体协议。①组成联合体投标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对联合体投标的有关规定,组成联合体进行投标的单位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②以联合体方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联合体各方之间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及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责任;③联合体成员若为疆外企业,企业及人员信息需已在新疆建设云上报送并通过(项目经理有无在建以新疆建设工程建设云平台显示为准,如果投标前未去办理释放,还处于“未解锁”状态,就以有在建项目问题处理);④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未经招标人书面同意,联合体的牵头单位、组成结构、工作职责均不得变动。联合体牵头人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和接受本项目合同项下的项目款支付。⑤拟派项目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以上人员在本单位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缴费证明材料(提供带二维码扫描复印件并加盖公章);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可以兼本项目施工项目负责人。 |
|||||||||||||||||||||||||||||
四、投标 | |||||||||||||||||||||||||||||
1.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08月16日 16时30分 2.投标地点:伊犁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ggzy.xjyl.gov.cn/) |
|||||||||||||||||||||||||||||
五、招标文件的领取 | |||||||||||||||||||||||||||||
1.领取时间:2024年07月27日 00时00分至2024年08月01日 12时00分。
2.领取地点:请到伊犁州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http://ggzy.xjyl.gov.cn/TPBidder/memberframe/FrameBidder招标文件领取菜单领取招标文件 3.招标文件价格:每套售价¥0.00元每标段。 |
|||||||||||||||||||||||||||||
六、其他说明 | |||||||||||||||||||||||||||||
企业类似业绩要求、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类似业绩要求、财务要求、其他人员要求、信誉要求等具体内容及评标办法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 |||||||||||||||||||||||||||||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伊犁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ggzy.xjyl.gov.cn/)上发布 | |||||||||||||||||||||||||||||
八、联系方式 | |||||||||||||||||||||||||||||
|
最新工程项目招标
最新工程项目中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