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LFFJSZ2024070004001泰州路与文昌路交叉口改造提升项目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 2024-07-26
摘要信息
招标单位 扬州市运和国有资产运营集团有限公司 地区 江苏泰州
发布时间 2024-07-26 项目编号
投标截止时间 2024-08-27 开标时间
项目分类 招标 行业分类 市政,水利,房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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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泰州路与文昌路交叉口改造提升项目已由扬州市广陵区行政审批局以扬广行审投管[2024]56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扬州市运和国有资产运营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项目出资比例为政府投资10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泰州路与文昌路交叉口改造提升项目EPC总承包标段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2.1.1 建设地点:北起东关街,南至黄牛巷,不涉及新增用地。
    2.1.2 工程规模:交叉口南北口展宽段为避让大型乔木往东拓宽约7.5m,交叉口渠化为三进两出,路段标准段往东拓宽约3m,渠化为双向四车道,同步改造路灯、排水、景观、交安等设施,同时对泰州路(黄牛巷-跃进桥段)东侧人行道统一铺装样式。
    2.1.3 合同估算价:653.63 万元
    2.1.4 工期要求:12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4年09月09日,竣工日期:2025年01月06日
    2.1.5 其他:
    2.2 招标范围:在招标人提供的设计任务书、初步设计及前期资料的基础上,完成包含但不限于本项目施工图设计、施工(包括但不限于投标图纸范围内的道路工程、排水工程、绿化景观工程等施工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缺陷责任期内的保修、整体移交)。 另需配合业主办理报建、报批、图纸审查、工程结(决)算审计、工程缺陷责任期内的保修等工作,具体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事项: 1)协助业主办理工程前期的报建、报批工作;协助办理市政管线的报批、报建工作;协助办理行政管理部门的报审、施工许可手续。 2)根据招标人的设计要求,负责本项目的施工图设计、施工、采购、及相应的报建审批工作及由中标单位独立完成相应的施工图审查、排水审查、管线综合审查等图纸审查工作,且各类专家评审费等由投标人负责。 3)设计图纸交由招标人,进场施工前图纸应经审核合格。中标人交付设计资料及文件后,按规定参加招标人组织的设计审查,并根据审查结论负责对不超过原定范围的内容做必要调整补充(在招标人要求的时间内,如果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在中标后未能按时通过图纸审查并进场施工,招标人有权要求其赔偿损失)。 4)负责项目实施阶段全过程施工及管理工作,直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含各项专项验收)、工程缺陷责任期内的保修养护等工作。 5)本工程项目水、电、路、气、通讯等工程施工及与现有市政基础设施的接驳手续。 6)红线内地上地下(死)树、垃圾及附着物、障碍物清运;进场施工道路的铺设等。 7)现场临时设施搭设以及七通一平(如工程需要)。 8)综合考虑施工、设计中可能出现的、有经验承包可以预见的任何问题:如临近建筑物保护、高压防护、周边矛盾协调、专家方案论证、专业设计及现场看护等。 9)临时用水、临时用电由投标单位自行负责。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且须具备申请人应具备下列资质组合之一,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 (1)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和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资质; (2)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和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含)以上资质; (3)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和市政行业专业设计(排水工程和道路工程)乙级(含)以上资质;资质,并满足以下要求:1、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2、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符合国家有关规定;3、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的资格(资质)条件必须符合资格预审文件或招标文件要求,并附有共同投标协议;4、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
    3.2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投标人拟派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应当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或者【注册给排水工程师】或者【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或者【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或者【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资格,且满足下列条件:1、项目负责人未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3、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满足下列条件:1、项目负责人未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3、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3 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的其他要求:
    3.3.1 投标人为授权委托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近3个月养老保险(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2024年04月01日至2024年06月30日在职职工养老保险的证明材料;采用网上自助查询方式的,如当地社保管理部门明确的最大查询期与招标文件规定的月份不一致时,须提供社保管理部门的文件);
    3.3.2 投标人没有在招投标活动中存在失信行为被招投标监管机构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等指定媒介上公示并在公示期限内;
    3.3.3 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不处于不合格状态;
    3.3.4 本工程设置以下可选条件作为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拟派项目负责人自2021年01月01日以来承担过类似工程,类似工程认定标准:√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自 2021年1月1日以来(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时间为准)担任过类似工程项目的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项目负责人或设计项目负责人或总监理工程师,类似工程认定标准:单项合同造价350万元及以上的市政公用工程。如提供的设计业绩,单项合同工程造价350万元是指工程建安投资金额,而非设计费用金额;如提供的监理业绩,单项合同工程造价350万元是指工程建安投资金额,而非监理费用金额,业绩应提供以下证明资料:1、依法承发包的交易结果(中标或成交)文件;2、合同;3、符合国家规定的竣工验收证明材料;4、其他证明资料(如有)。依法承发包的交易结果文件包括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通知书(或备案表)和成交通知书等;依法可以不进行招标的项目,可以提供业主单位或招标代理机构出具的有关中标文件。 业绩时间认定以竣工验收报告时间为准。证明资料中涉及评标的相关数据不一致的,以数额较小的为准;拟派项目负责人承担的类似业绩证明资料中所注明的项目负责人名称应与拟投标项目负责人名称一致,如有变更,应附项目负责人变更备案资料。
    投标人应如实提供包括但不限于上述证明材料,以证实其业绩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3.4 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5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的要求。
    3.6 根据“关于印发《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苏信用办(2018)23 号)”的要求:实行资格预审的,在资格审查委员会进行资格审查时,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资格预审申请人的资格审查结果为不合格。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信用中国”和“信用江苏”网站予以公示。
四、招标文件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4年07月26日至2024年08月02日;
    4.2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五、投标截止时间及其他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4年08月27日10时00分00秒。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由投标人自行选择与交易系统对接成功的供应商产品(即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向社会公开征集发布并在响应方端提供下载的市场化“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并自行支付相应费用
六、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
七、评标办法
    本工程采用评定分离,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扬州市运和国有资产运营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精诚群业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地址:扬州市江都区文昌东路1175号佳源银座6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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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联系人:朱婷
电话:
电话:0514-86831819
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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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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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备注
    备注:因招标公告模版设置问题,有不一致处,以招标公告备注栏内容为准。投标人近3个月中任意一个月为项目负责人、授权委托人正常缴纳养老保险。(应提供由劳动部门出具的养老保险证明;如当地社保管理部门明确的最大查询期与招标文件规定的月份不一致时,须提供社保管理部门的文件规定;已退休人员提供退休证明)

2024年07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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