汝阳城市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汝阳县博物馆建设项目第一标段(项目代码:2205-410326-04-01-883225)招标公告
招标单位 | 汝阳城市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 地区 | 河南洛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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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 2024-07-25 | 项目编号 | 2205-410326-04-01-8832253 |
投标截止时间 | 2024-08-16 | 开标时间 | |
项目分类 | 招标 | 行业分类 | 市政,房建,水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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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汝阳城市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汝阳县博物馆建设项目第一标段已由相关部门批准,项目业主为汝阳城市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为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代理机构为金泽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汝阳城市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汝阳县博物馆建设项目第一标段;
2、项目编号:汝阳工施招标(2024)0088号
项目代码:2205-410326-04-01-883225
3、项目规模:本工程为汝阳县博物馆建设项目,用地面积约17912平方米,工程地点位于洛阳市汝阳县。该工程地下1层,地上3层,基础为筏板和独立基础,地上为框架结构,总建筑面积21352.1平方米,工程内容主要包括博物馆主楼的墙面和屋面的保温及面层、屋面新增消防水箱间、地下室金钢耐磨地面、外造型幕墙装修及内部装修、通风空调、给排水、消防水及消防电及气体消防、强弱电等;
新建消防水池的内外装修及安装部分;室外一、二级广场和道路的地面铺贴、石刻栏板等装修面层、室外管网、水电、消防、自喷工程等。(本项目具体工程内容以本项目的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为准)。
4、最高投标限价(预算控制金额):57996586.91元;
5、资金来源:地方政府专项债券;
6、招标范围:主要为汝阳城市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汝阳县博物馆建设项目,本项目具体工程内容以本项目的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为准;
7、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1个标段;
8、计划工期:8个月;
9、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质量验收备案标准;
10、安全目标:杜绝死亡、重伤事故;
11、文明工地目标:市级文明工地;
12、扬尘防治目标:做到“七个100%,八个必须”;
1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本项目面向中小微(监狱、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所属行业:建筑业。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若为联合体的,则为联合体所有成员)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2、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含)及以上资质和建筑幕墙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含)及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不含临时建造师),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拟派的项目经理在中标后未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任何职务并出具项目经理承诺书(格式自拟);
4、拟派技术负责人须具备相关专业中级(含)及以上技术职称;拟派的技术负责人在中标后未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任何职务并出具技术负责人承诺书(格式自拟);
注:拟派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不得为同一人。
5、(若为联合体的,则为联合体所有成员)根据《河南省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实施方案》(豫政办〔2021〕2号)文件,投标人须按照规定提供“信用承诺函”,投标时不再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①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
②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
③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④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⑤参加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
⑥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证明材料。
注:招标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单位承诺事项的真实性。
6、(若为联合体的,则为联合体所有成员)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之间不得存在隶属关系或同一母公司。为本招标项目的前期准备或者监理工作提供设计、咨询服务的任何法人及其附属机构(单位)的都无资格参加本招标项目。
7、本招标项目实行资格后审。
8、本招标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应满足以下要求:
(1)投标人可以为同时具备资质要求中的施工资质的单位,也可以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进行投标,联合体数量最多不超过2家(含);
(2)以联合体参加投标的,投标文件中应附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协议书应注明联合体牵头人及联合体成员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承诺一旦中标,联合体各方将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3)以联合体参加投标的,应以联合体牵头人的名义获取招标文件,并以联合体牵头人的名义递交投标文件;牵头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负责签署本次投标活动的相关资料,需要盖章的由牵头人盖单位公章。
(4)以联合体参加投标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与其他投标人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下的招投标活动;
(5)通过资格审查的联合体,不得再变更其组织形式及成员组成。
注:上述所需证明资料第1-4项须在投标文件内附相关扫描件/复印件/照片,第5项须提供信用承诺函(详见招标文件),招标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人承诺事项的真实性。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本次招标文件在网上获取,请登录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lyggzyjy.ly.gov.cn),点击“交易登录”进入“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进行用户注册,并办理CA数字证书。详见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办事流程—主体注册CA办理。
2、办理数字证书后,请于2024年07月26日至2024年08月01日24:00,登录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点击“交易登录”,选择“证书Key”方式登录,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如投多个标段,则应就所投每个标段分别下载获取。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招标文件下载。
3、获取招标文件后,请到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下载中心栏目下载并安装最新版本投标文件制作工具,查看招标文件和制作电子投标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24年8月16日9时30分 (北京时间)。
2、投标文件接收地点及开标地点为汝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二室(汝阳县)。
3、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 数字证书登录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至“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指定位置,上传成功后将得到上传成功的确认。投标人应充分考虑上传文件时的不可预见因素,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视为逾期送达,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将拒绝接收。
4、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开标当日,投标人无需到开标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到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61.168.99.35/TPBidder),点击右上方【不见面开标大厅】按钮进入,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进行投标文件解密等。因投标人原因未能解密、解密失败或解密超时的将被拒绝。请参照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首页-办事指南-下载中心-操作手册-《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手册(投标人)》。
5、除电子投标文件外,投标时不再接受任何纸质文件、资料等。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通过交易系统内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交异议函(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委托他人提出异议的,需一并提交授权委托书和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明,邮寄件、传真件不予受理。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异议函将不予受理。
七、发布公告的媒体
1、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及《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洛阳市)》上发布。
2、投标人在参与本项目招标采购活动期间应及时关注本网站获取相关澄清或变更等信息。
八、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汝阳城市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汝阳县城关镇中共汝阳县委西20米
联 系 人:王先生
电 话:0379-68255152
代理机构:金泽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洛阳市洛龙区滨河南路159号功成校苑综合楼B2307室
联 系 人:何先生
电 话:16637983216
监管部门:汝阳县住建局
监管部门联系人:许先生
监管部门联系方式:0379-68212616
2024年07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