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江道(衡山路-庐山路)道路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
招标单位 | 霸州经济开发区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 地区 | 河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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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 2024-07-25 | 项目编号 | |
投标截止时间 | 2024-08-15 | 开标时间 | |
项目分类 | 招标 | 行业分类 | 市政,房建,水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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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珠江道(衡山路-庐山路)道路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已由河北霸州经济开发区行政审批局以霸开招标核准[2024]004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霸州经济开发区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1、工程建设规模及主要内容:珠江道(衡山路—庐山路)道路工程,总长867.461米,道路红线宽30米。主要内容包括道路工程、绿化工程等相关工程。最高投标限价810.41万元,其中:(1)施工图设计费最高限价为11.07万元;(2)工程费最高限价为799.34万元。2、计划工期:2024年9月-2025 年11月,总工期为15个月。
2.2 招标范围:扩大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含设计变更、竣工图编制、现场设代、后续服务等);工程施工(施工准备、图纸及施工图预算范围内全部内容施工)等相关工作。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满足本项目的需要(联合体投标的各方均须满足)
3.1.2信誉要求:投标人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系统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系统中未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以开标当日现场查询结果为准,联合体投标的各方均须满足)
3.1.3其他主要人员要求:(1)项目经理资格:具有市政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具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经理(项目经理与施工负责人可为同一人);(2)设计负责人资格:具有市政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或具有一级结构工程师注册执业资格;(3)施工负责人资格:具有市政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具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经理;(4)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A类、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1.4其他要求:(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2)工程设计资质:具有工程设计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3)工程施工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他要求:(1)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应是投标人本单位人员;(2)本项目落实支持中小微企业政策,投标单位为大型企业的,给中小微企业预留比例不低于40%,其中给小微企业预留比例不低于60%。投标单位为中型企业的,给小微企业预留比例不低于24%。投标人须按招标文件要求的格式提供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承诺书;(3)本项目采用“双盲”评审,投标文件由商务标和技术标两部分组成,其中商务标为明标,技术标为暗标。(4)本项目使用的第方平台为“冀招标全流程电子交易平台”《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等(发改法规[2014]1925号)第,依据《价格法》14部委39号令)第十九条规定和《关于进一步规范电子招标投标系统建设运营的通知》条第三款的要求,按照“谁使用、谁付费”的原则收取平台使用费。收费主体为本项目潜在投标人/供应商。收费标准:服务类,一档:100万以下,收费金额480元,二档:100万-400万(含100万),收费金额880元。施工类:一档:400万以下,收费金额880元,殊标段视项目情况收费。(5)提出异议渠道的方式:异议受理单位:霸州经济开发区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异议受理人:赵宇飞 异议受理电话:0316-7213093;异议提出方式:通过冀招标全流程电子交易平台提出 (6)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监督部门名称:河北霸州经济开发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电话:0316-7858398、电子邮箱:932899039@qq.com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成员均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联合体成员数量不超过2家; 2.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成员的职责分工(联合体牵头人应为施工企业);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
4. 投标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07-26 08:30:00至2024-08-01 17:30:00(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登录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网址:http://www.hebpr.cn/)和冀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www.jizhaobiao.com)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2024-07-26 08:30:00至2024-08-01 17:30:00(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登录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网址:http://www.hebpr.cn/)和冀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www.jizhaobiao.com)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000000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0.000000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08-15 09:0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通过冀招标全流程电子交易平台(www.jizhaobiao.com)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冀招标全流程电子交易平台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 | 霸州经济开发区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鑫标点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地址: | 河北省廊坊市霸州市开发区 | 地址: | 成都市金牛区育仁北路11号1栋1单元18层1、2号 |
邮编: | 065700 | 邮编: | 610036 |
联系人: | 赵宇飞 | 联系人: | 邓科 |
电话: | 0316-7213093 | 电话: | 159336389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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