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阳镇雁符路(新珠段)改建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单位 | 安徽省宣城市宣州区水阳镇新珠村民委员会 | 地区 | 安徽宣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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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单位 | 安徽联建公路工程有限公司 , 安徽奕航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项目编号 | XZQ-GC-GK-2024550 |
中标金额 | 786.722418万元 | 发布时间 | 2024-07-23 |
项目分类 | 中标候选人 | 行业分类 | 公路,水利,房建 |
相关产品 |
招标人 |
名称:安徽省宣城市宣州区水阳镇新珠村民委员会 |
地址:安徽省宣城市宣州区水阳镇新珠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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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机构 |
名称:宣城市宣州区公共资源交易有限公司 |
地址:宣城市宣州区敬亭路银城小区8幢4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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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水阳镇雁符路(新珠段)改建工程 |
项目编号 |
XZQ-GC-GK-2024550 |
开标时间 |
2024年7月22日9时00分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名称:安徽联建公路工程有限公司 |
地址:安徽省淮南市寿县张李乡张李村卫生室对面1号商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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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报价:7867224.18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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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期:100日历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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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标准: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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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得分:99.96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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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王安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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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证书名称: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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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书编号:皖2342121037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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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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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资质: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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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资格业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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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业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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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业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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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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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中标候选人 |
名称:安徽奕航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地址:合肥市蜀山区望江西路159号黄山花园7幢301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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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报价:7872009.23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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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期:100日历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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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标准: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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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得分:99.96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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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赵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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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证书名称: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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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书编号:皖2342121096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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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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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资质: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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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资格业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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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业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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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业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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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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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中标候选人 |
名称:安徽芊程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地址:安徽省安庆市太湖县寺前镇龙华南路390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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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报价:7862279.69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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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期:100日历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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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标准: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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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得分:99.9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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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曹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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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证书名称: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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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书编号:皖23421220306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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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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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资质: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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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资格业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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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业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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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业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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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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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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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否决投标情况说明(单位、否决依据和原因) |
安徽石头记建设有限公司、安徽楚之韵水利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投标文件中投标函没有竣工验收的质量评定标准,质量要求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响应性评审不通过。 安徽双鹏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投标文件中未提供项目经理交安B证,资格评审不通过。 中安华旭建设有限公司投标文件中未提供投标函中项目经理的建造师证书、交安B证、社保等材料,资格评审不通过。 安徽群逸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投标函中未填写拟派项目经理,投标内容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响应性评审不通过。 安徽运胜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投标文件中未提供项目经理的项目经理承诺,响应性评审不通过。 安徽强渠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投标文件中未提供项目总工的社保证明材料,资格评审不通过。 安徽兴元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安徽明泽建设有限公司、安徽威弘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宣城市龙鸣建筑有限公司、安徽伟达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安徽地势坤乡村振兴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安徽中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安徽信联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安徽笃敬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报价文件中未填报暂列金额,响应性评审不通过。 安徽易思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安徽长泰建筑有限公司、安徽升川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瀚景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安徽省阳灿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报价文件中安全生产费低于招标文件规定的标准,投标报价响应性评审不通过。 安徽勤峻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报价文件中未填报暂列金额、安全生产费低于招标文件规定的标准,投标报价响应性评审不通过。 |
公示时间 |
2024年7月23日-2024年7月26日 |
其他 |
一、若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内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投标人应通过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登录电子交易系统在线书面提交异议。招标人联系人:陈书记,联系电话:15357562599,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鲍工,联系电话:18792277570。 二、若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异议处理结果不满意的,可在规定时间内在工作时间向宣州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提出投诉,投标人可通过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登录电子交易系统在线书面提交,联系电话:0563-3019570。 三、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须有授权委托书,签字并加盖公章),提交书面异议。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对弄虚作假进行异议、恶意异议、一年内三次及以上异议均查无实据的投标人,将按照《宣城市工程建设项目投标人不良行为管理办法》进行处理。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
评审情况一览表:评审情况一览表.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