肥城市安临站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EPC)中标候选人公示

发布时间: 2024-07-19
摘要信息
招标单位 肥城市宏安城乡建设有限公司 地区 山东泰安
中标单位 山东益通安装有限公司信邦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项目编号 FC-GC-20240528-01-02
中标金额 15337.31万元 发布时间 2024-07-19
项目分类 中标候选人 行业分类 市政,房建,水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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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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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主任 0538-2076853
王文静 18563750198
正文内容

肥城市安临站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EPC)中标候选人公示

    山东美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肥城市宏安城乡建设有限公司的委托,对肥城市安临站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EPC)进行招标, 并于2024-07-11 09:00:00开标、评标,开评标会结束后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要求,现对中标候选人进行公示。

    特此公示

    1.项目编号:FC-GC-20240528-01-02
    2.项目名称:肥城市安临站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EPC)
    3.招标控制价:15486.0万元
    4.招标人:肥城市宏安城乡建设有限公司
    地址:山东省泰安市肥城市安临站镇文化路001号
    联系人:王主任
    联系方式:0538-2076853
    5.代理机构:山东美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和平路43号中鲁远洋大厦6层
    联系人:王文静
    联系方式:18563750198
    6.唱标记录:
投标单位名称招标文件认同程度投标报价(元)工程施工费下浮率(%)工期要求质量标准质量目标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
1
山东益通安装有限公司
完全认同
153373100.00
0.9601
510 日历天
合格
合格
赵海涛
文如
2
信邦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完全认同
153396500.00
0.9450
510日历天
合格
合格
张秀香
孙雨薇
3
诗远建设发展(山东)集团有限公司
完全认同
153447500.00
0.9
510日历天
合格
合格,工程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及项目所在地有关部门有关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和标准的要求
何连富
魏本军
4
程锦建设发展(山东)集团有限公司
完全认同
153466300.00
0.9
510日历天
合格
合格,工程质量标准必须符合现行国家及项目所在地有关部门有关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和标准的要求
荣晓宇
司光亮
    6.2.评标情况:
投标单位名称商务标得分资信标得分技术标得分其他得分总分排名
1
山东益通安装有限公司
30.0
3.0
55.1
0.0
88.1
1
2
信邦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30.0
3.0
51.74
0.0
84.74
2
3
诗远建设发展(山东)集团有限公司
30.0
3.0
48.62
0.0
81.62
3
4
程锦建设发展(山东)集团有限公司
30.0
1.0
49.1
0.0
80.1
4
    技术标评审得分表:
投标单位名称评审得分评委委员评分明细
1
山东益通安装有限公司
55.1
评委A 37.6 ; 评委B 58.6 ; 评委C 54.3 ; 评委D 61.5 ; 评委E 63.5 ;
2
信邦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51.74
评委A 33.1 ; 评委B 54.8 ; 评委C 50.2 ; 评委D 59.7 ; 评委E 60.9 ;
3
诗远建设发展(山东)集团有限公司
48.62
评委A 34.1 ; 评委B 51.0 ; 评委C 45.1 ; 评委D 58.2 ; 评委E 54.7 ;
4
程锦建设发展(山东)集团有限公司
49.1
评委A 34.0 ; 评委B 53.9 ; 评委C 44.5 ; 评委D 56.8 ; 评委E 56.3 ;
    7.无效投标及废标情况:无
    8.拟中标候选人名单:
    评审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推荐中标候选人排名情况:
候选人名称投标金额 排名
1
山东益通安装有限公司
153373100元
1
2
信邦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153396500元
2
3
诗远建设发展(山东)集团有限公司
153447500元
3
    9.拟中标人情况:
    拟中标人:山东益通安装有限公司
    项目经理:赵海涛
    中标金额:153373100 元
    工期:510(日历天)
    10.开标日期:2024-07-11 09:00:00
    11.公示日期:2024-07-12 至 2024-07-16
    12.公示媒体: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13.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逾期不予受理。
    14.投诉处理: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规、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该知道之日10日内,向( 相关监督部门)投诉。
    15.其他说明: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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