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重庆明月山国土绿化试点示范项目(垫江县)已由 垫江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垫江发改委发[2023]810 号文批准建设,项目法人为垫江县林业局,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补助资金及业主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招标人为重庆兴垫农业发展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人工造林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招标单位 | 重庆兴垫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 地区 | 重庆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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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 2024-07-19 | 项目编号 | |
投标截止时间 | 2024-08-12 | 开标时间 | |
项目分类 | 招标 | 行业分类 | 市政,房建,水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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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招标项目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重庆明月山国土绿化试点示范项目(垫江县)已由 垫江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垫江发改委发[2023]810 号文批准建设,项目法人为垫江县林业局,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补助资金及业主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招标人为重庆兴垫农业发展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人工造林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1 建设地点:重庆市垫江县。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重庆明月山国土绿化试点示范项目(垫江段)建设规模面积为95486.6亩,小班2843个,项目总投资为13773.66万元。其中,人工造林任务面积共14656.9亩,共分为四个标段:
一标段:普顺镇、永安镇、高安镇、沙河乡、含宝鼎林场、迎风湖国家湿地公园人工造林,共计298个小班号,总面积3191.3亩;
二标段:太平镇、澄溪镇人工造林,共计479个小班号,总面积3264.1亩;
三标段:桂溪街道、新民镇、桂阳街道、曹回镇、双河水库、明月山林场人工造林,共计524个小班号,总面积3016.8亩;
四标段:沙坪镇、垫江监狱人工造林,共计645个小班号,总面积5184.1亩;
2.3 本次招标项目工程总投资额:约2300万元 。
本次招标项目合同估算金额: 一标段:5569905.36元,二标段:4329709.23元,三标段:4585899.83元,四标段:8483184.16元。
2.4 招标范围: 包含整地、生态修复、树木栽植及抚育管护等,具体详见招标人发布的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5 工期要求:150日历天。
缺陷责任期(管护期)要求:竣工验收合格后24个月。
2.6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四个标段,一标段:普顺镇、永安镇、高安镇、沙河乡、含宝鼎林场、迎风湖国家湿地公园人工造林,共计298个小班号,总面积3191.3亩;二标段:太平镇、澄溪镇人工造林,共计479个小班号,总面积3264.1亩;三标段:桂溪街道、新民镇、桂阳街道、曹回镇、双河水库、明月山林场人工造林,共计524个小班号,总面积3016.8亩;四标段:沙坪镇、垫江监狱人工造林,共计645个小班号,总面积5184.1亩;
2.7 其他:投标人可以对以上四个标段同时投标,但仅能成为一个标段的中标人,成为第一中标后选人的投标人仍参与后续标段评审,其投标文件仍有效,但不再推荐为其他标段的中标候选人。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质条件: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
3.1.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业绩条件: 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条内容 ;
3.1.3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招标人: | 重庆兴垫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 代理机构: |
重庆华沃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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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垫江县桂阳街道新华南街15号 |
地址: |
重庆市南岸区水云路99号 |
联系人: |
张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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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李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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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箱: | 601176736@qq.com | 电子邮箱: | |
邮编: | 408300 | 邮编: | |
联系电话: | 19192261377 | 联系电话: | 023-62500609 1992214274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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