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LFFJSZ2024030001003曲江南部片区排水达标工程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 2024-07-18
摘要信息
招标单位 扬州市运和国有资产运营集团有限公司 地区 江苏扬州
发布时间 2024-07-18 项目编号
投标截止时间 2024-07-29 开标时间
项目分类 招标 行业分类 房建,市政,水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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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遂纾 0514-87116778
正文内容

 

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曲江南部片区排水达标工程已由扬州市广陵区行政审批局以扬广行审投管[2024]8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扬州市运和国有资产运营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项目出资比例为政府投资10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曲江南部片区排水达标工程项目施工标段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2.1.1 建设地点:扬州市广陵区
    2.1.2 工程规模:对曲江南部片区古运河-文昌中路-解放北路-运河北路-运河西路合围范围全域实施雨污水管网排查与整改。
    2.1.3 合同估算价:15000.0 万元
    2.1.4 工期要求:18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4年09月01日,竣工日期:2025年02月27日
    2.1.5 其他:
    2.2 招标范围: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区域内的市政污水管网、沿街商铺、企事业单位、住宅小区内的雨污混接错接点改造、增设必要的污水预处理设施等工程施工。
三、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且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满足以下要求:1、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2、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符合国家有关规定;3、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的资格(资质)条件必须符合资格预审文件或招标文件要求,并附有共同投标协议;4、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
    3.2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满足下列条件:1、项目负责人未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3、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3 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的其他要求:
    3.3.1 投标人为授权委托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近3个月养老保险(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2024年04月01日至2024年06月30日在职职工养老保险的证明材料;采用网上自助查询方式的,如当地社保管理部门明确的最大查询期与资审文件规定的月份不一致时,须提供社保管理部门的文件);
    3.3.2 投标人没有在招投标活动中存在失信行为被招投标监管机构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等指定媒介上公示并在公示期限内;
    3.3.3 投标人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及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均不处于不合格状态
    3.3.4 本工程设置以下可选条件作为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拟派项目负责人自2021年01月01日以来承担过类似工程,类似工程认定标准:单项合同金额7500万元及以上的污水达标区建设工程或排水工程(时间以竣工验收报告时间为准),业绩应提供以下证明资料:1、依法承发包的交易结果(中标或成交)文件;2、合同;3、符合国家规定的竣工验收证明材料;4、其他证明资料(如有)。依法承发包的交易结果文件包括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通知书(或备案表)和成交通知书等;依法可以不进行招标的项目,可以提供业主单位或招标代理机构出具的有关中标文件。 业绩时间认定以竣工验收报告时间为准。证明资料中涉及评标的相关数据不一致的,以数额较小的为准;拟派项目负责人承担的类似业绩证明资料中所注明的项目负责人名称应与拟投标项目负责人名称一致,如有变更,应附项目负责人变更备案资料。
    3.4 投标人不得有资审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5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应满足资审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的要求。
    3.6 根据“关于印发《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苏信用办(2018)23 号)”的要求:实行资格预审的,在资格审查委员会进行资格审查时,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资格预审申请人的资格审查结果为不合格。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信用中国”和“信用江苏”网站予以公示。
四、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预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
五、资格审查文件获取
    5.1资格审查文件的获取时间为:2024年07月18日至2024年07月23日;
    5.2资格审查文件的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资格预审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7.0版本;
六、资格审查截至时间
    6.1 资格审查登记截止时间为:2024年07月29日14时00分。
    6.2 资格审查时间为:2024年07月29日14时00分。本次资格审查采用网上资格审查。各投标单位请于2024年07月29日14时00分之前上传电子资格审查文件,电子资格审查文件应使用电子化招投标系统中资格审查文件制作专用工具软件编制、生成。并按网上电子化招投标要求通过系统上传不加密资格审查文件,未上传将不能通过资格审查。
七、评标办法
    本工程采用扬州资审合格制,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资审文件第三章。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
九、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500000.0元人民币,具体要求详见招标公告栏附件
十、联系方式
招标人:扬州市运和国有资产运营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扬州筑苑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地址:扬州市邗江区润扬北路19号
邮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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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联系人:陈遂纾
电话:
电话:0514-87116778
传真:
传真: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十一、备注
    备注:备注1:如投标单位提供的业绩工程承包范围中包含了道路、给水等不属于污水达标区建设工程或排水工程的工作内容时,且按资格预审公告要求提供的证明材料不能体现其中排水工程造价的,还应同时提供该项目相应结算资料及建设单位出具的类似工程履约证明作为证明材料(格式详见附件),以证明类似业绩中排水工程造价满足招标公告要求,且为投标单位实际自行施工,并且该证明材料须上传至诚信库中,未上传至诚信库的证明材料不予认可。评委无法判定类似业绩是否满足招标公告要求时,资格预审申请人自行承担资格审查不合格的风险。 备注2:类似工程业绩需提供业绩的中标官网查询截图;或提供该业绩已录入至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或“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的查询截图页面和有效查询链接网站,否则该业绩不予认可。 备注3:本项目招标采用“评定分离法”,因公告模板设置原因,评标标准与细则以及定标方案请登录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招标公告附件栏具体查看。(一)评标细则:总分100分,其中投标报价:86分;施工组织设计:9分;投标人市场信用评价:5分。具体明细详见公告附件。(二)定标因素:(1)企业实力①企业体系认证(以有效期内的质量管理体系、环境管理体系、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为准);如以联合体投标,以联合体牵头单位的证书为准。②企业业绩(如以联合体投标,以联合体牵头单位的业绩为准。)2021年01月01日以来投标人承接过的单项合同金额7500万元及以上的污水达标区建设工程或排水工程业绩(业绩时间认定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不超过2项),业绩应同时提供以下资料:1、依法承发包的交易结果(中标或成交)文件;2、合同;3、符合国家规定的竣工验收证明材料;4、其他证明资料(如有)。依法承发包的交易结果文件包括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通知书(或备案表)和成交通知书等;依法可以不进行招标的项目,可以提供招标人单位或招标代理机构出具的有关中标文件。证明资料中涉及评标的相关数据不一致的,以数额较小的为准。(2)企业信誉(如以联合体投标,以联合体牵头单位的信誉为准。)①2021年01月01日以来,企业承担的工程获得省级及以上优质工程奖项。提供获奖证书或相关文件。(时间以证书或文件发布时间为准)。 ②2021年01月01日以来,企业获得地市级及以上人民政府表彰。提供获奖证书或相关文件。(时间以证书或文件发布时间为准)。 ③2021年01月01日以来,企业获得地市级及以上安全生产先进集体、农民工工资支付先进单位及建筑施工扬尘污染防治先进集体。提供获奖证书或相关文件。(时间以证书或文件发布时间为准)。 ④2021年01月01日以来,企业承担的市政工程获得建设单位的履约评价,提供竣工验收证明书、建设单位评价相关文件。(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书时间为准)。⑤2024年度扬州市建筑市场各方主体信用标得分(市政类)。提供《关于发布2024年施工及监理行业信用标得分的通知》(扬建工[2024]17号)文件截图。(3)拟派团队履约能力与水平 拟派项目经理答辩,定标委员会根据项目情况现场出一条题目,采用明标书面答题的形式进行,各中标候选人拟派项目经理现场书面作答。拟派项目经理未按时到达指定地点参加答辩的,视为自动放弃答辩。 备注4:因招标公告模版设置问题,有不一致处,以招标公告备注栏内容为准。投标人近3个月中任意一个月为项目负责人、授权委托人正常缴纳养老保险。(应提供由劳动部门出具的养老保险证明;如当地社保管理部门明确的最大查询期与招标文件规定的月份不一致时,须提供社保管理部门的文件规定;已退休人员提供退休证明)。

2024年07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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