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宜市化工总厂小区等老旧小区改造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招标单位 | 信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地区 | 广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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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 2024-07-18 | 项目编号 | JG2024-3457 |
投标截止时间 | 开标时间 | ||
项目分类 | 招标 | 行业分类 | 房建,市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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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宜市化工总厂小区等老旧小区改造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补充公告
关于“信宜市化工总厂小区等老旧小区改造项目施工”的澄清公告
各潜在投标人:
信宜市化工总厂小区等老旧小区改造项目施工(项目编号:JG2024-3457)于2024年7月17日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发布公告,现对招标文件的部分内容作出澄清,具体内容如下:
一、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附录5资格审查条件(人员配备资格最低要求)
附录5 资格审查条件(人员配备资格最低要求)
人 员 |
数量 |
资 格 要 求 |
项目经理 |
1人 |
拟委任的项目经理须持有市政公用工程二级(或以上) 或建筑工程二级(或以上)建造师证书,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目前未在其它在建项目担任项目经理。否则招标人有权取消投标人中标资格。 |
项目施工技术负责人 |
1人 |
拟委任施工技术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或市政工程专业工程师(或以上)技术职称。 |
安全负责人 |
1人 |
拟委任的安全负责人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 证),且在有效期内。 |
质量负责人 |
1人 |
拟委任的质量负责人须取得岗位证书,且在有效期内。 |
施工员 |
1人 |
拟委任的施工员须取得岗位证书,且在有效期内。 |
财务负责人 |
1人 |
拟委任的财务负责人须取得初级会计师 (或以上) 资格证书,且在有效期内。 |
注:注:1、广东省外的投标人其拟委派人员必须已经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录入信息并通过数据规范检查。 2、如果投标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存在在建(未竣工验收)项目中途变更其项目经理的,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交变更证明材料,开标日后提交证明材料视为无效。 3、如果建造师的注册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和安全负责人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已按新规定办理信息公开,则必须符合相关规定。 4、上述人员配备为投标时最低要求,在签订合同和进场施工时必须到位,如在签订合同时不能到位,则视为中标人自动放弃中标资格,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或者按规定重新组织招标;如在进场施工时不能到位,其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5、上述人员需提供本单位购买2024年4月至2024年6月社保证明(如社保管理机构的查询机器打印件)。 6、上述人员进驻施工现场时间:开工后,项目经理 22 天/月;项目技术负责人 22 天/月;安全负责人 22 天/月;质量负责人 22 天/月。 7、上述人员变更的要求:(1)人员变更须经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同意;(2)变更的人员具有与招标文件要求、投标文件承诺的同等资格条件,且符合有关管理法规要求的资格条件;(3)变更的人员必须是施工企业自有员工(具有本企业购买前三个月的社保、劳动合同);(4)变更人员需做好有关技术交底工作,并向监督机构填报《建筑工程项目管理班子变更情况报告表》。 |
现澄清为:
附录5 资格审查条件(人员配备资格最低要求)
人 员 |
数量 |
资 格 要 求 |
项目经理 |
1人 |
拟委任的项目经理须持有市政公用工程二级(或以上) 或建筑工程二级(或以上)建造师证书,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目前未在其它在建项目担任项目经理。否则招标人有权取消投标人中标资格。 |
项目施工技术负责人 |
1人 |
拟委任施工技术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或市政工程专业工程师(或以上)技术职称。 |
安全负责人 |
1人 |
拟委任的安全负责人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 证),且在有效期内。 |
质量负责人 |
1人 |
拟委任的质量负责人须取得岗位证书,且在有效期内。 |
施工员 |
1人 |
拟委任的施工员须取得岗位证书,且在有效期内。 |
财务负责人 |
1人 |
不作要求。 |
注:注:1、广东省外的投标人其拟委派人员必须已经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录入信息并通过数据规范检查。 2、如果投标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存在在建(未竣工验收)项目中途变更其项目经理的,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交变更证明材料,开标日后提交证明材料视为无效。 3、如果建造师的注册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和安全负责人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已按新规定办理信息公开,则必须符合相关规定。 4、上述人员配备为投标时最低要求,在签订合同和进场施工时必须到位,如在签订合同时不能到位,则视为中标人自动放弃中标资格,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或者按规定重新组织招标;如在进场施工时不能到位,其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5、上述人员需提供本单位购买2024年4月至2024年6月社保证明(如社保管理机构的查询机器打印件)。 6、上述人员进驻施工现场时间:开工后,项目经理 22 天/月;项目技术负责人 22 天/月;安全负责人 22 天/月;质量负责人 22 天/月。 7、上述人员变更的要求:(1)人员变更须经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同意;(2)变更的人员具有与招标文件要求、投标文件承诺的同等资格条件,且符合有关管理法规要求的资格条件;(3)变更的人员必须是施工企业自有员工(具有本企业购买前三个月的社保、劳动合同);(4)变更人员需做好有关技术交底工作,并向监督机构填报《建筑工程项目管理班子变更情况报告表》。 |
本澄清公告为本项目招标文件的一部分,如有与招标文件产生冲突或不一致,以本澄清公告为准,其他内容不变。
特此公告!
招标人: 信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日期:2024年7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