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兰察布市2024年G208线(K341+688-K362+574)段公路养护工程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招标单位 | 乌兰察布市公路养护中心 | 地区 | 内蒙古乌兰察布 |
---|---|---|---|
发布时间 | 2024-07-16 | 项目编号 | |
投标截止时间 | 2024-08-09 | 开标时间 | |
项目分类 | 招标 | 行业分类 | 公路,市政,房建 |
相关产品 |
乌兰察布市2024年G208线(K341+688-K362+574)段公路养护工程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乌兰察布市2024年G208线(K341+688-K362+574)段公路养护工程施工由内蒙古自治区交通运输厅以《关于乌兰察布市2024年S105线 K25+993-K40+608 段等 6 个公路养护工程项目一阶段施工图设计的批复》内交公路函〔2024〕856 号文件批复。项目业主为乌兰察布市公路养护中心,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补助,招标人为乌兰察布市公路养护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本项目位于集宁区,起点位于G208线K341+688处,止于K362+574处,实施里程21.452公里(含长链0.566公里)。
旧路为一级公路,其中:
1.K341+688-K342+240 段路基宽 70 米,路面宽 55 米;
2.K342+240-K346+660 段路基宽 70 米,路面宽 30 米;
3.K346+660-K351+856 路基宽 35.5 米,路面宽 34 米;
4.K351+856-K362+574 段路基宽 25.5 米,路面宽 22 米;
路面结构形式为:4 厘米 AC-13 细粒式改性沥青混凝土上面层+6 厘米 AC-16 中粒式沥青混凝土下面层+20 厘米水泥稳定级配碎石基层+20 厘米水泥稳定级配碎石底基层。
旧路于 2017 年建成通车,目前主要病害为:车辙、坑槽、网裂等。
2.2 监理服务期
本工程总监办监理服务期共 438 日历天,其中施工期(含施工准备期)共73日历天,计划进场日期:2024 年 8 月 19 日,计划交工日期:2024 年 10 月 31 日,缺陷责任期共 365 日历天。上述进场、交工时间仅作为编制投标文件的统一标准,具体进场时间以实际进场时间进行计算。
2.3标段划分及招标范围
乌兰察布市2024年G208线(K341+688-K362+574)段公路养护工程施工监理招标共划分2个标段,本项目招标施工监理设置为一级监理机构,即总监办2个。具体标段划分详见下表:
监理标段编号 | 施工标段编号 | 起讫桩号 | 主要工作内容 |
G208-YHSG-1 | K341+688-K345+300 | 路基、路面、排水及防护等工程、环保及安全生产等的施工监理 | |
G208-YHSG-2 | K345+300-K349+500 | ||
G208-YHJL-2 | G208-YHSG-3 | K349+500-K356+000 | |
G208-YHSG-4 | K356+000-K362+574,长链路566m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国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及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在人员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监理能力。
本次招标关于投标人的资格审查要求详见招标公告及附件。
3.2本项目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投标人最多可对本项目 1 个标段进行投标。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6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gsxt.saic.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 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双信封形式的“综合评估法”,评标办法详见招标公告附件。
5.招标文件获取
5.1 乌兰察布市公共资源交易诚信信息库办理地址:乌兰察布市察哈尔东街商务科技中心 B 区 2#楼 249 房间,办公时间为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联系电话:0474-8182238。
5.2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4 年 7 月 17 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逾期不予受理。
5.3 招标文件获取网址:乌兰察布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5.4 投标人应随时登录乌兰察布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交易系统,在“查看答疑补遗”栏目中招标人关于本次招标相关答疑和补遗通知,招标人不另行通知。
6.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6.1 工程现场踏勘及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不统一组织现场踏勘及投标预备会。
6.2 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投标形式,投标人需在2024年8月 9 日9时30分之前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到乌兰察布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中,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及第二个信封同时上传。
6.3 逾期上传的、未上传至指定地点的或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以下网站上发布: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
内蒙古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nmgztb.com.cn)
内蒙古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ggzyjy.nmg.gov.cn)
乌兰察布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wulanchabu.gov.cn/)
内蒙古自治区交通运输厅政务网站(http://jtyst.nmg.gov.cn)
8. 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监督机构:乌兰察布市交通运输局
地 址:集宁新区交通运输信息指挥中心
电 话:0474-8981739
邮 编:012000
9.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乌兰察布市公路养护中心
地 址:集宁新区交通运输信息指挥中心
邮 编:012000
电 话:0474-8981908
传 真:/
联 系 人:陈军利
招标代理:内蒙古义博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乌兰察布市集宁区天恒广场1栋
邮 编:012000
电 话:13126749119
联 系 人:魏晓鸽
招标公告附件
一、项目概况及招标人联系方式
详见公告正文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附录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条件)
标段编号 | 监理企业资质等级要求 |
所有标段 | 1.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及有效的营业执照; 2.具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乙级及以上监理资质; 3.投标人自有或依托省级及以上交通质量监督机构颁发的公路工程综合类乙级及以上试验检测资质,且该试验检测机构在“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管理信息系统”中“试验检测机构查询”查询属实并在有效期内;投标人须提供试验检测机构为本项目设立工地试验室出具的承诺书。 |
附录2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标段编号 | 业 绩 要 求 |
所有标段 | 无 |
注:本次招标不对投标人业绩设置最低资格要求
附录3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信誉要求 | |
所有标段 |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1)被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 (2)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附录4 资格审查条件(总监理工程师最低要求)
标段 | 人员 | 数量 | 资 格 要 求 | 在岗要求 |
所有 标段 | 总监理工程师 | 1名 | 1、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以职称证书为准); 2、持有交通运输部工程系列为公路工程,监理专业为道路与桥梁或交通运输的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评标时将在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中进行核实,核实无结果或无法核实或核实不符 的不予认定); 3、必须在本单位参加社保(以投标人在企业社保系统打印的能够证明缴纳社保的本单位人员缴费明细或其他能够证明在本单位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复印件为准); | 无在岗项目(指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 |
三、评标办法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适用于所有标段)
评标办法前附表
条款号 | 评审因素与评审标准 | |||||
1 | 评标 方法 | 综合评分相等时,评标委员会依次按照以下优先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 确定中标人: (1)评标价低的投标人优先; (2)商务和技术得分较高的投标人优先; | ||||
2.1.1 2.1.3 | 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标准 | 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标准: (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 a.投标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项目名称、标段号、澄清文件编号(如有)、监理服务期限、工程质量要求及安全目标。 b.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 c.投标函签署日期在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出具日期同日或其之后。 d.投标文件所附身份证均指第二代身份证(含正、反面),且在有效期内; e.投标人提供的各类证照(指身份证、职称证、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营业执照、监理资质证书)复印件均指彩色扫描件或彩色复印件,其他资料的复印件可为黑白扫描件或黑白复印件。所有复印件应清晰可辨。 (2)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签字、投标人的单位章盖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供了投标保证金: a.投标保证金金额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且投标保证金有效期不少于投标有效期; b.若投标保证金采用银行电汇或转账支票形式提交,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之前,将投标保证金由投标人的基本账户转入招标人指定账户; c.若投标保证金采用电子保函形式提交,提交的投标保函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d.若投标保证金采用金融机构保函形式提交,保函的实质性内容、保函的有效期均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4)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签署投标文件的,须提交授权委托书,且授权人和被授权人均在授权委托书上签名。授权委托书出具的日期在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日期同日或在其之后并在投标截止日期同日或在其之前。 (5)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投标文件的,提供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且法定代表人在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上签名。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出具的日期在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日期同日或在 其之后并在投标截止日期同日或在其之前。 (6)同一投标人未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但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备选投标的除外。 (7)投标文件中未出现有关投标报价的内容。 (8)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未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限。 (9)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 (10)权利义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a.投标人应接受招标文件规定的风险划分原则,未提出新的风险划分办法; b.投标人未增加委托人的责任范围,或减少投标人义务; c.投标人未提出不同的支付办法; d.投标人对合同纠纷、事故处理办法未提出异议; e.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无欺诈行为; f.投标人未对合同条款有重要保留。 (11)投标人上传了加密版投标文件,且成功解密。 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评审标准: (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内容齐全完整: a.投标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项目名称、标段号、澄清文件编号(如有)、投标价(包括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 b.已标价报价清单说明文字与招标文件规定一致,未进行实质性修改和删减; c.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 d.投标函签署日期在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出具日期同日或其之后。 e.投标文件“监理服务费用报价汇总表”中的投标报价总价与投标函大写文字报价必须一致。 (2)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签字、投标人的单位章盖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投标报价中的报价未超过招标文件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如有)。 (4)投标报价中报价的大写金额能够确定具体数值。 (5)同一投标人未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报价,但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备选投标的除外。 (6)未出现“投标人须知”第 5.2.4 项规定的任一情形。 | ||||
2.1.2 | 资格评审标准 | (1)投标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如有)、监理资质证书、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2)投标人的资质等级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投标人的类似项目业绩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4)投标人的信誉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5)投标人的总监理工程师资格、在岗情况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6)投标人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或第1.4.4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7)投标人的资格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5项规定。 | ||||
条款号 | 条款 内容 | 编列内容 | ||||
2.2.1 | 分值构成 (总分100分) | 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分分值构成: (1)技术建议书:35分。 (2)主要人员:30分; (3)业绩:20分; (4)履约信誉:5分; 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评分分值构成: 评标价:10分 | ||||
2.2.2 |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 评标基准价的计算: 在开标现场,招标人将当场计算并宣布评标基准价。 (1)评标价的确定: 评标价=投标函文字报价 (2)评标价平均值的计算(四舍五入,取整数): 除按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5.2.4 项规定开标现场被宣布为不进入评标基准价计算的投标报价之外,所有投标人的评标价去掉一个最高值和一个最低值后的算术平均值即为评标价平均值(如果参与评标价平均值计算的有效投标人少于5(包含5)家时,则计算评标价平均值时不去掉最高值和最低值)。 (3)评标基准价的确定: 将评标价平均值直接作为评标基准价。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应对招标人计算的评标基准价进行复核,存在计算错误的应予以修正并在评标报告中作出说明。除此之外,评标基准价在整个评标期间保持不变,不随任何因素发生变化。 | ||||
2.2.3 | 评标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 | 偏差率=100% ×(投标人评标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 偏差率保留 10 位小数 | ||||
评分因素与权重分值 | 评分标准 | |||||
条款号 | 评分因素及评分因素权重分值 | 各评分因素细分项 | ||||
2.2.4(1) | 技术建议书 35分 | 监理大纲(或监理方案)和措施 20分 | (1)监理项目概述、监理工作范围 (2)工程质量监理的内容与方法 a.质量监理方面的独到见解和具体行之有效的措施; b.质量控制的内容和方法论述; c.对可能的质量问题所采取的对策和预控方法。 (3)工程进度监理的内容与管理方法和措施 (4)工程计量与支付监理的内容与方法 工程计量与支付监理方面的具体管理方法和措施。工程计量与支付的准确性,避免滥用职权、不合格工程亦支付、重复计量、超前支付、超量支付的措施。 (5)合同管理的内容与方法对可能出现的各种合同管理问题,提出具体的、行之有效的管理方法及措施,避免重大工程变更、索赔事件的发生,确保委托人的利益不受损害。 (6)组织协调的内容与方法 (7)环境保护监理的内容与方法 (8)施工安全监理方法和保证措施 (9)适用于本项目的具体的旁站监理方案 (10)应付突发事件的处理方法和措施,根据合理性、可行性得 12-20 分。 | |||
本工程监理工作的重点与难点分析 10分 | 从质量、安全、环保、费用、进度监理五方面对实施过程中的难点进行分析并提出相应对策,根据合理性、可行性得 6-10分。 | |||||
对本工程的建议 5 分 | 投标人根据多年行业管理经验、监理实践,结合本项目的实际情况,就管理模式、工程质量、进度、投资控制等方面(但不限于这些方面)向委托人提出合理的建议,根据合理性、可行性得 3-5 分。 | |||||
2.2.4(2) | 主要人员 30分 | 总监理工程师任职资格与业绩 30分 | 满足附录 4 资格审查条件(总监理工程师最低要求)的,得基本分 18分。 | |||
在满足附录 4 资格审查条件的前提下,总监理工程师担任过二级及以上公路或养护工程总监理工程师的,每有 1 项加12 分,最多得 12 分。 | ||||||
2.2.4(3) | 评标价 10分 | 评标价得分计算公式示例: (1)如果投标人的评标价>评标基准价,则评标价得分=F-偏差率×100×E1; (2)如果投标人的评标价≤评标基准价,则评标价得分=F+偏差率×100×E2。 其中:F=10,E1 是评标价每高于评标基准价一个百分点的扣分值,E2 是评标价每低于评标基准价一个百分点的扣分值;E1=0.2;E2=0.1;投标价最低得分为 0 分。 | ||||
2.2.4(4) | 其他因素 | 业绩 20分 | 近 5 年(2019 年 7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交工验收时间为准)完成过公路总监办(或驻地办)监理任务的每增加 1 项加 20 分,最多得 20 分。 | |||
履约信誉 5分 | 满足附录 3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的,得 5分。 | |||||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3.4.2 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不再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合同签订前,在保持投标人的投标总价不变(投标人须知另有规定的情形除外)的前提下,招标人将对中标人有算术错误的投标报价进行修正,并将修正后的投标报价通知投标人进行书面确认。如果投标人拒绝确认,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 3.4.3 不适用。 3.4.4 不适用。 3.6.1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应查询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对投标人的资质、业绩、主要人员资历、信用等级等信息进行核实(相关人员的在岗情况以投标文件中填写的为准,不进行核实)。若投标文件载明的信息与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发布的信息不符,使得投标人的资格条件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还应查询以下网站对投标人提供的相关信息进行核实: (1)“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对投标人失信信息进行核实; (2)“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对投标人股东信息进行核实; (3)“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对投标人提供的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等信息进行核实。 若投标文件载明的信息与相关网站发布的信息不符,使得投标人的资格条件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若需要核实的信息在评标期间无法查询,评标委员会以投标文件中所附截图为准。投标人应保证其提供截图的真实性,若招标人在评标期间,签订合同前、合同实施期间的任一时期发现投标人提供虚假材料,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 3.5.9 的规定处理,请投标人仔细阅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