藁城区22台燃气锅炉替代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 2024-07-15
摘要信息
招标单位 石家庄市藁城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地区 河北石家庄
发布时间 2024-07-15 项目编号
投标截止时间 2024-08-07 开标时间
项目分类 招标 行业分类 房建,水利,市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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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强永 0311-88199728
李宁 0311-66159885
正文内容

藁城区22台燃气锅炉替代项目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藁城区22台燃气锅炉替代项目招标人为石家庄市藁城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招标项目资金来自财政,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设备采购及安装进行公开招标

  1.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项目名称:藁城区22台燃气锅炉替代项目。

2.1.2建设地点:石家庄市藁城区

2.1.3项目性质:设备采购及安装

2.1.4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1.5交货期:2024年9月底前完成安装、调试、验证,系统正常运行并达到招标人要求的各项性能指标等要求。

2.1.6交货地点:招标人指定位置。

2.1.7质量标准:合格。

2.2招标范围:利用中水余热、空气源热泵地源泵替代22台燃气锅炉

  1.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制造商或代理商,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实施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贰级(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B类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财务要求: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202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2024年1月1日以后由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银行资信证明。

3.3信誉要求: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系统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等不良行为记录,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系统(www.gsxt.gov.cn)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4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 号)、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 号)。(详见招标文件)

3.5其他要求:(1)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①联合体成员不超过2家(含2家)。联合体各方应共同签署联合体协议,并明确设备供应单位为联合体牵头单位。协议中必须明确各方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以联合体牵头单位身份参加投标;②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③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4)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产品制造商或代理商仅能有一家单位参与投标。

特别提醒:1.《市场主体注册操作手册》、《CA数字证书办理告知及相关驱动程序》 、《政府采购供应商操作手册》、《政府采购投标文件制作工具操作说明》 、《工程通用(投标) 文件编制工具7.8.2005.2240》等有关电子文件制作工具、开评标业务指南,请登录石家庄公共资源交易网 -“业务指南”-“下载中心”自行查找、下载、参阅。

2.参加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的各方主体,登录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按照“主体注册操作手册 ”如实填写相关信息注册、上传有关附件(已完成 注册的无需再次注册),完成注册后绑定 CA 数字证书,方可进行电子开评标(CA 数字证书办理咨询电话:0311-82971337)。

3.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采购公告规定的有效期内登录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按 照《工程投标人交易平台操作手册20210701》操作,不需要关注项目,直接下载文件,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修改等内容。网上发布后(含澄清及修改等全部内容)即视为所有潜在供应商领取了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潜在供应商如未按上述程序下载相关资料,或未获取到完整资料,导致投标被否决的,责任自负。

4.投标人(供应商)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需使用《工程通用(投标)文件编制 工具7.8.2005.2240》(请注意必须使用本版本号的制作工具,使用非本版本号的制作工具将无法完成投标文件制作)完成编制投标(响应)文件、加密上传投标(响应)文件等 工作。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响应)文件上传的,视为撤回投标(响应)文件,自动放弃投标。

5.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形式,投标人无需到现场,有关要求详见本招标文件。

6.特别说明:本项目实行“双盲”评审。本项目实行技术暗标盲评,即投标文件的商务标、技术标分开制作,评审委员会按要求对商务标采取明标评审、对技术标采取暗标评审。本项目采用远程异地评审。

7.投诉接受单位:藁城区数据和政务服务局公共资源交易监管股,电子邮箱:gcqxzspjjgk@163.com,投诉接收电话0311-67096821。

8.接受异议的渠道和方式:联系人:李宁 联系电话:15128101558

  1.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 请于2024年7月16日9:00至 2024年7月22日18:00登录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下载获取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1.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487 900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系统在线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系统将予以拒收。

  1.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政府采购网。

  1. 联系方式

招标人:石家庄市藁城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谦信千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石家庄市藁城区                 地址:石家庄市桥西区裕华西路128号乐活大厦A座22层

邮编: 050000                     邮编:050000 

联系人李强永                     联系人:李宁

电话:0311-88199728                                                                 电话:0311-661598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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