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招标项目重庆市酉阳县前峰水库工程、酉阳县小河坝河桃花源新城段综合治理工程、酉阳县桃花源新城文化旅游建设项目-桃花源新城文旅融合基础设施项目已由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酉阳发改审[2023]366号、重庆市企业投资备案证(项目代码:2207-500242-04-01-621687)、酉阳发改审[2022]572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水库工程管理站、酉阳县缘溪水务有限责任公司、酉阳县桃花源新城建设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建设管理代理单位为中咨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特别国债、专项债资金及市级以上补助资金;业主自筹和水利发展资金;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及业主多渠道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水库工程管理站、酉阳县缘溪水务有限责任公司、酉阳县桃花源新城建设开发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工程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重庆市酉阳县前峰水库工程等三个项目打捆工程监理
招标单位 | 酉阳县桃花源新城建设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 地区 | 重庆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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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 2024-07-11 | 项目编号 | |
投标截止时间 | 2024-08-05 | 开标时间 | |
项目分类 | 招标 | 行业分类 | 水利,市政,房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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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建设地点:重庆市酉阳县境内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
(1)重庆市酉阳县前峰水库工程,项目法人为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水库工程管理站,拟新建前峰水库,工程等别为IV等,工程规模为小(1)型,主要建筑物(挡水、泄水建筑物、取水建筑物)级别为4级,次要建筑物级别为5级。工程由大坝枢纽工程、库区防渗工程和输水工程三部分组成,水库总库容177万立方米。大坝采用沥青混凝土心墙石渣坝,最多坝高51米;库区防渗处理范围面积3万平方米,采用钢筋混凝土铺盖防渗;输水工程涉及李溪镇场镇周边的让坪村、天台村,输水管道线路总长11.7千米;新建管理区占地面积1330平方米,建筑面积507平方米。
(2)酉阳县小河坝河桃花源新城段综合治理工程,项目法人为酉阳县缘溪水务有限责任公司, 对小河坝干溪沟桃花源新城段进行治理,河道总长10.815KM。工程主要建设内容为护岸、河道清障。现状挡墙生态化改造1270M,新建坡式生态护岸20360M,河道疏浚8637M,现状过水涵洞改造1座,拆除阻水桥12座,拆除阻水建筑物35座。
(3)酉阳县桃花源新城文化旅游建设项目-桃花源新城文旅融合基础设施项目,项目法人为酉阳县桃花源新城建设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总用地面积为134299.29平方米;总建筑面积7565.1平方米;道路及硬质铺装用地面积约29742.87平方米(其中广场面积约12125.69平方米);绿化面积91936.6平方米;停车位共计210个;截污干管工程(总长约15.46公里);生态置石(三种样式,共25处);人行步道(总长约5875.6米,宽度0.9~4米);河床防渗工程(长度10155米、面积约217075平方米)并完善海绵、结构、照明、观景栈道及平台等其他室外基础设施工程。
2.3 本次招标项目建筑安装工程费估算金额:重庆市酉阳县前峰水库工程135151300元、酉阳县小河坝河桃花源新城段综合治理工程107795201.59元、酉阳县桃花源新城文化旅游建设项目-桃花源新城文旅融合基础设施项目257626405.98元。
本次招标项目监理合同估算金额:8808176.99元
2.4 招标范围:按照现行监理规范的要求,完成施工图示范围内全部工程的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竣工验收阶段、竣工结算(含:配合审计工作)至缺陷责任期满的全过程施工监理服务。
2.5 监理服务期要求:从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缺陷责任期满止,其中:重庆市酉阳县前峰水库工程计划施工工期:660日历天,酉阳县小河坝河桃花源新城段综合治理工程计划施工工期:720日历天,酉阳县桃花源新城文化旅游建设项目-桃花源新城文旅融合基础设施项目计划施工工期:720日历天,以上项目缺陷责任期均为 24 个月。
2.6 标段划分: /
2.7 其他: 本次招标为三个监理项目打捆招标,中标人需按项目分别与各项目法人签订合同。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以下①、②资质条件之一:
①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和水利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及 以上资质;
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及以上资质和水利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3.1.2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业绩、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2.1 联合体须签署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各成员单位的职责分工,并提供联合体协议。
3.2.2 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3.2.3 签订联合体协议后组成联合体的成员单位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对本项目单独投标,也不得与其 他单位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本项目投标。
3.2.4 联合体不超过 2 家。
招标人: | 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水库工程管理站 | 代理机构: |
中咨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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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重庆市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 |
地址: |
重庆市渝北区金开大道90号棕榈泉国际中心B座20-1室 |
联系人: |
夏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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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张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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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箱: | 电子邮箱: | chqzhongzi@163.com | |
邮编: | 邮编: | ||
联系电话: | 15923292614 | 联系电话: | 023-6751833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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