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长春市九台区2023年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楼体提升建设项目
招标单位 | 长春市九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地区 | 吉林长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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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 2024-07-11 | 项目编号 | HYZB-2024-07021 |
投标截止时间 | 2024-08-05 | 开标时间 | |
项目分类 | 招标 | 行业分类 | 房建,市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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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YZB-2024-0702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吉林省长春市九台区2023年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楼体提升建设项目,由长春市九台区发展和改革局以长春市九台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吉林省长春市九台区2023年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楼体提升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长九发改审批字[2024]56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长春市九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吉林省长春市九台区2023年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楼体提升建设项目。
2.2标段划分:独立标段。
2.3建设规模:本项目共涉及2个小区,29栋住宅楼,1303户,改造小区总占地面积为约6.4908 公顷,改造建筑面积11.79万平方米。项目改造内容主要为楼体部分改造工程、楼体内建筑改造工程、楼体内弱电改造及小区公共设施完善,具体工程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2.4招标控制价:2208.8865万元。
2.5招标范围:吉林省长春市九台区2023年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楼体提升建设项目施工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所包含的全部内容。
2.6建设地点:长春市九台区。
2.7计划工期:2024年8月10日至2024年12月15日,共127天。
2.8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及相关标准的合格工程。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申请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承揽能力。
3.2项目经理要求:投标申请人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应无在建工程(项目经理信息须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人员信息内);
3.3施工现场管理人员要求:技术负责人1人,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施工员1人、质量员1人、安全员1人、资料员1人,具有岗位证书或职称证书;全部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应无在建工程,施工现场人员与投标文件所列人员完全一致。投标人全部项目管理机构人员信息,应与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登记内容相一致,须提供全部项目管理机构人员(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有效期除外)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内人员信息。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全部人员(包括授权委托人)须为投标单位在职社保人员;提供该企业为员工缴纳的近一个月社会保险证明,且网上可查;以保证招标人能够准确及时地查询相关信息。
3.4财务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21年-2023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财务状况良好,未出现亏损。(当投标单位成立日期在2021年-2023年之间的,提供从成立日期起至2023年之间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2024年1月1日以后新成立的公司无财务审计报告的,需提供一份财务状况良好未亏损承诺书);
3.5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今)具有与本项目相类似的施工项目业绩;
业绩认定:吉林省区域内的业绩(包括企业业绩和项目经理业绩),应当采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以下简称“平台”)工程项目信息中的业绩。在省域外的业绩认定,必须是通过互联网且不需任何权限即可在工程所在地的省级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得到,其他网站查询的业绩不予认定,而且查询到的数据应能满足招标项目的要求。(关于涉密工程招标评标业绩执行吉建招
[2017]12号文件《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涉密工程招标评标业绩认定的补充通知》的规定)。
3.6外省入吉建筑业企业应按照吉林省相关的法律法规文件要求办理入吉建筑业企业信息登记。
3.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8执行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吉林省建筑业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办法》的通知(吉建管〔2018〕28号),拒绝列入最新年度信用评价为不合格的企业或个人投标,吉林省外企业在注册地所在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年度信用评价为不合格的企业,禁止参与政府投资项目投标。
3.9信誉要求:
(1)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2)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4)在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今)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
3.10招投标过程中,投标人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均需在有效期内且注册单位名称与投标人的名称一致,如企业名称发生变更,需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材料,否则不接受其投标人参与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
3.1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2本工程招投标活动的每个环节,被授权人必须出示身份证原件,并携带授权委托书,以便监督部门核查,整个招投标过程不得随意更换被授权人。
4.获取招标文件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07月12日08时30分至2024年07月18日16时00分,到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https://www.ggzyyth.jl.cn/EpointSSO/memberLogin)招标文件领取菜单领取招标文件,否则投标无效。
4.2已在省级、长春市平台办理过CA的交易主体,CA未到期限的,在办理一体化平台业务时,无需重新办理,只需在一体化平台上进行绑定激活即可使用。拟新办CA的交易主体,可在任一试运行平台及场所办理一体化平台CA,使用方式同上。如有疑问请拨打咨询服务电话:省本级0431-82752720,长春地区0431-88779873。招投标交易主体及有关方面登录(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https://www.ggzyyth.jl.cn/EpointSSO/memberLogin)完善主体信息后再登录(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系统:https://www.ggzyyth.jl.cn/EpointSSO/memberLogin)开展交易活动。
4.3本工程招标文件的质疑、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在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https://www.ggzyyth.jl.cn/EpointSSO/memberLogin)上发布信息向所有投标人公布。
4.4招标文件的澄清文件、答疑文件、补遗文件一经发布即视为已告知了所有已报名的投标人,且投标人也已经收到并明确了该澄清文件的内容。投标人须主动阅知,以免错过信息影响投标。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08月05日09时00分;开标地点为长春市九台区民生大厦二楼210开标室(福临小区旁新政务大厅)。
5.2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吉林省公共资源一体化交易平台(https://www.ggzyyth.jl.cn/EpointSSO/memberLogin)上传电子投标文件。逾期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5.3本项目开标方式为采用腾讯会议和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不见面开标大厅进行远程开标活动。参加开标会议人员应为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进入会议后将姓名修改为投标人全称+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姓名。投标人在线参加视频开标会议,如未进入或离开视频会议室,后果自负,视为认同开标过程。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通过远程开标会议当场提出,非开标会议现场提出的开标异议,招标人或者行政监督部门不予受理。
5.4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支持投标文件远程解密;解密方式:投标人持投标单位企业CA锁登录,进入“远程开标解密”菜单,按照开标会议主持人的指令在30分钟内完成远程解密(开标前及开评标系统公布投标人名单前,不要提前进行远程解密)。因非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原因未能按时完成解密的,视为逾期未提交投标文件。
5.5本项目投标单位在开标结束后,按招标人要求提供规定数量的纸质版投标文件及电子版投标文件;
5.6有效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6、投标人的信息核查
对投标企业有以行贿谋取中标、相互串通投标和以他人名义投标等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一经发现,依法严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法作出相应处罚,并将其计入信用等级评价结果,列入黑名单。招标人有权核查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的材料,若在评标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资料,评标委员会有权否决其投标;若在中标结果公示期间发现中标候选人提供了虚假材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若在合同实施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材料,招标人有权扣除履约保证金作为违约金。同时招标人将投标人的弄虚作假行为上报省、市级建设主管部门。弄虚作假行为,一经发现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六十八条进行处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春市九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九台区新洲
联系人:赵纯
联系电话:0431-82190707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瀚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朝阳区华峰建设大厦1402室
联系人:孙微
联系电话:0431-85380531
招标监督管理部门:长春市九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9、扫黑除恶举报方式
吉林省建筑市场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0431-82752638
邮箱:jstzbc123@126.com
地址:长春市贵阳街287号建设大厦428室招投标管理处
邮编:130051
长春市建筑市场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0431-88779829
邮箱:ccjw88779829@163.com
地址:长春市南关区华新街700号
邮编:130062
电子保函提示:
投标单位登录吉林省公共资源一体化交易平台,在系统“电子保函申请”菜单下,点击“立即申请”按钮,进入电子保函申请页面申请电子保函,电子保函当前以系统开具为准,开标后以系统查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温馨提示:
1、有意向参加投标的用户操作如下:
(1)办理数字证书CA并登录:https://www.ggzyyth.jl.cn/EpointSSO免费注册,并且完善基本信息;
(2)基本信息验证通过后登录https://www.ggzyyth.jl.cn/EpointSSO,在【对应的业务】-【招标文件下载】菜单下载招标文件。
2、投标单位下载招标文件后,以保函方式缴纳的请注意,开标前,投标单位需在系统“电子保函申请”菜单下提前申请电子保函!开标后以系统收到的电子保函为准!电子保函接收以系统开具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