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南西环三滘立交市政化改造工程(二期)施工监理补充公告
招标单位 | 广州交投城市道路建设有限公司 | 地区 | 广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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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 2024-07-05 | 项目编号 | JG2024-3024 |
投标截止时间 | 开标时间 | ||
项目分类 | 招标 | 行业分类 | 市政,水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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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南西环三滘立交市政化改造工程(二期)施工监理补充公告
补充公告
东南西环三滘立交市政化改造工程(二期)施工监理补充公告
东南西环三滘立交市政化改造工程(二期)施工监理(项目编号:JG2024-3024),于2024年06月25日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等媒介发布招标公告、招标文件。招标人现对原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作出如下修改与补充:
序号 |
条款号及条款名称 |
原文 |
现文 |
备注 |
一、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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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3.5资格审查资料的特殊要求 |
□无 ■有,具体要求:(1)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提供“近年财务状况表”、“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正在监理和新承接的项目情况表”,以上不作为资格审查内容; (2)本招标项目要求提供的“投标人基本情况表”、“近年完成的类似监理项目情况表”、“拟委任的主要人员汇总表”、 “主要人员简历表”资料,作为资格审查内容,且上述内容资料需提供且作为评标资料(如有)。 |
□无 ■有,具体要求:(1)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提供“近年财务状况表”、“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正在监理和新承接的项目情况表”,以上不作为资格审查内容; (2)本招标项目要求提供的“投标人基本情况表”、“近年完成的类似监理项目情况表”、“拟委任的主要人员汇总表”、 “主要人员简历表”资料,但不作为资格审查内容;如本招标项目要求提供以上资料,则作为评标资料(如有)。 |
修改 |
2 |
2.1.1形式评审标准“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签字盖章” |
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的,应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由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应附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应符合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规定 |
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的,应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由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应附授权委托书。 |
修改 |
3 |
2.1.1形式评审标准“投标文件格式” |
符合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规定(评审格式为格式一、格式二、格式三) |
符合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规定(评审格式为格式一、格式三)。 |
修改 |
4 |
2.2.4(1)资信业绩评分标准(50分)“其他主要人员(10分)” |
(1)其他主要人员(除总监理工程师外)均满足第五章《拟投入监理人员最低要求》的要求得6分,不满足的不得分。 (2)在满足《拟投入监理人员最低要求》的工程师专业和人数的基础上(总监理工程师除外),针对第五章《拟投入监理人员最低要求》的人员中,①除总监理工程师、总监理工程师代表、市政工程监理工程师、道路桥梁专业监理工程师外,每有一人具备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的,加1分,最多加2分;②除总监理工程师、道路桥梁专业监理工程师外,每有一人具备高级(或以上)技术职称的,加1分,最多加2分。注:①和②同一人员同时符合以上要求的,可重复得分。 本项最高得10分。无或其他不得分。 |
(1)其他主要人员(除总监理工程师外)均满足第五章《拟投入监理人员最低要求》的要求得6分,不满足的不得分。 (2)在满足《拟投入监理人员最低要求》的专业和人数的基础上(总监理工程师除外),针对第五章《拟投入监理人员最低要求》的人员中,①除总监理工程师、总监理工程师代表、市政工程监理工程师、道路桥梁专业监理工程师外,每有一人具备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的,加1分,最多加2分;②除总监理工程师、道路桥梁专业监理工程师外,每有一人具备高级(或以上)技术职称的,加1分,最多加2分。注:①和②同一人员同时符合以上要求的,可重复得分。 本项最高得10分。无或其他不得分。 |
修改 |
5 |
说明:(1) |
(1)类似工程是指招标公告第3条投标人资格要求第3.1.1点所述的资质方能承接的市政公用工程,需同时提供①中标通知书或免招标的相关证明、②监理服务合同、③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证明,完成时间以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证明的时间为准。 |
(1)类似工程是指招标公告第3条投标人资格要求第3.1.1点所述的资质方能承接的市政公用工程,金额以中标通知书为准,中标通知书上没有金额或免招标的,以监理合同(不含补充合同)为准。需同时提供①中标通知书或免招标的相关证明、②监理服务合同、③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证明,完成时间以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证明的时间为准。 |
修改 |
6 |
说明:(4) |
(4)投标人拟投入人员须同时提供身份证、相关证书等证明材料及在本单位(含分公司、分支机构,不含子公司)离投标截止时间前最近一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材料(即2024年5月)扫描件,否则不得分。同一人员提供多项证书不重复加分。以上人员还包括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符合上述注册人员要求的香港专业人士。 |
(4)投标人拟投入人员须同时提供身份证、相关证书等证明材料及在本单位(含分公司、分支机构,不含子公司)离投标截止时间前最近一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材料(即2024年5月)扫描件,否则不得分。人员岗位不能互相兼任,不重复计算得分。以上人员还包括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符合上述注册人员要求的香港专业人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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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5.6.1质量控制目标 |
5.6.1质量控制目标:一次竣工验收合格。 |
5.6.1质量控制目标:竣工验收合格。 |
修改 |
四、招标文件第五章 委托人要求《一、监理要求(五)监理人员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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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2.8造价工程师“基本要求” |
注册造价工程师 |
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 |
修改 |
9 |
3.1专职安全监理员“基本要求” |
安全监理员证书或注册安全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 |
安全监理员证书或注册安全工程师 |
修改 |
10 |
3.2监理员“基本要求” |
监理员上岗证或岗位培训证 |
监理员上岗证或岗位证或培训证 |
修改 |
11 |
注:① |
①有效的注册造价工程师指根据原人事部、原建设部发布的《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人发〔1996〕77号)取得的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并经注册且在有效期内;有效的注册一级造价工程师资格指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发布的《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建人〔2018〕]67号)取得的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并经注册且在有效期内。 |
①按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的规定,根据原人事部、原建设部发布的《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人发〔1996〕77号)取得的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并经注册且在有效期内的,等同于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 |
修改 |
12 |
注:④ |
④上述人员(除总监理工程师外)要求不作为形式评审、资格评审、响应性评审的审查依据,只作为综合评分表中“其他主要人员资历和业绩”的评审依据。 |
④上述人员(除总监理工程师外)要求不作为形式评审、资格评审、响应性评审的审查依据,只作为综合评分表中“其他主要人员”的评审依据。 |
修改 |
五、招标文件第五章 委托人要求《一、监理要求(七)监理工作目标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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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1.质量控制目标 |
1.质量控制目标: 一次竣工验收合格。 |
1.质量控制目标: 竣工验收合格。 |
修改 |
原招标文件的内容与本补充公告发布的内容有不一致之处的,以本补充公告内容为准,本补充公告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如对同一事项的表述与之前所发出的招标文件不符,则以本补充公告为准,其他内容不变。
本项目原定的投标登记时间、答疑提问时间、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投标文件解密时间、开标时间、递交投标文件备用光盘时间及场地等日程安排已进行调整,具体交易活动日程、场地安排详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建设工程→项目查询(日程安排、答疑纪要)”栏目。
招标人:广州交投城市道路建设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省建筑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日期:2024年7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