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德市经开区生态环境提升工程一标段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单位 | 广德经济开发区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 地区 | 安徽宣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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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单位 | 浙江中用市政园林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 广德乘风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 项目编号 | GDS-GC-GK-2024585 |
中标金额 | 973.30156万元 | 发布时间 | 2024-07-05 |
项目分类 | 中标候选人 | 行业分类 | 市政,公路,水利 |
相关产品 |
招标人 |
名称: 广德经济开发区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
地址: 广德经济开发区桐?I东路655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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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机构 |
名称:安徽宏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地址:安徽省广德市桃州镇金恒建材市场20幢302-306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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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广德市经开区生态环境提升工程一标段 |
项目编号 |
GDS-GC-GK-2024585 |
开标时间 |
2024年07月04日09时00分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名称:浙江中用市政园林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
地址:浙江省湖州市安吉县昌硕街道递铺中路703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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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报价:人民币玖佰柒拾叁万叁仟零壹拾伍元陆角整(9733015.6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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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期:1095日历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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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标准: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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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得分:98.1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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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马李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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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证书名称:风景园林专业高级工程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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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书编号:G33002189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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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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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资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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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资格业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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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业绩:浙江安吉小红书小杭坑景观提升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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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业绩:浙江安吉小红书小杭坑景观提升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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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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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中标候选人 |
名称:广德乘风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
地址:广德市经济开发区西区管委会大楼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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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报价:人民币玖佰柒拾叁万肆仟陆佰肆拾陆元捌角整(9734646.8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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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期:1095日历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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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标准: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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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得分:98.03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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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张玉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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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证书名称:园林绿化专业中级工程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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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书编号:2017SFZ036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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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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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资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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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资格业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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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业绩:广德市水系连通及农村水系综合整治试点县桃州项目区工程I标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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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业绩:广德市水系连通及农村水系综合整治试点县桃州项目区工程I标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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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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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中标候选人 |
名称:安徽浩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田埠东路760号西城山水居4幢702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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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报价:人民币玖佰柒拾肆万柒仟贰佰肆拾伍元壹角捌分(9747245.18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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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期:1095日历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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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标准: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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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得分:98.0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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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钱婷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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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证书名称:园林绿化专业中级工程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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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书编号:FGY201730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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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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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资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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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资格业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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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业绩:明光至巢湖高速公路滁州段绿化工程2标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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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业绩:明光至巢湖高速公路滁州段绿化工程2标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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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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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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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否决投标情况说明(单位、否决依据和原因) |
1.安徽科居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安徽国创建筑有限公司、安徽厚普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安徽元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安徽广桐建设有限公司、广德众成市政工程有限公司、安徽林景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安徽沃恒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安徽春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安徽省众垒道路清运有限责任公司、安徽信盛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华艺生态园林股份有限公司、安徽南黎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安徽长根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安徽六禾景观市政工程有限公司、安徽长林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不满足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编制说明中编制依据第8条特别告知要求,清标不通过,否决其投标; 2.安徽拔萃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投标文件中因不满足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编制说明中三、6 要求,清标不通过,否决其投标。 3.安徽昆皓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安徽中恒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投标文件中未提供技术负责人中级及以上职称,初步评审不通过,否决其投标; 4.芜湖市羊山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投标文件中技术负责人未提供养老保险,初步评审不通过,否决其投标; |
公示时间 |
2024年07月05日-2024年07月08日 |
其他 |
一、若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内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投标人应通过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登录电子交易系统在线书面提交异议。招标人联系人:刘工,联系电话:18056957015;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杨工,联系电话:18225931511。 二、若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异议处理结果不满意的,可在规定时间内在工作时间向广德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提出投诉,投标人可通过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登录电子交易系统在线书面提交,联系电话:0563-6975173。 三、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须有授权委托书,签字并加盖公章),提交书面异议。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对弄虚作假进行异议、恶意异议、一年内三次及以上异议均查无实据的投标人,将按照《宣城市工程建设项目投标人不良行为管理办法》进行处理。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
评标情况一览表:评审情况一览表.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