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福大道(广深公路-沙福路)健步道贯通工程(可研设计一体化)
招标单位 | 深圳市宝安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 地区 | 广东深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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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 2024-07-05 | 项目编号 | 2404-440306-04-01-161204001 |
投标截止时间 | 2024-07-24 | 开标时间 | |
项目分类 | 招标 | 行业分类 | 市政,公路,房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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松福大道(广深公路-沙福路)健步道贯通工程(可研设计一体化)
(招标项目编号:2404-440306-04-01-161204001)
一、招标概况
项目名称:松福大道(广深公路-沙福路)健步道贯通工程
项目编号:2404-440306-04-01-161204
资金来源和资金来源构成:政府:100.00%
是否重大项目:否
招标项目名称:松福大道(广深公路-沙福路)健步道贯通工程(可研设计一体化)
招标项目编号:2404-440306-04-01-161204001
工程类型:设计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是否场外项目:否
行政监督部门:宝安区住房和建设局
二、公告基本信息
公告发布时间 | 2024-07-05 09:00 至 2024-07-24 18:00 |
公告质疑截止时间 | 2024-07-14 18:00 |
公告答疑截止时间 | 2024-07-19 18:00 |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 网上获取 |
备注 |
三、招标人与招标代理
建设单位 | 单位名称 | 深圳市宝安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
通讯地址 | 深圳市宝安16区新安二路86号城管大院 | |
经办人 | 谢工 | |
办公电话 | 27875150 | |
电子邮箱 | 120864921@qq.com | |
招标代理 | 单位名称 | 深圳市锦绣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
经办人 | 王文桃 | |
办公电话 | 23228901 | |
手机号码 | 13480915357 | |
电子邮箱 | 120864921@qq.com |
四、详细公告内容
松福大道(广深公路-沙福路)健步道贯通工程(可研设计一体化)【标段编号:2404-440306-04-01-161204001001】
本次招标内容 | 本次可研设计一体化招标内容包括但不限于:(1)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2)完成方案设计(含估算编制)、初步设计(含概算,须具有工程造价咨询资质的单位编制,并加盖注册造价师公章,如设计单位不具备资质,须分包给专业咨询公司完成)、海绵城市设计、BIM设计及技术服务(设计应用阶段)、施工图设计(含专业分包的深化设计);(3)配合招标人完成各项报批报建,提供技术文件材料;(4)配合招标人开展勘察、水保、施工等专业招标,编制勘察设计任务书等;(5)配合、指导现场施工,提交设计变更文件;(6)编制工程竣工图(如设计单位不具备资质,须分包给专业的公司完成);(7)参加单位工程验收、项目竣工验收及质保验收;(8)配合招标人办理工程预算编制及审核、工程结算编制及审核、竣工决算审核,并提供有关资料;(9)其他与设计相关的工作与服务等,并须承担未获得招标人或政府主管部门审查批准而出现的反复修改的工作责任。 备注:投标人不能拒绝执行为完成全部工程而需执行的可能遗漏的工作。招标人保留调整发包范围的权利,投标人不得提出异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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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发包工程估价 | 261.1759万元 | |
招标范围 | 本次可研设计一体化招标内容包括但不限于:(1)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2)完成方案设计(含估算编制)、初步设计(含概算,须具有工程造价咨询资质的单位编制,并加盖注册造价师公章,如设计单位不具备资质,须分包给专业咨询公司完成)、海绵城市设计、BIM设计及技术服务(设计应用阶段)、施工图设计(含专业分包的深化设计);(3)配合招标人完成各项报批报建,提供技术文件材料;(4)配合招标人开展勘察、水保、施工等专业招标,编制勘察设计任务书等;(5)配合、指导现场施工,提交设计变更文件;(6)编制工程竣工图(如设计单位不具备资质,须分包给专业的公司完成);(7)参加单位工程验收、项目竣工验收及质保验收;(8)配合招标人办理工程预算编制及审核、工程结算编制及审核、竣工决算审核,并提供有关资料;(9)其他与设计相关的工作与服务等,并须承担未获得招标人或政府主管部门审查批准而出现的反复修改的工作责任。备注:投标人不能拒绝执行为完成全部工程而需执行的可能遗漏的工作。招标人保留调整发包范围的权利,投标人不得提出异议。 | |
主要投标成果 | 展板,演示文件 | |
计划总投资 | 8,850万元 | |
工程地址 | 广东省深圳市宝安区松福大道 | |
投标补偿 | ||
拟采用评标方法 | 定性评审法 | |
拟采用定标方法 | 直接票决 | |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 线上递交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2024-07-24 18:00 |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接受 | |
联合体要求 |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牵头单位需具备工程设计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甲级及以上资质,联合体成员组成不超过3家(组成联合体的各成员单位至少须具备招标公告中要求的1项资质)。若非招标文件特别注明,投标文件中的各项文件只需联合体牵头单位提供。联合体的各成员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不得同时参加两个(含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 | |
投标人资质要求 | ||
其他资质要求 | 投标人须同时具备1.2资质要求: 1.设计投标人须同时具备(1)(2)资格要求: (1)具备工程设计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甲级及以上资质; (2)具备工程设计风景园林工程专项甲级及以上资质; 2.可研投标人资格要求: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独立法人、合伙制企业或者其他组织,且通过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备案的单位(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服务范围包含:项目咨询),须提供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备案截图。 | |
项目负责人资格 | 具备市政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若为联合体投标,项目负责人须由联合体牵头单位拟派)。 | |
业绩要求 | ||
其他 | ||
投标申请人需提供的报名材料 | ||
业绩要求所需提供的证明材料 |
五、附件信息
序号 | 文件名 |
温馨提示
1.本项目招标工作在新建设工程交易平台进行,请参与本项目投标的单位注意以下事项:
(1)请通过以下链接(https://trade.szggzy.com/ggzy/center/#/login)进入新建设工程交易平台,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2)若未进行企业信息登记的交易主体,请通过以下链接(https://trade.szggzy.com/ggzy/center/#/login)进入系统完成企业信息登记,已经完成企业信息登记的交易主体,需通过以下链接(https://trade.szggzy.com/ggzy/center/#/login)完善主体信息;
(3)投标文件需使用新建设工程投标工具进行编制,请在深圳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指南-资料下载-工具下载模块下载
(https://www.szggzy.com/jyfw/details.html?contentId=2159236)
(4)新建设工程交易平台操作指引详见深圳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指南-资料下载模块,(https://www.szggzy.com/jyfw/jsgc-details.html?contentId=2159235&siteId=1),或咨询热线0755-36568999转2(服务时间9:00-12:00 14:00-18:00)、0755-88653390(服务时间18:00-24:00)
2.招标公告、招标文件依据《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关于进一步优化建设工程招标备案工作的通知》(深建市场〔2021〕21号)文件要求对市局监管项目试行招标备案“秒批”制度。招标人对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投标人如对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内容有异议或投诉,应当在招标公告、招标文件规定的投诉时限内,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系统或深圳市建设工程交易行政监督平台,以书面的方式向招标人或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提出,逾期提出的,不予受理。相关规定详见《深圳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异议和投诉处理办法》。
3.场外项目的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由招标人负责。投标人如对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内容有异议或投诉,应当在招标公告、招标文件规定的投诉时限内,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系统,以书面的方式向招标人提出,逾期提出的,将不予受理。相关规定详见《深圳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异议和投诉处理办法》。
4.因违反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定,或者因串通投标、转包、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正在接受建设、交通或者财政部门立案调查的投标申请人不被接受。
5.投标人须提前办理企业信息登记、数字证书,操作办法详见深圳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www.szggzy.com/fwdh/fwdhjsgc/bszn3)。
6.以联合体方式投标的,双方均需提前办理企业信息登记,应当加签联合体代表的相关数字证书。--投标文件以联合体牵头单位的数字证书签名视为有效。
7.市住房和建设局企业与人员信息半天交换一次,请投标人提前办好备案和变更手续。根据局《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关于开展建筑企业和从业人员基本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未通过“企业与人员信息诚信申报平台”报送企业和人员的基本信息暂无法投标,详情请查看:(http://zjj.sz.gov.cn/csml/kcsjyjskjc/xxgk/tzgg/content/post_3751116.html)
8.投标人对所提交报名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否则将取消投标及中标资格,以及其他后果自负。
9.资格后审有关规定如下:
(1)不设投标报名、招标会和集中组织的投标预备会(答疑会)、现场踏勘等环节,潜在投标人无需报名即可参与投标;
(2)由招标人组建的资格后审委员会,在截标后,登录“新建设工程交易系统”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进入后续程序。资格审查结果及投标人的资格文件向本项目投标人公开;
(3)招标文件(含设计图纸)、送审标底文件在投标子系统下载;
(4)投标人对招标事宜的质疑以不署名的形式在“深圳公共资源交易网”提出,招标人在网上答复;答疑、补遗文件在深圳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公告(建设工程)—>变更公告查看;
(5)投标人从网上递交投标文件时,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以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企业机构数字证书通过“深圳公共资源交易网”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并打印回执单作为网上递交投标文件的凭证。对电子投标文件加密的,需在开标会开始时用加密的数字证书进行解密(现场解密或远程解密);
(6)自助办理投标员,使用本单位的数字证书(机构证书)在深圳公共资源交易网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系统,在线填写、保存。
10.窗口递交文件要求:
投标人须在截止时间前,由投标人持机构数字证书,或已在深圳公共资源交易网备案的投标员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或法定代表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到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招标业务分公司指定窗口办理递交手续。投标截止时间后,不再接收投标资料。
11.重新招标(重新公告)的网上截标工程,需要重新上传投标文件。